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金盏嘉园CEF区电动自行车车棚充电设施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市
发布日期:202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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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金榆家园物业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鸣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金盏嘉园CEF区电动自行车车棚充电设施安装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金盏嘉园CEF区电动自行车车棚充电设施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BJMSZB-2024-033)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金盏嘉园CEF区电动自行车车棚充电设施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0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金榆家园物业管理中心。本项日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金盏嘉园CEF区电动自行车车棚充电设施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金盏嘉园CEF区电动自行车车棚充电设施安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招标活动。
5、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
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6、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7、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7.1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7.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3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专业要求受聘于投标人已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
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还须提供(简称B本),且均在有效期内;
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
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21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2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磋商文件获取地点:北京市密云区行宫街23号楼一层 23-3;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15时3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密云区行宫街23号楼一层 23-3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1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密云区行宫街23号楼一层23-3开标室
七、其他
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外地企业需提供企业进京《备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
公章);
(6)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并写明办事事项,加盖单位公
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委托人近三个月社
保证明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金榆家园物业管理中心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金盏大街2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鸣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密云区行宫街23号楼一层23-3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965042070@qq.com
v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1*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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