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某单位影音室项目建设招标公告(2024-JKRSSS-W4013)

所属地区:北京市 发布日期:2024-11-14

【招标公告】某单位影音室项目建设招标公告(2024-JKRSSS-W4013):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北京 北京市 采购单位 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某单位影音室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影音室项目建设
二、项目编号:2024-JKRSSS-W4013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
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某单位影音室项目建设
现计划在“影音室”室内隔音装修、铺设地毯,屋顶安装射灯,进行吊顶铺设,内置中央空调;安装隔音门;安装可升降投影幕布和投影仪一套(幕布为150寸),电视1台90寸平板显示屏放置投影幕布后;配备游戏机1台(含无线手柄2只);配备水吧橱柜1套(含隐藏冰箱),茶吧机1套;配备点歌机1台(可与90寸平板显示屏相联);话筒2支;观影沙发3排,一张方形桌等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北京市大兴区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或询价报价仅为物资出厂价,运杂费:/。)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不接受;
2.项目预算:20万元;
3.最高限价:20万元;
4.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计算,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经评审最低价法执行。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9日,每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北京市大兴区
(三)申领方式: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253007847@qq.com/hczb444@163.com。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无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9日14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15时00分。
(三)报价地点:北京市(详见须知前附表)。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询价时间、地点
(一)询价时间:2024年11月29日15时0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询价地点:北京市(详见须知前附表)。
八、样品
采购包(1):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11月20日15时00分。
(二)踏勘地点:北京市(详见须知前附表)。
(三)联系人:万先生。
(四)联系电话:010-66915156。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询价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2.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0元,售后不退。
12.2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不得要求提供生产厂家授权或产品质检报告)
8.按军队相关要求:投标人需在军队采购网注册并提供截图加盖公章,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投标人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并在参加开标会时一并将加盖公章的截图交于招标代理机构。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应急采购项目除外)。
12.3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253007847@qq.com/hczb444@163.com。
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询价文件依据,凡领取询价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其具体资格符合情况以评审现场判定为准。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先生 王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
十四、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办公电话:010-63509799-8020、8021 
移动电话:***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
十五、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李先生
   移动电话:15315108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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