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纳米能源所2024年第8批仪器设备竞争性谈判文件-数字化智能细胞成像系统、气相色谱仪

所属地区:北京市 发布日期:2024-10-31

【招标公告】纳米能源所2024年第8批仪器设备竞争性谈判文件-数字化智能细胞成像系统、气相色谱仪: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北京 北京市 采购单位 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纳米能源所2024年第8批仪器设备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国科学院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2024年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八批)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编号:2024008 中国科学院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 2024年10月30日 目 录 采购谈判邀请函22谈判应答确认书3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44一、总则44二、谈判应答文件的编制44三、谈判应答文件的递交77四、授予合同99第二章 谈判应答文件格式1313附件1.报价函格式1313附件2.谈判报价一览表1414附件3.谈判报价明细表1515附件4. 技术需求逐条应答表1616附件5.商务条款偏离表1717附件6.资格证明文件1818附件6-1 营业执照1818附件6-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919附件6-3 制造厂家授权书2020附件6-4 外贸合同授权书2121附件6-5 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2222附件6-6 投标人(作为制造厂家的经销代理)的资格声明2424附件6-7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公司财务报表2626附件6-8 其他资质证明文件2727第三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2828一、货物需求一览表2828二、技术规格2929(一)总 则2929(二)具体技术规格3232第一包 数字化智能细胞成像系统 招标规格3232 第二包 气相色谱仪 招标规格 ……………………………………………………………………………………………37第四章 合同授予42国内合同模板43进口货物技术及商务协议模板:48 中国科学院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采购谈判邀请函 中国科学院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以下简称采购人)就“2024年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八批)”,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邀请合格供应商就以下所需货物及服务提交谈判应答文件。
序号仪器名称数量
01数字化智能细胞成像系统1台
02气相色谱仪1台
邀请合格潜在供应商可从即日起在采购人网站(www.binn.cas.cn)免费下载、查阅采购谈判采购文件。具体采购要求见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如参加本次谈判,请于2024年11月4日12:00前(北京时间)发送谈判应答确认书(以图片或PDF格式)到联系人邮箱,否则视为放弃谈判资格。 供应商于2024年11月5日13:30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杨雁东一路8号科研楼A419会议室,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于符合谈判资格的供应商随后进入到谈判程序。逾期送达的将不予接受并取消谈判资格。 地 址: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杨雁东一路8号院 联系人: *** 电 话: *** E--mail: guguangxiang@binn.cas.cn、wangziming@binn.cas.cn 中国科学院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 2024年10月30日 谈判应答确认书
序号供应商名称谈判标的物备注
1
2
3
本确认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有效期60天,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二○二四年**月**日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资金来源和谈判费用 1.1 采购人已备好用于支付此次货物采购项目的费用,资金的使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政策和规定执行。 1.2 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费用。 2、合格的供应商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本次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均可参加谈判。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与采购人为本次采购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相关文件委托的咨询公司或附属机构有关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或生产厂家之间不得有关联。 3、采购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谈判截止期前1天以前,按采购谈判邀请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电报、传真等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对谈判截止期1天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送给每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答复中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4、采购文件的修改 在谈判截止期前,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潜在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为使潜在供应商编写谈判应答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应酌情决定延长谈判截止日期。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所有收到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应立即以电报、传真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二、谈判应答文件的编制 5、谈判语言 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应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 6、谈判应答文件构成 供应商编写的谈判应答文件应包括以下部分:谈判报价一览表及保证金(支票或汇票或汇款);报价函、谈判报价表及报价明细表;证明供应商合格性和履约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营业执照(影印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如果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需提供)在采购文件“技术文件”中明确要求的、证明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其它文件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其伴随服务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本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和规格条款,是供应商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技术参数和规格条款出现重大偏离的,其报价将被拒绝;供应商也可提供优于技术参数及要求的设备按采购要求逐条填报的规格响应表;(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和设计要求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谈判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采购文件列出的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使采购人满意。)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所投货物的技术水平、性能特点。中标供应商在验收合格后必须提供给采购人完整的中文技术资料,包括技术说明书、产品技术标准(含验收标准)、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手册、产品原产地出厂合格证及出厂货物明细表等。供应商提供的整套设备及其组成部分必须是完整的、全新未使用的、功能齐全的,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规格型号及配置要求的原厂商、全新和合法正规渠道的产品(包括零部件),该产品同时应符合制造商对其销售、代理、安装、信息和知识产权等要求,并在报价文件中加以说明。完整的备件和特种工具或服务等清单;其它有关文件,如产品样本、产品鉴定证书等;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补充文件。 