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人保集团某子公司增资财务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市 发布日期: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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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北京 北京市 采购单位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人保集团某子公司增资财务顾问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本项目人保集团某子公司增资财务顾问服务项目(“人保e采”项目编号:XM24JSGP000314,采购代理项目编号:0733-24094335)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磋商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集团”)根据中选结果与中选人签署。现委托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磋商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人保集团某子公司增资财务顾问服务项目。 1.2 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采购1家供应商就人保集团某子公司增资事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3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项目性质:服务。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完成人保集团某子公司增资项目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报批并获得批复同意、财政部报告后30个工作日止。 1.6<服务地点:北京。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万元。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2021年11月1日至今应具有为金融或保险行业就股权投资事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的项目实施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2.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1年1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同时,近三年内(2021年11月1日至今)供应商及主要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2.6 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须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8 供应商应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业务资质,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凡拟报名参加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集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均须先登录“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申请注册入库,审核通过后进行项目报名。 “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注册入库详情可在登录“人保e采”外网门户后查阅《“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入库操作指南》。 4.3供应商须登录“人保e采”管理系统完成项目报名后,免费获取电子磋商文件。 4.4供应商若对注册入库、获取磋商文件、CA证书办理、网上递交文件等系统操作有疑问,请参见本公告附件《“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或拨打“人保e采”外网门户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帮助中心”专区。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09时30分00秒。 5.2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须成功递交至“人保e采”管理系统(递交状态显示为“递交成功”),逾期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5.3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须现场递交至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京城机电大厦16层1601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电子响应文件和纸质响应文件均为本项目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有其中之一未按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的,其响应视为无效。 对于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成功递交电子响应文件至“人保e采”管理系统,但未按要求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对于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因自身原因未成功递交电子响应文件至“人保e采”管理系统,但线下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收其纸质响应文件。 5.4 电子数字证书认证(以下简称“CA”):本项目磋商文件澄清确认、响应文件的离线制作、网上递交、磋商报价及澄清等环节均需使用CA(获取磋商文件无需使用CA)。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请及时登录“人保e采”管理系统办理CA,否则将无法正常响应。流程见本公告附件《“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或“人保e采”外网门户首页上方 “CA办理”专区。由于未及时办理CA造成影响响应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登录时需输入注册“人保e采”管理系统预留的手机号码收到的短信验证码,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登录“人保e采”管理系统,调试台式机或笔记本电脑等电子设备,确保麦克风及摄像头可用、画质音质清晰,确保网络顺畅。点击待办任务,登录腾讯会议。 5.5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若为系统故障造成的响应文件递交异常,则推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供应商完成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造成的响应文件递交异常,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6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或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效; 5.6.1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递交或者“人保e采”管理系统未显示为“递交成功”的; 5.6.2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封装的; 5.6.3未按磋商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 5.7磋商期间,请供应商登录“人保e采”管理系统就磋商响应报价、综合实力、专业优势、同类项目实施经验、工作方案、服务方案、团队人员配备情况、增值服务等方面进行线上磋商及陈述,首轮磋商陈述时长不超过10分钟。陈述内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如与响应文件不一致,以响应文件为准。 注1:电子响应文件均经过“人保e采”管理系统递交并由系统进行加密处理,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注2:响应截止时间前,可多次递交或撤回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新响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的电子响应文件,并且前一次的电子响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注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结果,确认是否“成功递交”。 注4:供应商应至少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对账号登录、CA使用、响应文件编制及线上递交等功能进行操作测试。如有问题,请拨打“人保e采”外网门户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帮助中心”专区。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账号登录异常、响应文件递交失败等情形,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同时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中国采购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元博网采购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上发布,除上述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中国人保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京城机电大厦16-19F<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yanggx@ck.citic.com < < 采购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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