【招标公告】浙商银行北京分行及辖内机构建设项目监理服务供应商入围选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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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浙商银行北京分行及辖内机构建设项目监理服务供应商入围选型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编号:BJJC2024HQGKb021/XHTC-FW-2024-1554)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本浙商银行北京分行及辖内机构建设项目监理服务供应商入围选型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浙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机电安装、室内装饰、弱电、消
防、暖通、家具、招牌标识、室外配套等各专业工程、质量缺陷期的全过程监
理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项目,拟入围2家供应商,如果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
只有3家,则入围1家供应商,服务期一年,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浙商银行北京分行及辖内机构建设项目监理服务供应商入围选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浙商银行北京分行及辖内机构建设项目监理服务供应商入围选型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5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 .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 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之后的网站查询页面截屏】。
4.投标人诚信经营和诚信履约承诺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项目标段项下的投标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6.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 以上【证明材料: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7.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专 业)资格,5年及以上工程监理工作经历。项目团队人员须为4人或以上(含总 监理工程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5日 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02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
1.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0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 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13:00- 16:00;
2.地址: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 大厦8层);
3.招标文件:免费提供;
4.方式: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向的投标 单位请将应提交的扫描件资料发送至邮箱liujia@xhtc.com.cn,招标代理机构 随即会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各投标单位预留邮箱。★ 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请随时关注招标文件领取表中登记的邮箱,以免错过关键 信息;备注:获取截止时间之后不再允许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获 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人委托书(格式自拟)盖公章原件扫描件、招标文件领取表(无需盖章)。 招标文件领取表见招标公告附件,请填写完整后和其他资料一起发送至指定邮 箱;备注:投标人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 15时0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会 议室,投标人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7日 15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会 议室;备注:参加现场开标,须15点前到达8层会议室,如由于自身原因15点分 前未成功递交投标文件结果自负。现场开标建议仅授权代表1人参加。
七、其他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不分标段)
投标人应于2024年 12月17日15:00前缴纳并到账。 交付方式: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
注:备注项目简称、编号。
收款单位(户名):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
账号:6232593799011690511
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 com)、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 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南小街269号
联 系 人:于老师 电 话:010-8660034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
联 系 人: 张云驰、刘佳
电 话: 010-63905926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本浙商银行北京分行及辖内机构建设项目监理服务供应商入围选型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浙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机电安装、室内装饰、弱电、消
防、暖通、家具、招牌标识、室外配套等各专业工程、质量缺陷期的全过程监
理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项目,拟入围2家供应商,如果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
只有3家,则入围1家供应商,服务期一年,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浙商银行北京分行及辖内机构建设项目监理服务供应商入围选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浙商银行北京分行及辖内机构建设项目监理服务供应商入围选型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5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 .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 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之后的网站查询页面截屏】。
4.投标人诚信经营和诚信履约承诺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项目标段项下的投标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6.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 以上【证明材料: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7.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专 业)资格,5年及以上工程监理工作经历。项目团队人员须为4人或以上(含总 监理工程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5日 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02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
1.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0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 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13:00- 16:00;
2.地址: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 大厦8层);
3.招标文件:免费提供;
4.方式: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向的投标 单位请将应提交的扫描件资料发送至邮箱liujia@xhtc.com.cn,招标代理机构 随即会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各投标单位预留邮箱。★ 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请随时关注招标文件领取表中登记的邮箱,以免错过关键 信息;备注:获取截止时间之后不再允许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获 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人委托书(格式自拟)盖公章原件扫描件、招标文件领取表(无需盖章)。 招标文件领取表见招标公告附件,请填写完整后和其他资料一起发送至指定邮 箱;备注:投标人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 15时0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会 议室,投标人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7日 15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会 议室;备注:参加现场开标,须15点前到达8层会议室,如由于自身原因15点分 前未成功递交投标文件结果自负。现场开标建议仅授权代表1人参加。
七、其他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不分标段)
投标人应于2024年 12月17日15:00前缴纳并到账。 交付方式: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
注:备注项目简称、编号。
收款单位(户名):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
账号:6232593799011690511
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 com)、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 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南小街269号
联 系 人:于老师 电 话:010-8660034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
联 系 人: 张云驰、刘佳
电 话: 010-63905926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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