6.2 投标文件应包含投标书、报价一览表、投标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资格证明文件、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及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主要内容,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 6.3 为确保招投标工作顺利实施,请各供应商按照下述要求制作标书: (1)标书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胶装; (2)标书密封要规范,密封条或文件袋粘合处上下及两端均需加盖公章; (3)标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应为原件复印件,不得裁剪、缩印; (4)标书正本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签字处应亲笔签字,不得打印、复印; (5)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存储)应与纸质版正本一同密封,电子版为正本盖章签字后的扫描文本,格式为PDF,不得提供word版本或与正本不一致的文本; (6)投标授权代表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至投标现场。 7、谈判报价 供应的货物与服务提交项目现场交货价。报价中需包括制造和装配标的物所使用的材料、部件及标的物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产品税、销售税和其它税费;报价明细表应包括标的物各组成部分的分项报价、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备件价格、安装调试费用、培训费用、其它伴随服务的费用等;以便于采购方评审。采购人有权选择分类报价中的部分报价作为计价标准。并签订合同。每份谈判应答文件的每种标的物(包括详细配置分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谈判应答文件中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可对一个包(设备)或多个包(设备)进行谈判,须以包(设备)为单位对包(设备)中全部内容进行谈判,不得拆分,评审、授标以包(设备)为单位。中标供应商负责送货上门(货物运输到指定实验室)、安装调试等,所有设备的安装及运行均要符合国家有关的规定和标准,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若有其它优惠条件,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对于进口货物的外贸代理由采购方指定的公司实施,在报价中应包含相应的外贸代理费用,费用标准按照货物报价的0.9%计算。 8、报价货币 8.1 供应商提供的进口货物以美元、欧元、英镑免税报价(我所为免税单位),国产货物以人民币报价。 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10、报价有效期 报价有效期短于采购文件要求的,将视为非响应而予以拒绝。报价有效期从谈判截止日起至少向后延续60个日历日。在原报价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人可要求延长报价有效期。这种要求与供应商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要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 11、谈判应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谈判应答文件应包括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并附带电子文档1份,每份谈判应答文件需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不符以纸质正本文档为准。谈判应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胶封装订成册, 由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除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文献外,谈判应答文件的每一页都应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用姓或姓首字母签字。谈判应答文件如有修改错漏处,修改处必须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三、谈判应答文件的递交 12、谈判应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供应商应将谈判应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用信封密封,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外需注明“请勿于(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打开”的标志字样, 并发致采购人。 13、谈判截止日期 采购人收到谈判应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采购谈判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间。采购人可以按第3条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谈判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谈判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4、谈判应答文件的撤回 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应答文件后,可以撤回其谈判应答文件,但采购人必须在规定的谈判截止期之前,收到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撤回通知书应按第12条规定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撤回”字样。 15、谈判及谈判应答文件的评审 采购人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采购谈判。供应商应委派谈判授权代表参加,参加采购谈判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按照第14条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谈判应答文件将不予开封。 16、谈判过程的保密性 谈判开始后,直至向成交的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谈判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谈判无关的其他人透露。在谈判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谈判应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人施加任何违法违规的影响,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谈判资格。 17、谈判应答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对谈判应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采购人可分别在谈判中要求供应商对其谈判应答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在案,并由供应商授权代表当面签字确认。对采购人提出的澄清要求,供应商未能给予回复或拒绝签字确认的相关澄清内容将被评审为“不合格”,其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8、谈判应答文件的评审 谈判开始后,采购人将首先根据谈判应答文件递交顺序分别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并修正可能出现的谈判书内容偏差。采购人将通过谈判和对谈判应答文件的审核确定供应商的谈判应答文件是否为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若通过谈判后采购人认为供应商仍不能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该谈判应答文件将不予进行进一步评审。采购人将根据谈判应答文件中的内容和经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谈判中确认的结果,对供应商进行详细评审。 四、授予合同 19、合同授予标准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能够满意地履行合同义务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20、资格后审 采购人将保留对报价最低供应商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义务进行审查的权利。审查将根据供应商按照第6.1条规定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采购人认为其它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进行审查。如果审查通过,则将合同授予该供应商;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则拒绝其谈判。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将对下一个次低报价的供应商的能力作类似的审查。以此类推。进口产品供应商如无签订外贸合同资质,须由供应商提供委托出口代理公司签字、盖章版的授权文件,包括出口代理公司的资质信息,并承诺供应商与出口代理公司对该货物承担同等责任和义务。 21、采购人授予合同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标的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和减少,但不得对谈判确认的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22、采购人接受和拒绝所有谈判的权利 采购人保留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谈判,以及宣布采购程序无效的权利,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23、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将由采购人确认谈判结果后发给成交供应商或发布中标公告在研究所官网上。