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第三综合服务保障中心餐饮服务商引入项目(项目十)招标公告(2024-JLWLGC-F2010)

所属地区:北京市 发布日期:2024-10-25

【招标公告】2024年第三综合服务保障中心餐饮服务商引入项目(项目十)招标公告(2024-JLWLGC-F2010):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北京 北京市 采购单位 第三综合服务保障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2024年第三综合服务保障中心餐饮服务商引入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2024年第三综合服务保障中心餐饮服务商
引入项目(项目十)邀请招标公告
(2024-JLWLGC-F2010)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4年第三综合服务保障中心餐饮服务商引入项目(项目十)
二、项目编号:2024-JLWLGC-F2010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社会化
整体承包食堂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甲方指定地点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根据满意度情况续签合同
 
该项目为整体承包,有1个需求单位,涉及食堂4个,工作人员约187人,老干部及遗孀约189人。(保障人数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 / ;
※3.最高限价: / ;
※4.本项目确定 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 / 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投标报价 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投标企业须为驻京老干局餐饮服务商名录中的单位。
※(十)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01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四)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时3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踏勘地点: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三)联系人: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四)联系电话: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如有)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标前答疑会
(一)标前答疑会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至 / 时,联系人: /   ,电话: / 。
(二)标前答疑会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标前答疑会,视为同意标前答疑会相关结论。因未参加标前答疑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一、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13261016917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陈 炜
办公电话:010-66846274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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