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国家电投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国家电投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度第十五批招标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国家电投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度
第十五批招标】招标公告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国家电投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标段 01、03、04、05)青岛绿色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标段 02)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 号 | 招标编 号 | 标段名称 | 采购内容/项目范围 | 交货/服务 地点 | 交货/ 服务期 | 招标信 息服务 费(元) |
1 | DNYZC-2 024-11-01-1194-01 | 仿真平台 分布式进 程运行和 工况存取 机制升级 项目 | 采购内容:1.仿真平台仿真执行环境功能测试 与优化;2.仿真平台教练员站功能测试与优化;3.仿真平台教练员站功能测试与优化。 项目范围:基于仿真平台分布式架构下的进程 运行和工况存取机制研究成果,选择专业软件 代码编码和测试服务供应商在研究院指定工作 环境基于自主化仿真平台开展进程运行和工况 存取软件模块测试,并结合测试结果对仿真平 台相关可靠性缺陷代码开展优化编码,实现无 中断快照、数据低延迟刷新、程序长期运行不 中断等技术目标,以全面提升基于分布式进程 运行的仿真平台运行效率和稳定性。 | 北京 | 6 个月,计划开 始时间 2025 年 01 月,计 划结束 时间 2025 年 07 月。 | 1000 |
2 | DNYZC-2 024-11-01-1194-02 | 钙钛矿小 试产线项 目磁控溅 射设备 | 1 套设备 | 青岛 | 合同签 订后 6 个月内 | 1000 |
3 | DNYZC-2 024-11-01-1194-03 | 综合试验厂 房试验设施(2025-202 6)年日常维 护检修项目 | 未来科学城综合试验厂房试验设施 2025-2026 年度 日常维护、检修(详见第五章) 国家电投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 昌平区未来科技城南区,综合试验厂房面积 21500 平方米,试验台架约 17 座,实验室 53 间,现对厂 房及试验设施进行日常设备设施维修维护项目招标。 | 国家电投 集团科学 技术研究 院有限公 司未来科 学城综合 试验厂房。 | 合同签 订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 1000 |
1
序 号 | 招标编 号 | 标段名称 | 采购内容/项目范围 | 交货/服务 地点 | 交货/ 服务期 | 招标信 息服务 费(元) |
4 | DNYZC-2 024-11-01-1194-04 | 构网型飞轮 储能系统工 程样机示范 项目性能测 试 | 构网型飞轮储能系统工程样机示范项目性能测试项 目:包括构网型飞轮储能系统测试大纲及测试方案 编制,构网型飞轮储能系统测试平台定制化搭建,构网型飞轮储能工程样机性能测试、并网特性试验,测试报告编制,协助完成相关测试认证工作。 | 云南省曲 靖市富源 西风电基 地冒天水 风电场场 区内 | 工期预 计 1 个 月。 | 1000 |
5 | DNYZC-2 024-11-01-1194-05 | 高 电 流 密 度 碱 性 水 电 解 制 氢 机 组 动 态 性 能 测 试 平 台 搭 建 及 控 制 技 术开发 | (一)200Nm3/h 碱性电解水制氢动态性能测试 平台:①额定工况下实测产氢量为 200Nm3/h(1atm,0℃)(单台功率 1MW)的碱性电解水 制氢动态性能测试平台成套设备供货;②供货 范围内的技术工艺包设计、详细工程设计与数 字化设计;③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 订至运行期间必要的手续办理);④供货范围 内所有材料及设备元件的选择、设计、制造、系统集成、编程组态、工厂质量检验与性能试 验(FAT,包括工厂监督、型式试验、出厂试验 等)、包装、发运、交货、卸货、保管、安装、现场质量检验与性能试验(SAT,包括开箱检查、设备通电、调试、试运行、现场交接试验及验 收等);⑤提供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包括技 术文件编制、科研配合、设计联络、技术培训、现场技术服务、运行和维护的技术性及监督性 服务等);⑥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等工作。(详 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二)50Nm3/h 碱性电解水制氢性能测试平台:①50Nm3/h(1atm,0℃)的碱性电解水制氢性 能测试平台成套设备供货(具体部件见第二卷 第五章);②供货范围内的技术工艺包设计、详 细工程设计与数字化设计;③手续办理(包括 但不限于合同签订至运行期间必要的手续办 理);④供货范围内所有材料及设备元件的选 择、设计、制造、系统集成、编程组态、工厂 质量检验与性能试验(FAT,包括工厂监督、型 式试验、出厂试验等)、包装、发运、交货、卸 货、保管、安装、现场质量检验与性能试验(SAT,包括开箱检查、设备通电、调试、试运 行、现场交接试验及验收等);⑤提供技术资料 和技术服务(包括技术文件编制、科研配合、设计联络、技术培训、现场技术服务、运行和 维护的技术性及监督性服务等);⑥质量保证 与售后服务等工作。(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 要求)。 | |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 完成出 厂验收,并具备 发货条 件。 |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
2
1 | 仿真平台分布式进程 运行和工况存取机制 升级项目 | 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 2.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投标人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 同被解除的情形; 5.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 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近 5 年内完成至少 1 个同类型或同规模及以上的项目业绩(2019-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或项目验收证明或业主评价意见,四项中至少具备一项,即可证明为一个业绩。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 | 钙钛矿小试产线项目 磁控溅射设备 | 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 2.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投标人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 同被解除的情形; 5.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 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近 3 年内在钙钛矿太阳能电池领域应具有至少 1 台/套尺寸≥ 450mm*650mm 的磁控溅射设备的出货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 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等可证明出货业绩的文件。 2. 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方对磁控溅射制备 NiO、TCO、Cu 材料制备的需求,且 满足招标方在本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及技术规范书,5.技术及性能要求,5.4.4 工艺性能要求”中对于片间膜厚均匀性、片内膜厚均匀性以及批次膜厚均 匀性的具体要求。招标人有权在开标后对投标人投标内容的关键指标部分进行核 查,如发现投标人所承诺事宜和实际抽查结果不符,招标人有理由认为该投标人 存在欺骗行为,并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综合试验厂房试验设 施(2025-2026)年日 常维护检修项目 | 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 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 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 段投标; |
3
| |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 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 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 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专项资格条件: (1)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2)具有完成本项目应具备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相应资格证件,4 名人员中至 少含起重机械操作工 1 名、焊工 1 名、电工(高压电工和维修电工)1 名、管 道工 1 名,年龄 45 岁以下,中专及以上学历,5 年以上相关操作经验,相关 人员熟悉国家特种设备管理相关规定。 (3)应具有近 3 年内相同类的厂房运行试验设施维护有效业绩(含合同等)。 (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 安全责任事故。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 构网型飞轮储能系统工 程样机示范项目性能测 试 | 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 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 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 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 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 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 及以上资质,且具有 CNAS 或 CMA 证书。 (2)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 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应具有近 3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履约完成时间为准) 完成至少 2 个新能源或储能系统性能测试、并网测试类似项目的服务业绩(需提 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结算证明或业 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投标人拟派选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开发人员应具有新能源或储能系统 电网适应性、AGC\AVC\一次调频改造等类似项目的工作经历。 (5)投标人出具的测试报告需获得项目属地电网公司认可。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 | 高电流密度碱性水电 解制氢机组动态性能 测试平台搭建及控制 技术开发 | 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方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方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方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
4
| | (4)投标方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 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 段投标; (6)投标方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 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 单”; (7)投标方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 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投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 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8)近 18 个月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方为碱性电解槽制造商,具有自主设计、制造碱性电解槽的能力。2、系统的设计单位应具有压力管道设计资质(GC1/GC2),需提供设计单位资 质文件。 3、运行业绩要求:投标方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 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国内单体电解槽产氢量 200Nm3/h(1MW)及以上的电解 水制氢系统成套设备(含分离、纯化等)供货业绩不少于 2 项或投运业绩不 少于 1 项,供货业绩需提供同一业绩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 首页、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设备主要技术参数、设备数量 等)及相应的业绩发票等证明材料;投运业绩要求提供业主签章的验收证明 文件与其他可证明项目投运的证明文件。 4.投标电解槽应为投标方自主制造,电解水制氢设备的 IGBT 制氢整流电源(含水冷设备)、气液分离装置(含水冷设备(如需))、氢气纯化装置(含水 冷设备)允许分包,分包商为上述设备的生产商,不允许代理,应满足下列 要求,否则否决投标方的投标资格: 4.1电解水制氢设备的 IGBT 制氢整流电源(含水冷设备)生产商应提供型式 试验报告及质量保证体系,且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 验收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项电解水制氢设备 IGBT 制氢整流电源的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规 格和型号、设备主要技术参数、设备数量等)、签字盖章的供货设备开箱验收 报告等证明材料); 4.2 气液分离装置(含水冷设备(如需))的生产商应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 证,许可范围为压力容器制造,固定式压力容器中、低压容器及以上(D、A1、A2 均可)的证书,或压力容器设计,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的证书;且近 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项气 液分离设备的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 盖章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设备主要技术参数、设备数量等)、签字盖 章的供货设备开箱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 4.3氢气纯化装置(含水冷设备)的生产商应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 可范围为压力容器制造,固定式压力容器中、低压容器及以上(D、A1、A2 均 可)的证书,或压力容器设计,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的证书;且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项氢气纯 化设备的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 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设备主要技术参数、设备数量等)、签字盖章的 供货设备开箱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发售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
5
入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官方网站(https://ebid.espic.com.cn),注册账号并下载【电能 e 招采投标管家】,在投标管家客户端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5 日 17:00(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8:00-下午 22:00(工作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7:30(周末)
法定节假日服务时间请参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
4.3 招标信息服务费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信息服务费,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4.4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
登录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和发 票信息等待审核通过)→在下载中心下载【电能 e 招采投标管家】客户端→扫码登录/ 用户名登录→查看招标公告→支付信息服务费(微信在线/对公转账支付)→下载查看 招标文件。
扫码签章 APP 办理: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使用手机 APP 办理数字证书,完成扫 码登录、电子签章及加解密等工作,投标人需通过苹果 AppStore、安卓应用商店下载 ‘数智签 APP’。按照要求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及实名认证、企业注册及企业关系建立、按照要求购买证书、单位签章制作等操作。
在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上操作时遇到包括注册、系统和投标管家客户端使用等 技术问题,请拨打电能易购招标采购平台服务支持电话:010-56995650 转 1 或 400-810-7799 转 1。
(2)支付方式:线上支付。
4.5 详细操作流程可通过平台官方网站(https://ebid.espic.com.cn)→下载中心→下载→《招标业务-供应商操作指导手册》。
5.招标文件澄清
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问题,请登录投标管家并进入招标项目,在“澄清疑 问→我的问题”页面进行提问和查看。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25 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 件。
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各投标人在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开标大厅在线开标。
6.2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不接收逾期传输的投标文件。
6.3 未按照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7.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力 设 备 信 息 网 ( www.cpeinet.com.cn ) 和 国 家 电 投 电 子 商 务 平 台(https://ebid.espic.com.cn)上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本招标工作,如有问题,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 标 人:国家电投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苏经理(北京)
电 话:010-56681926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 32 号
联 系 人:高经理
电 话:010-56995255,18330821293
(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4 年 11 月 29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