在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接到书面通知的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通知要求准时到指定地点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未能成交的供应商将在谈判有效期结束前得到采购方的通知,并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办理退还保证金的事宜。 24、签订合同 采购人在发“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将通知成交供应商预定签订合同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完成。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第24.1条与采购人签约,采购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成交决定。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次高评分的供应商—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采购谈判。 25、商务主要条款(具体内容以本文件的第三章技术规格为准,如技术规格无约定,依据本条款约定) 25.1 交货期:免表或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交货安装(用户可根据项目进展无条件延长调整交货及安装日期)。 25.2 付款方式: 外贸货物100%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其中90%货款凭装运单据付款,10%尾款在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 国内货物在合同签订生效后,卖方送货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凭卖方开具的等额有效增值税发票,买方支付全部货款。 25.3 交货地点: a.进口设备:用户指定地点(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杨雁东一路8号 院指定实验室) b.国内货物:用户指定地点(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杨雁东一路8号 院指定实验室) 25.4 设备安装、调试和验收: 25.4.1 如果有必要的安装准备条件,卖方应在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向买方提出详细的要求或计划。卖方须到买方提供的现场免费安装、调试设备,进行操作试验,直至运行正常。 25.4.2仪器到达用户所在地后, 在接到用户通知后1周内执行安装调试直至达到验收指标。设备验收发生的实验费用由卖方承担。违约者赔付仪器总价20%的违约金(另外没收尾款部分),投标方承担相关费用。仪器调试不合格,采购方要求投标人全额退款,退款期限不超过30天,中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5.4.3验收标准:货物按照生产厂家的产品验收标准(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招标文件、国家标准及合同的相关条款。 25.4.4验收方法: 到货验收:交货时,中标人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关于本批所供货物的合格的检测报告、质量合格证书以及该设备为原装品牌设备的证明文件或资料货物清单,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共同验收。 最终验收: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由中标人负责并会同采购人及有关管理部门按规定标准验收。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5.5 技术培训 卖方提供全套完整的仪器安装、管理、操作及维修的说明书与光盘;提供详细的中英文操作指南。为仪器操作人员提供免费的操作及维护培训,并在仪器安装后的3个月内,全面协助用户熟悉和操作仪器。制造厂家提供的培训指的是涉及货物的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和保养维修等有关内容的培训。培训教员的授课费、旅费、食宿费等费用和培训场地费及培训资料费均应由卖方支付。 25.5.1在用户所在地对用户进行3人、为期1周的免费培训。 25.5.2培训内容包括仪器的技术原理、操作、数据处理、基本维护等。 25.6售后服务: 25.6.1保修期:提供1年以上的免费保修,保修期自验收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卖方应负责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并写出正式报告,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修期外免人工服务费,设备零配件损坏,卖方免费上门服务费维修,确经买方确认维修不好如需更换,卖方以成本价或不高于设备成交折扣比例价格提供新零配件。 25.6.2维修响应时间:在保修期内,自用户提出故障之日起,1小时内做出响应,提出解决方案,24小时内派技术工程师上门维修,72小时内解决故障(特殊情况和不可抗拒因素除外)。重大问题或其它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应在一周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否则卖方应提供相应的实验条件或按合同约定赔偿买方相应损失。若在安装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须更换整机。同一部件在保修期内若出现二次以上故障须整部件更换。 25.6.3厂家须在中国设有固定维修站,并配有专业维修工程师,保证提供及时优质的售后服务。 25.6.4仪器须保证至少有5年的零配件供应。 25.6.5软、硬件升级:卖方应免费向用户提供自验收之后的仪器软件升级和优惠提供与之相关的硬件升级。 25.6.6免费移机安装调试一次,移机前进行全面检查,移机安装调试后设备指标不低于移机前。 25.7供应商填写商务条款应答表(附件5)对上述合同条款要求逐条进行应答。 第二章 谈判应答文件格式 附件1.报价函格式 致:中国科学院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 根据贵方在__________________项下的 号谈判邀请,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两 份。 1、谈判报价表 2、规格响应表 3、资格证明文件 4、由 银行出具的金额为 的保证金 5、供应商须知第6条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全部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我们承担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利。我们同意在采购文件规定的谈判截止日起遵循此谈判应答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成交。如果在谈判开始后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退出谈判,或未按照“供应商须知”规定接受评审修订的我方谈判应答文件中的错误数据,或成交后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与买方签订合同,我们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谈判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谈判应答或收到的任何谈判应答。 与本谈判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及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 公章: 日期: 附件2.谈判报价一览表 采购编号/包号: 供应商名称:
序号货物名称、型号数量制造商名称和所在地谈判报价保证金 (有/无)
合计:
供应商代表签字: 附件3.谈判报价明细表 采购编号/包号: 供应商名称:
12345
货物名称、型号数量原产地指定地点交货价总价
供应商代表签字: 注:供应商可自行编制提供报价明细表。 附件4. 技术需求逐条应答表 采购编号/包号: 供应商名称:
谈判文件技术需求条目编号及所要求内容谈判响应文件应答内容相关技术证明文件中的描述在谈判响应文件中的具体页码偏离说明(无偏离,正/负偏离及偏离情况)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日期: 注: 1.本表须针对谈判文件技术规格书逐条应答; 2.所应答的技术指标应有具体内容,不能简单复制谈判文件内容,或全部响应仅以“符合、满足”应答; 3.无论正负偏离均须对偏离情况作具体说明; 附件5.商务条款偏离表 采购编号/包号: 供应商名称:
序号谈判文件 条款号谈判文件要求谈判响应文件响应偏离 (正/负)偏离 说明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公司盖章) 日 期: 注: 1、供应商须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及合同条款,如在应答时有偏离,须在此表中明确填写并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2、供应商须如实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若无偏离,应当明确标注“无商务偏离”。 附件6.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6-1 营业执照 (原件扫描后彩色打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6-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地点于 的 公司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_______________的 号采购谈判邀请项下合同谈判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保修,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物。