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油气生产技术分公司中油海61平台坞修、特检及码头停靠配套服务项目(二次)

所属地区:北京市 发布日期:2024-10-30

【招标公告】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油气生产技术分公司中油海61平台坞修、特检及码头停靠配套服务项目(二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北京 北京市 采购单位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油气生产技术分公司中油海61平台坞修、特检及码头停靠配套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油气生产技术分公司中油海61平台坞修、特检及码头停靠配套服务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油气生产技术分公司中油海61平台坞修、特检及码头停靠配套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油海61平台坞修、特检及码头停靠配套服务项目。估算金额:1031.6852万元(不含税)。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中油海61平台特检、坞修及码头停靠服务项目。
2.4 服务期限: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2月31日(暂定)。
2.5 实施地点: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场地。
2.6 服务要求: 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以及各项服务要求具体遵照《中油海61平台坞修、特检及码头停靠配套服务报价表》备注说明;
2.7 其他说明:允许分包,分包的主要内容(除主体、关键性部分以外)需要外协的辅助项目其分包服务商、设备或材料供应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CCS等规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资质、人员能力及证件、质量合格证明等,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查阅监督,不符合的中标人应当立即更换并承担由此带来的工期延误及其他损失责任。(中标后提供,招标人选派相关技术人员备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投标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允许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但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支机构的资质、业绩、财务文件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3.1 资质要求:投标人要求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有独立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3.2 业绩要求:具有3年以上同类服务业绩, 近3年完成过类似项目或同等规模水上平台坞修特检项目, 近3年同类服务合同300万元以上; 需提供: 合同(包括封面、签订页、重要条款页)或 发票复印件;
3.3.3 财务要求:2021年至2024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成立日期晚于2021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3.4设备要求:投标人施工所使用吊车必须检验合格、证书齐全有效,提供有效检验证书。
3.3.5信誉要求:
(1)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以上(含)安全事故、质量问题;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
(5)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商黑名单。(招标人提供名单)
3.4 其他要求:
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列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 10 29 日至2024 11 04 23 5959秒前(北京时间),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在工作时间电话联系:4008800114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和交费。
②此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在工作时间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并交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于开标前确保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项目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③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
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将公告附件《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以开具发票。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 11 08 08 3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在提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需支付 100000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为采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或银行保函。采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后,将进入投标人电子钱包。投标人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后投标保证金方递交成功。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应将保函原件扫描件置入投标文件指定部分,同时将银行保函原件递交予招标组织单位。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行号:313265010019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
提醒:保证金缴纳如出现问题,请及时致电4008800114(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 进行解决。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7. 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费率参考发改价格[2014]1573号文件下调,详见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

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300280

联系人:

***

邮箱:

851238881@qq.com

电 话:

***

手机:

18892225946

意见与建议:

022-25977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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