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北京林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基础设备补充修缮提升(监控)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公告】北京林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基础设备补充修缮提升(监控)采购项目比选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北京林业大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北京林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基础设备补充修缮提升(监控)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林业大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林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基础设备补充修缮提升(监控)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林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基础设备补充修缮提升(监控)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CZB-2024-ZB169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186 1228 7813/78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林业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186 1228 7813/780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01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比选编号:北林招(货)[BX2024]022号
预算金额:36.36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AI半球摄像机、壁装机柜、六类网线、PVC穿线管、安装辅助材料等详见第四章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完成供货、安装,并具备验收条件。
履约地点:北京林业大学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工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以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比选当日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税款所属期为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的声明。
(8)供应商不是为本项目某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声明。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财智国际大厦C座20层C2010室。
方式:现场获取,无需提供资料。
售价:¥5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财智国际大厦C座20层C2010室第一会议室
(五)、开启
时 间:2024年11月0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财智国际大厦C座20层C2010室第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二、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5日 13: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北京林业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官网(http://zbzx.bjfu.edu.cn/)上发布。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6.360000 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北京林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基础设备补充修缮提升(监控)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CZB-2024-ZB169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186 1228 7813/78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林业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186 1228 7813/780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01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比选编号:北林招(货)[BX2024]022号
预算金额:36.36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AI半球摄像机、壁装机柜、六类网线、PVC穿线管、安装辅助材料等详见第四章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完成供货、安装,并具备验收条件。
履约地点:北京林业大学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工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以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比选当日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税款所属期为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的声明。
(8)供应商不是为本项目某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声明。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财智国际大厦C座20层C2010室。
方式:现场获取,无需提供资料。
售价:¥5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财智国际大厦C座20层C2010室第一会议室
(五)、开启
时 间:2024年11月0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财智国际大厦C座20层C2010室第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二、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5日 13: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北京林业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官网(http://zbzx.bjfu.edu.cn/)上发布。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6.36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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