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正反两面) 附件6-3 制造厂家授权书 致:中国科学院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经销商地址)的(经销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代表我方办理贵方第  (招标编号)  号投标邀请第  (包号)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  (经销商名称)  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销的全权。兹确认  (经销商名称)  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4)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经销商名称)  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制造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6-4 外贸合同授权书 (*须附盖章版授权书) 合同授予说明: 如中标产品为国产产品,中标人即为国内合同卖方;如中标产品为进口产品,且中标人为境外公司,中标人即为外贸合同卖方;如中标产品为进口产品,中标人为国内公司,外贸合同卖方应为产品国外厂商或国外厂商指定的境外公司(国内公司作为投标人时必须在投标书内提供外贸合同卖方与投标人的关系证明文件及外贸合同签订授权书)。 附件6-5 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 名称及概况 :制造厂家名称:地址及邮编: (3)成立和注册日期: (4)主管部门: (5)企业性质: (6)法人代表: (7)职员人数: 一般工人: 技术人员: (8)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 月日止) (1)固定资产: 原值: 净值: (2)流动资金: (3)长期负债: (4)短期负债: (5)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6)资金类型: 生产资金: 非生产资金: 2、(1)关于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 工厂名称地址 生产的项目 年生产能力 职工人数 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 (2)本制造厂不生产,而须从其它制造厂购买的主要零部件 制造厂家名称和地址 主要零部件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3、制造厂家生产此投标货物的历史(年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近三年投标货物(相同型号)销售业绩(包括国内外)清单: ( 年 月- 年 月) 包括产品型号、销售时间、用户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等 5、近三年的年营业额: 年份 国内 出口 总额 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6、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 部件名称 供应商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7、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制造商名称:________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授权代表的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__________________ 制造商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6-6 投标人(作为制造厂家的经销代理)的资格声明 (投标人为经销商时,除了填写附件6-5外,还要填写附件6-4) 1、名称及概况: (1)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成立和注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公司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职员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近期资产负债表(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固定资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净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流动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长期负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短期负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资金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业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商业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最近三年的年度总营业额:( 年 月- 年 月) 年份     国内      出口      总额 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3、最近三年投标货物主要销售给国内及国外用户名称及地址:( 年 月- 年 月) 名称和地址        销售的项目和数量 (1)出口销售: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国内销售: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同意为投标人制造投标货物的制造厂并附有制造厂的资格声明: 制造厂名称和地址     制造项目和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须由其它制造厂家供应和制造的部件(如果有的话): 制造厂名称和地址      制造项目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最近三年中与各经销商成交的此种投标货物(如果有的话):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授权代表的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6-7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公司财务报表 (由专业担保机构已出具投标担保函的投标人无需提供) 说明: 1、投标人要求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公司财务报表。银行资信证明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资信证明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招标人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公司财物报表应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报表复印件。 2、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附件6-8 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或投标人取得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含近半年缴纳企业职工社保证明、缴纳企业所得税证明及近三年该型号产品或同类产品销售合同不少于2份) 第三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一、货物需求一览表
包号仪器名称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
1
2
二、技术规格 (一)总 则 1.投标要求 1.1 投标人在准备投标书时,务必在所提供的商品的技术规格文件中,标明型号、商标名称、目录号。 1.2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如与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有偏差,应提供技术规格偏差的量值或说明(偏离表)。如投标人有意隐瞒对规格要求的偏差或在开标后提出新的偏差,买方有权扣留其投标保证金或/并拒绝其投标。 1.3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样本,必须是“原件”而非复印件,图表、简图、电路图以及印刷电路板图等都应清晰易读。买方有权不付任何附加费用复制这些资料以供参考。 2.评标标准 2.1 除招标文件中指定的附件和专用工具外,投标人应提供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常规保养所需的全套标准附件、专用工具和消耗品。投标人在投标书中需列出这些附件和工具的数量和单价的清单,这些附件和工具的报价的总值需计入投标价中。 2.2 对于标书技术规范中已列出的作为查询选件的附件、零配件、专用工具和消耗品,投标书中应列明其数量、单价、总价供买方参考。投标人也可推荐买方没有要求的附件或专用工具作为选件,并列明其数量、单价、总价供买方参考。选件价格不计入评标价中。选件一旦为用户接受,其费用将加入合同价中。 2.3 为便于用户进行接收仪器的准备工作,卖方应在合同生效后60天内向用户提供一套完整的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维修及安装说明等文件。另一套完整上述资料应在交货时随货包装提供给用户,这些费用应计入投标价中。 2.4 关于设备的安装调试,如果有必要的安装准备条件,卖方应在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向买方提出详细的要求或计划。安装调试的费用应计入投标价中,并应单独列出,供评标使用。 2.5 制造厂家提供的培训指的是涉及货物的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和保养维修等有关内容的培训。培训教员的培训费、旅费、食宿费等费用和培训场地费及培训资料费均应由卖方支付。 2.6 在评标过程中,买方有权向投标人索取任何与评标有关的资料,投标人务必在接到此类要求后,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对于无答复的投标人,买方有权拒绝其投标。 