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周界安防监控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2024-JLFHNX-F9006)
【招标公告】周界安防监控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2024-JLFHNX-F9006):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周界安防监控维护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周界安防监控维护服务项目公告
(2024-JLFHNX-F9006)
一、项目名称:
周界安防监控维护服务
二、项目编号:
2024-JLFHNX-F9006
三、项目概况:
(一)工程项目内容:甲方提供维修所需设备、耗材,乙方出人工、工具等,对5公里的周界监控系统进行维修,预算约4.8万元,施工内容主要为:对因自然灾害损坏的监控系统进行设备安装、线路铺设、接续及系统调试等服务。
(二)服务内容:详见服务清单附件
(三)工程地点:北京市昌平区
(四)预算及最高投标限价:4.8万元
四、服务要求
(一)合同签订后,5日内进场进行安装、维修、调试服务;
(二)提供系统整体调试服务,保证整个周界安防系统完好;
(三)提供1年内4次售后维修服务;
五、报价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 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
(六)未被政府或军队宣布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授权代理人未被政府或军队宣布禁止代理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七)报价人3年内有有政府、国企、事业单位安防监控系统安装案列(以合同为准)。
(八)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
(九)符合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公告起止时间:
2024年 10 月 28 日9:00至2024年 10 月 30 日10:00(北京时间)
七、报名截至时间及方式
(一)截至时间:2024年 10 月 30 日10:00(北京时间)
(二)报名材料递交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具体地址电话联系)
(三)报名方式:邮寄(邮费自付)。
(四)报名要求:供应商须依法真实递交报名材料,必须按照文件格式要求工整、规范、统一、清晰,采用A4幅面纸装订成册,密封提交。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将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八、现场勘察
本项目现场勘察时间2024年10月31日09:30(北京时间),由甲方统一组织踏勘,请各报名商按时间节点前来现场勘察。因未参加现场勘察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报价,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九、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11月 4 日下午17:00;
(二)报价文件按询价要求密封,文件内容和格式要求详见附件;
(三)报价文件递交或邮寄地点:报名成功后会以短信形式告知;
(四)逾期送达或未按询价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报价文件内容、格式
详见附件
十、中标方式
采取最低价中标。
十一、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17600265602王先生:15110538353;
接听时间: 9:00-12:00,15:00-17:30(北京时间)
(2024-JLFHNX-F9006)
一、项目名称:
周界安防监控维护服务
二、项目编号:
2024-JLFHNX-F9006
三、项目概况:
(一)工程项目内容:甲方提供维修所需设备、耗材,乙方出人工、工具等,对5公里的周界监控系统进行维修,预算约4.8万元,施工内容主要为:对因自然灾害损坏的监控系统进行设备安装、线路铺设、接续及系统调试等服务。
(二)服务内容:详见服务清单附件
(三)工程地点:北京市昌平区
(四)预算及最高投标限价:4.8万元
四、服务要求
(一)合同签订后,5日内进场进行安装、维修、调试服务;
(二)提供系统整体调试服务,保证整个周界安防系统完好;
(三)提供1年内4次售后维修服务;
五、报价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 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
(六)未被政府或军队宣布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授权代理人未被政府或军队宣布禁止代理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七)报价人3年内有有政府、国企、事业单位安防监控系统安装案列(以合同为准)。
(八)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
(九)符合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公告起止时间:
2024年 10 月 28 日9:00至2024年 10 月 30 日10:00(北京时间)
七、报名截至时间及方式
(一)截至时间:2024年 10 月 30 日10:00(北京时间)
(二)报名材料递交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具体地址电话联系)
(三)报名方式:邮寄(邮费自付)。
(四)报名要求:供应商须依法真实递交报名材料,必须按照文件格式要求工整、规范、统一、清晰,采用A4幅面纸装订成册,密封提交。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将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八、现场勘察
本项目现场勘察时间2024年10月31日09:30(北京时间),由甲方统一组织踏勘,请各报名商按时间节点前来现场勘察。因未参加现场勘察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报价,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九、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11月 4 日下午17:00;
(二)报价文件按询价要求密封,文件内容和格式要求详见附件;
(三)报价文件递交或邮寄地点:报名成功后会以短信形式告知;
(四)逾期送达或未按询价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报价文件内容、格式
详见附件
十、中标方式
采取最低价中标。
十一、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17600265602王先生:15110538353;
接听时间: 9:00-12:00,15:00-1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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