3.工作条件 除非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说明,所有仪器、设备和系统都应符合下列要求: 3.1 适于在气温为摄氏-40℃~+50℃和相对湿度为90%的环境条件下运输和贮存。 3.2 适于在电源220V(10%)/50Hz、气温摄氏+15℃~+30℃和相对湿度小于80%的环境条件下运行。能够连续正常工作。 3.3 配置符合中国有关标准要求的插头,如果没有这样的插头,则需提供适当的转换插座。 3.4 如产品达不到上述要求,投标人应注明其偏差。如仪器设备需要特殊工作条件(如水、电源、磁场强度、温度、湿度、动强度等)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加以说明。 4.本技术规格书中标注“*”号的为关键技术参数,对这些关键技术参数的任何负偏离将导致废标。 5.如在具体技术规格中有与本总则不一致之处,以具体技术规格中的要求为准。 6. 选购附件、备件及消耗品: 对于标书技术规范中已列出的作为查询选件的附件、零配件、专用工具和消耗品,投标书中应列明其数量、单价、总价供买方参考。投标人也可推荐买方没有要求的附件或专用工具作为选件,并列明其数量、单价、总价供买方参考。选件价格不计入评标价中。选件一旦为用户接受,其费用将加入合同价中。 7. 技术文件: 7.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样本,必须是“原件”而非复印件,图表、简图、电路图以及印刷电路板图等都应清晰易读。买方有权不付任何附加费用复制这些资料以供参考。 7.2一套中文或英文说明书在合同签定后45天内提供给用户。另一套完整的中文或英文说明书、维修说明书、线路图随仪器包装提供给用户。 7.3为便于用户进行接收仪器的准备工作,卖方应在合同生效后60天内向用户提供一套完整的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维修及安装说明等文件。另一套完整上述资料应在交货时随货包装提供给用户,这些费用应计入投标价中。 8. 技术服务: 8.1 设备安装调试 8.1.1 仪器到达用户所在地后, 在接到用户通知后1周内执行安装调试直至达到验收指标。 8.1.2验收发生的实验费用由卖方承担。 8.2 技术培训 8.2.1 在用户所在地对用户进行4人、为期1周的免费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仪器的技术原理、操作、数据处理、基本维护等。 8.3 保修期:提供1年或1年以上的免费保修,保修期自验收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卖方每年免费检查一次,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应负责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并写出正式报告,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修期外,设备零配件损坏,卖方免费上门服务费维修,确经买方确认维修不好如需更换,卖方以成本价或不高于设备成交折扣比例价格提供新零配件。 8.4 维修响应时间:卖方应在24小时内对用户的服务要求作出响应,一般问题应在48小时内解决,重大问题或其它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应在一周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否则卖方应提供相应的实验条件或按合同约定赔偿买方相应损失。 8.5 软、硬件升级:卖方应免费向用户提供自验收之后的仪器软件升级和优惠提供与之相关的硬件升级。 8.6 免费移机安装调试一次,移机前进行全面检查,移机安装调试后设备指标不低于移机前。 8.7 卖方承担外贸代理费用。 (二)具体技术规格 第一包 数字化智能细胞成像系统 招标规格 总体要求 1.1 设备名称:数字化智能细胞成像系统 1.2 数量:1台 1.3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 1.4 报价方式:国产设备及进口含关税产品以人民币报价、免税进口产品CIP北京机场美元或欧元报价(除提供总价外,需要提供详细的分项报价) 1.5 交货日期: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 1.6 仪器用途:观测细胞实验需求。 1.7 移机服务:卖方负责免费移机一次(包括整机系统拆装、调试、拆机前后的性能检测及场地测试);移机前进行全面检查,保证移机安装调试后设备指标不低于移机前。 *1.8 费用承担:厂家承担国内、国际运保费至用户指定实验室。 *1.9 合同授予说明:如中标产品为国产产品,中标人即为国内合同卖方;如中标产品为进口产品,且中标人为境外公司,中标人即为外贸合同卖方;如中标产品为进口产品,中标人为国内公司,外贸合同卖方应为产品国外厂商或国外厂商指定的境外公司(国内公司作为投标人时必须在投标书内提供外贸合同卖方与投标人的关系证明文件及外贸合同签订授权书)仪器技术参数要求 2.1 主机 1)人机工程学倒置荧光显微镜主机,具备优良的光学性能高稳定性 2)光学系统:最优化无限远校正光学系统,保证最好的光学性能,45mm等焦距离的RMS螺纹物镜 *3)观察方式:包括明场、相差和彩色明场观察模式,后期可升级荧光观察模式 4)可通过高清显示屏直接控制仪器和成像软件,无时间延迟 5)可整体放置于超净台或安全柜中进行观察和拍照等操作,可定期进行紫外线照射消毒和灭菌 2.2 载物台 1)固定式 x - y 轴载物台,行程范围为 179 mm x 229 mm; 可选机械式可调节载物台,行程范围为 127 mm× 76 mm *2)手动和触摸屏驱动的对焦装置,分辨率为亚微米(0.15 μm) 3)适配实验室常用的6-384多孔板、35,50,60,100mm培养皿、T25,T75,T175培养瓶和玻片、血球计数板等可直接进行观察 2.3光学部件 不少于4位物镜转盘,可选配1.25-60×各种高NA值物镜相差环至少适用于:4×、10×、20×、40×物镜60 nm 长工作距离聚光镜,4 孔位物镜转盘对应 1 个通光孔径和三相环*透射光光源:LED高能固态冷光源,标配1个白光光源,用于成像时的配套明场成像和彩色组化样本成像,总使用寿命均不低于10万个小时,即开即用,可自由调节光源强度和曝光时间 2.4显微图像控制及分析软件(集成软件,原装进口) 10.1 英寸高分辨率 LCD 触摸式显示屏(1920 x 1200 像素分辨率)可通过鼠标控制内置软件操作完成以下操作: 完成粗调和微调 一键采集和存储图像 可实时监测并反馈细胞融合度测量结果 可添加或取消标尺功能,从而显示图像的放大比例关系 *支持实时报告视野中观察到的细胞融合度百分比数据,无需进行图像采集 *2.5获取的图像:8-bit单色: TIFF, PNG, JPG ;8-bit彩色: TIFF, PNG, JPG *2.6获取的视频: MP4 2.7电脑主机系统必须内置于显微镜主机内,嵌入式个人电脑,8 GB内存 2.8触摸屏控制的嵌入式图形用户界面(eGUI) 2.9一体化集成系统,减少外置电脑和显示屏占用实验室空间,全套系统占地面积不超过0.15m2 注: *代表必须满足的指标项。 必要配套设备及附件 配备设备使用所需的电源线,手册,说明书等安全和其他标准 4.1整套设备及其组成部分是完整的、全新未使用的、功能齐全的、合法的正规渠道的产品(包括零部件),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4.2全面防失超保护 4.3全面防漏电保护验收 5.1 仪器验收 按厂方出厂标准及技术应答验收仪器各项参数,达到或优于说明书和QA报告以及招标文件要求。 5.2应用验收 5.2.1 必须满足分析项目的需求。 5.2.2 按应标文件、合同及技术协议逐项验收(包括技术、商务),验收发生的实验费用由卖方承担,验收合格后提供给买方一套完整的中英文技术资料,包括技术说明书、产品技术标准(含验收标准)、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手册、产品原产地出厂合格证及出厂货物明细表、完整的备件和特种工具或服务等清单等。商务要求 6.1 质保期要求: 自双方盖章签字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负责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并写出正式报告,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 6.2开箱: 仪器到达需方后,若有缺项,供方应立即补齐;供方承担开箱前货物的任何损失之责任。 6.3 安装调试: 在接到需方安装通知后,供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为需方安装,并在一个月内安装调试合格。若不能在一个月内安装调试合格,供方须赔偿损失或给予补偿。 6.4除随机备件外,厂家提供一套备件放在用户处备用,用过后付款,需详细列出备件名称、订货号、单价等。 6.5 供方须提供完整的维修电路图。 6.6维修响应时间:半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技术专家到达现场,如维修需要维修软件及加密狗则必须随主机配置给用户(即所有维修所需的任何技术对需方开放),制造商必须提供本保障方案承诺书。 6.7 人员培训:必须提供完善的培训,包括厂方应用中心(4人)免费培训,现场培训,直到用户独立操作仪器,并满足分析要求为止。 6.8厂家为用户提供2人维修培训名额(含食宿费和交通费),进行完整全面的维修培训直至培训人员能够熟练对仪器进行维护维修。 6.9 售后服务: 在保修期内,自用户提出故障之日起,半小时内做出响应,提出解决方案,24小时内派技术专家上门维修,一般问题应在48小时内解决,重大问题或其他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应在一周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否则卖方应提供相应的实验条件或按照合同约定赔偿买方相应经济损失。若在安装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须更换整机。同一部件在保修期内若出现二次以上故障须整部件更换。保修期外免人工服务费,设备零配件损坏,确经买方确认维修不好如需更换,卖方以成本价或不高于设备成交折扣比例价格提供新零配件。卖方免费提供设备软件的终身升级与维护。 7.违约责任 7.1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或合同规定的,用户有权无条件拒绝接受,并且供应商须向用户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7.2 除依合同约定外,供应商单方面解除合同,应向用户退还未执行部分的合同款并向用户支付货款总价20%的违约金。 7.3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迟延付款或迟延交货等,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7.4 如供应商不能按规定期限交货及提供服务,除不可抗力原因并提供有效证明的情况外,用户可同意经双方协商一致推迟交货及服务,但供应商应当支付相应违约金。 7.5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未达到及未完成合同约定的标准,除进行无偿更换及延长相应服务期外,需向用户支付违约金。 7.6 上述相关违约金合计不超过20%的合同款金额。 7.7 违约金和合同款的退还应当自违约之日起10日内支付完毕,否则违约方应当承担每天0.5%的迟延支付违约金至履行完毕全部义务止。 7.8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其他 8.1 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8.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8.4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应商负担。 8.5 除用户事先书面同意外,供应商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8.6 合同所涉及的技术服务、产品规格、质量保证等均由供应商及产品制造商负责。 8.7 项目实施过程中至供应商正式向用户交付技术文档资料时止,供应商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源代码、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供应商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供应商必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买卖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 8.8 知识产权产权归属:供应商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9.联系人 技术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60688655 商务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60688655 第二包 气相色谱仪 招标规格 总体要求 1.1 设备名称:气相色谱仪 1.2 数量:1台 1.3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1.4 报价方式:国产设备及进口含关税产品以人民币报价、免税进口产品CIP北京机场美元或欧元报价(除提供总价外,需要提供详细的分项报价) 1.5 交货日期: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 1.6 仪器用途:二氧化碳加氢反应产物分析需求。 1.7 移机服务:卖方负责免费移机一次(包括整机系统拆装、调试、拆机前后的性能检测及场地测试);移机前进行全面检查,保证移机安装调试后设备指标不低于移机前。 *1.8 费用承担:厂家承担国内、国际运保费至用户指定实验室。 *1.9 合同授予说明:如中标产品为国产产品,中标人即为国内合同卖方;如中标产品为进口产品,且中标人为境外公司,中标人即为外贸合同卖方;如中标产品为进口产品,中标人为国内公司,外贸合同卖方应为产品国外厂商或国外厂商指定的境外公司(国内公司作为投标人时必须在投标书内提供外贸合同卖方与投标人的关系证明文件及外贸合同签订授权书)仪器技术参数要求 2.1 主要性能: 2.1.1 主机采用彩色触控屏; 2.1.2 计算机反控和主机触控屏实现同步双向控制; 2.1.3 气路有流量压力显示; 2.1.4 可扩展的同步的外部触发功能,可以由外部信号同时启动主机和工作站; 2.1.5 具有完善的系统自检功能和故障自动识别功能; *2.1.6 具有外部事件的扩展功能接口,可以选配各种控制阀,并按设定时序工作; 2.1.7 内置色谱工作站。 2.2色谱配置 2.2.1柱温箱1个: 温度范围:室温上5℃ ~400℃;控温精度:±0.02℃;程序升温:9 阶/10 平台;程序合计时间:9999.9 min;最大升温速率: 60℃ /min。 2.2.2填充进样器2个: 温度范围:室温上7℃ ~420℃;恒压模式工作;TDX-01填充色谱柱1根,规格:2m*3mm;PN填充柱1根,规格:3米*3mm;自动十通进样阀、自动六通进样阀各一个。 2.2.3氢焰离子化检测器(FID)1个: 温度范围:室温上7℃~420℃;采用对数放大器;高压开关控制;基线信号显示;点火线圈控制;*检测限:≤ 3×10-12 g/s 样品:正十六烷 (最小检测量:3pg/s);*动态范围: 107。 2.2.4热导检测器(TCD)1个: 温度范围:室温上7℃~420℃;桥电压开关控制;桥电流设置0-220 Ma;*灵敏度:10000mv.ml/mg;*动态范围:105。 注: *代表必须满足的指标项。 3.必要配套设备及附件 3.1 配备设备标准维修工具一套 4. 安全和其他标准 4.1整套设备及其组成部分是完整的、全新未使用的、功能齐全的、合法的正规渠道的产品(包括零部件),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4.2全面防失超保护 4.3全面防漏电保护 5. 验收 5.1 仪器验收 按厂方出厂标准及技术应答验收仪器各项参数,达到或优于说明书和QA报告以及招标文件要求。 5.2应用验收 5.2.1 必须满足分析项目的需求。 5.2.2 按应标文件、合同及技术协议逐项验收(包括技术、商务),验收发生的实验费用由卖方承担,验收合格后提供给买方一套完整的中英文技术资料,包括技术说明书、产品技术标准(含验收标准)、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手册、产品原产地出厂合格证及出厂货物明细表、完整的备件和特种工具或服务等清单等。 6. 商务要求 6.1 质保期要求: 自双方盖章签字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负责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并写出正式报告,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 6.2开箱: 仪器到达需方后,若有缺项,供方应立即补齐;供方承担开箱前货物的任何损失之责任。 6.3 安装调试: 在接到需方安装通知后,供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为需方安装,并在一个月内安装调试合格。若不能在一个月内安装调试合格,供方须赔偿损失或给予补偿。 6.4除随机备件外,厂家提供一套备件放在用户处备用,用过后付款,需详细列出备件名称、订货号、单价等。 6.5 供方须提供完整的维修电路图。 6.6维修响应时间:半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技术专家到达现场,如维修需要维修软件及加密狗则必须随主机配置给用户(即所有维修所需的任何技术对需方开放),制造商必须提供本保障方案承诺书。 6.7 人员培训:必须提供完善的培训,包括厂方应用中心(4人)免费培训,现场培训,直到用户独立操作仪器,并满足分析要求为止。 6.8厂家为用户提供2人维修培训名额(含食宿费和交通费),进行完整全面的维修培训直至培训人员能够熟练对仪器进行维护维修。 6.9 售后服务: 在保修期内,自用户提出故障之日起,半小时内做出响应,提出解决方案,24小时内派技术专家上门维修,一般问题应在48小时内解决,重大问题或其他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应在一周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否则卖方应提供相应的实验条件或按照合同约定赔偿买方相应经济损失。若在安装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须更换整机。同一部件在保修期内若出现二次以上故障须整部件更换。保修期外免人工服务费,设备零配件损坏,确经买方确认维修不好如需更换,卖方以成本价或不高于设备成交折扣比例价格提供新零配件。卖方免费提供设备软件的终身升级与维护。 7.违约责任 7.1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或合同规定的,用户有权无条件拒绝接受,并且供应商须向用户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7.2 除依合同约定外,供应商单方面解除合同,应向用户退还未执行部分的合同款并向用户支付货款总价20%的违约金。 7.3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迟延付款或迟延交货等,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7.4 如供应商不能按规定期限交货及提供服务,除不可抗力原因并提供有效证明的情况外,用户可同意经双方协商一致推迟交货及服务,但供应商应当支付相应违约金。 7.5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未达到及未完成合同约定的标准,除进行无偿更换及延长相应服务期外,需向用户支付违约金。 7.6 上述相关违约金合计不超过20%的合同款金额。 7.7 违约金和合同款的退还应当自违约之日起10日内支付完毕,否则违约方应当承担每天0.5%的迟延支付违约金至履行完毕全部义务止。 7.8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8. 其他 8.1 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8.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8.4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应商负担。 8.5 除用户事先书面同意外,供应商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8.6 合同所涉及的技术服务、产品规格、质量保证等均由供应商及产品制造商负责。 8.7 项目实施过程中至供应商正式向用户交付技术文档资料时止,供应商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源代码、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供应商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供应商必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买卖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 8.8 知识产权产权归属:供应商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9.联系人 技术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60688647 商务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60688647 第四章 合同授予 一:国内供货货物成交商确定后,请按照谈判约定由供应商填写国内合同(见模板)后电子版发送给每个设备的技术联系人和商务联系人,双方确认后,由供货商盖章并送达(邮寄)至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杨雁东一路8号院(收件人:技术联系人),买方完成合同签章后按约定返还合同。 二:进口货物成交商确定后,请按照谈判约定由供应商填写技术及商务协议(见模板)后电子版发送给每个设备的技术联系人,双方确认后,由供货商盖章并送达(邮寄)至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杨雁东一路8号院(收件人:技术联系人),买方签章后返还。技术协议签订完成后,买方将通知指定外贸进口代理商同供货商签订外贸合同。 国内合同模板: 购 销 合 同 编号:
买方: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如使用中科院资金,请在名称前加“中国科学院”)卖方: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杨雁东一路8号院地址:
邮编:101400邮编:
电话:010-6068XXXX电话:
传真:010-传真:
联系人:XXX联系人: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根据X招标公司X依法组织的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XXXXXXXXXXXX采购项目采购方式 的评标结果(招标编号:XXXXXXXX),在招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就下述产品(货物)达成协议: 一、卖方向买方提供的产品及价格:
序号产品名称品牌产品型号产地数量单价(人民币;元)小计(元)
总计:¥********
总计(大写):人民币
说明:该合同总价包含的费用为: 1.卖方货交指定地点前全部费用(制造、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培训、备品备件、利润、税金等); 2.货交指定地点后仪器的验收、安装调试、合同约定期限质保以及相关的培训等全部费用; 3.仪器由卖方及生产商负责所有仪器的安装调试和其他技术支持和服务。 二、交 货 期 限 : 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本合同所附产品配置单中交货时间有变化的以配置单为准),供方送货至需方指定实验室,并在交货前提前书面告知需方。交货前产品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 三、买方指定交货地点 : 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杨雁东一路8号院(房号)实验室) 四、产品包装 : 产品包装必须牢固,适合长途空运,防湿、防潮、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供方应保障产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坏,卖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五、付款方式 :(备注:原则上现货设备采取货到验收后付款的方式一次性支付货款;定制设备根据实际需要尽量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支付货款,如需支付预付款,原则上不超过80%) 合同签订生效后,卖方送货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凭卖方开具的等额有效增值税发票,买方支付全部货款。 六、保险: 由卖方负承担货交指定地点前的所有全部保险费用。 七、验收与安装 : 1.开箱验货工作必须在买方技术人员、卖方和制造商技术人员三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按照合同中约定的产品技术标准及设备清单、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提供给买方一套完整的中英文技术资料,包括技术说明书、产品技术标准(含验收标准)、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手册、产品原产地出厂合格证及出厂货物明细表、完整的备件和特种工具或服务等清单等。如卖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卖方负责并承担更换。终验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 2.合同签订后,买方需根据卖方提供的实验室安装条件准备好仪器安装所需要的场地、电源盒及气体等。 3.交货后,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负责联系制造商派工程师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卖方须到买方提供的现场免费安装、调试设备,进行操作试验,直至运行正常,提供全套完整的仪器安装、管理、操作及维修的说明书与光盘;提供详细的中英文操作指南。为仪器操作人员提供免费的操作及维护培训,并在仪器安装后的1个月内完成验收,全面协助买方熟悉和操作仪器。 八、质量标准及质量保证 : 1.卖方应保证按现行最新标准及原产地最新标准规范,符合采购合同中约定的规格型号及配置要求的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2.卖方保证定货用优质材料和标准工艺制成,亦即无设计、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和隐蔽瑕疵,全新,未曾用过。 3.卖方保证货物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并保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维修的情况下,本合同货物会达到正常性能。双方同意,在安装调试及质保期间,卖方可使用属于买方的零备件,但在安装调试及质保期间所用的属于买方的零备件,卖方应尽快重新提供,且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相关的费用及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均由卖方承担。 4.卖方保证在质保期内免费进行保修并提供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必须更换的零部件。对于买方人为损坏或使用不当损坏的,买方承担零部件成本费。 九、质保期和售后服务: 安装调试后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为12个月(本合同所附产品配置单中交货时间有变化的以配置单为准)。质保期间,一切维修费用均由卖方承担,对于买方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害,仅收取材料成本费用。质保期结束之前负责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并写出正式报告,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消除,并进行技术指导和相关培训。在质保期内,自买方提出故障之日起,半小时内做出响应,提出解决方案,24小时内派技术工程师上门维修,72小时内解决故障(特殊情况和不可抗拒因素除外)。超出此时间时供货商应赔偿相应的损失(损失按商业公司完成相应的工作所收取的费用计算)。若在安装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须更换整机。同一部件在保修期内若出现二次以上故障须整部件更换。卖方保证为买方免费移机一次,并安装调试,并确保移机后设备技术指标达到移机前水平。 十、违约责任: 1、卖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买方有权无条件拒绝接受,并且卖方须向买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除依本合同约定外,卖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应向买方退还未执行部分的合同款并向买方支付货款总价20%的违约金。 3、卖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每延迟一日承担货款的1%的违约金,延迟二十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迟延付款或迟延交货等,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4、卖方提供的产品及售后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除进行无偿更换及延长相应服务期外,须向买方按第三款约定支付违约金。 5、上述相关违约金合计不超过20%的合同款金额。但一方因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所受损失,不在此限。 6、违约金和合同款的退还应当自违约确定之日起25日内支付完毕,否则违约方应当承担每天0.5%的迟延支付违约金至履行完毕全部义务止。 7、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和争议,应当由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其他: 1、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5、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6、合同所涉及的技术服务、产品规格、质量保证等均由卖方及产品制造商负责。 7、项目实施过程中至卖方正式向买方交付技术文档资料时止,卖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源代码、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卖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卖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买卖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 8、知识产权产权归属:卖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卖方承担。 9、移机服务:卖方负责免费为有机清洗台移机一次(包括整机系统拆装、调试、拆机前后的性能检测及场地测试);移机前进行全面检查,保证移机安装调试后设备指标不低于移机前。 10、供方负责为实现设备运行的水系统/各类气体/废水/废液/电气安装/排风/散热的二次配及系统接驳,直到完成整套设备的系统安装到位且达到正常使用的功能需求的配套项目,并承担相应的人工及材料费用。 11、本合同一式肆份,买卖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1、产品配置及价格表 2、技术参数 以下无正文 买 方 :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 卖方: ******* 委托代理人(手签): 委托代理人(手签): 经 办 人(手签): 经 办 人(手签):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 户 行: ****** 银行帐号:******* 日 期: 日 期: 进口货物技术及商务协议模板: 技术及商务协议 卖方:***** 买方:中国科学院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根据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依法组织的*****采购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 采购方式进行的采购评标结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在招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就********产品的技术及商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的商务主要内容:
货物描述单位数量单价 (币种)总价 (币种)
英文品名:**** 中文品名: **** 型号:**** 品牌:*************
总价:***(大小写及币种)
CIP北京机场 / 用户指定实验室 交货价:
生产厂家和国别:****/*** 付款方式:100%信用证。**%信用证凭外贸合同第十条单据支付,**%信用证凭最终用户、买方、卖方签字盖章的正本验收报告支付。 费用承担:供应商承担(以下为可选项)国际运保费、外贸代理费(合同金额的0.9%)、银行费(合同金额的0.3%)、报关清关仓储费、国内运保费等相关外贸费用,由外贸代理公司实报实销,上述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设备交付地点在用户指定实验室。卖方需在外贸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将上述费用支付买方指定的外贸公司。代理进口手续费为合同总金额的0.9%,单票不低于800元人民币(如是美元支付,单票不低于170美元)。外贸公司收到款项后,才能开具相应发票。 二、技术参数及配置: 1、**** 1) 2) 3) 2、**** 1) 2) 3) 配置清单:
名称主要规格型号/描述数量国别/制造商
********
********
********
********
********
必要配套设备及附件:
名称主要规格型号/描述数量制造商
********
********
********
5、其他 供应商提供并安装的****(产品名称)在运行期间除人为或不可抗力(如地震、战争等)原因之外由于其产品设计、改造、安装及设备本身的质量缺陷与故障原因所造成的相应损坏由供应商无条件承担。2)如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名称)设计、制造、安装及运行情况不符合使用需求,供应商无条件重新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至符合的使用要求。3)供应商负责整套设备的机械安装、水电气安装、气路安装、气体排放安装、设备设施安装调试等并承担相应的人工材料费用。4)供应商免费提供终身的设备系统配套软件的升级及维护服务。5)供应商须出具生产厂家质保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三、产品的质量标准 ****(产品名称)(整套设备及其组成部分)是完整的、全新未使用的、功能齐全的、合法正规渠道的产品(包括零部件),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符合该设备技术协议中约定的规格型号及配置要求。 设备开箱、安装、调试和验收 仪器到达买方后,若有缺项,卖方应立即补齐;卖方承担开箱前货物的任何损失之责任。 卖方须到买方提供的现场免费安装、调试设备,进行操作试验,直至运行正常,提供原生产厂家全套完整的仪器安装、管理、操作及维修的说明书与光盘;提供详细的中英文操作指南。为仪器操作人员提供免费的操作及维护培训,并在仪器安装后的6个月内完成验收,全面协助用户熟悉和操作仪器。 仪器验收:按厂方出厂标准及技术应答验收仪器各项参数,达到或优于说明书和QA报告以及招标文件要求。应用验收:按应标文件、合同及技术协议逐项验收(包括技术、商务),验收发生的实验费用由卖方承担。包含技术协议中约定的产品技术标准及设备清单、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提供给买方一套完整的中英文技术资料,包括技术说明书、产品技术标准,根据厂家提供的标准片进行校准,达到仪器规定的标准、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手册、出厂货物明细表、完整的备件和特种工具或服务等清单等。 五、质保期 自双方盖章签字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个月。保修期间,一切维修费用均由卖方承担,对于买方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害,仅收取材料成本费用。保修期结束之前一个月内负责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并写出正式报告,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消除,并进行技术指导和相关培训。 六、售后服务 在保修期内,自用户提出故障之日起,半小时内做出相应,提出解决方案,24小时内派技术专家上门维修,一般问题应在48小时内解决,重大问题或其他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应在一周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否则卖方应提供相应的实验条件或按照合同约定赔偿买方相应经济损失(损失按商业公司完成相应的工作所收取的费用计算)。若在安装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须更换整机。同一部件在保修期内若出现二次以上故障须整部件更换。保修期外免人工服务费,设备零配件损坏,确经买方确认维修不好如需更换,卖方以成本价或不高于设备成交折扣比例价格提供新零配件。卖方免费提供设备软件的终身升级与维护。卖方负责免费移机一次(包括整机系统拆装、调试、拆机前后的性能检测及场地测试);移机前进行全面检查,保证移机安装调试后设备指标不低于移机前。 人员培训:必须提供完善的培训,现场培训,直到用户(4人)独立操作仪器,并满足分析要求为止。厂家为用户提供2人维修培训,进行完整全面的维修培训直至培训人员能够熟练对仪器进行维护维修。 七、交货日期 免表生效后5个月内交货安装(用户可根据项目进展无条件延长调整交货及安装日期)。 八、违约责任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或合同、技术协议规定的,用户有权无条件拒绝接受,并且供应商须向用户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除依合同、技术协议约定外,供应商单方面解除合同,应向用户退还未执行部分的合同款并向用户支付货款总价20%的违约金。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迟延付款或迟延交货等,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如供应商不能按规定期限交货及提供服务,除不可抗力原因并提供有效证明的情况外,用户可同意经双方协商一致推迟交货及服务,但供应商应当支付相应违约金。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未达到及未完成合同、技术协议约定的标准,除进行无偿更换及延长相应服务期外,需向用户支付违约金。 上述相关违约金合计不超过20%的合同款金额。 违约金和货款的退还应当自违约之日起25日内支付完毕,否则违约方应当承担每天0.5%的迟延支付违约金至履行完毕全部义务止。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九、争议解决方式 如有纠纷双方先行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提请仲裁机关仲裁或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应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按其仲裁规则和程序在北京或中国的其他地点进行。除非双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语言应为中文。 十、其它事项 合同及技术协议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执行合同、技术协议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合同及技术协议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应商负担。 除用户事先书面同意外,供应商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及技术协议项下的义务。 合同及技术商务协议所涉及的技术服务、产品规格、质量保证等均由供应商及产品制造商负责。 项目实施过程中至供应商正式向用户交付技术文档资料时止,供应商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源代码、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供应商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供应商必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买卖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 知识产权产权归属:供应商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执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以下无正文 卖方:**** 卖方授权代表:(需要手写) 地址:**** 联系方式:**** 日期:(需要手写) 买方: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买方授权代表:(需要手写) 地址:***** 联系方式:**** 日期:(需要手写)

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北京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