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街道行政执法专项法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2024街道行政执法专项法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新街口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4街道行政执法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2024街道行政执法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炒米店村多福居阎村店后红色小楼三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ZX-2024-069
项目名称:2024街道行政执法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新街口街道办事处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招录两家符合要求的律师事务所为街道提供行街道法律顾问及行政执法专项法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正常进行年度考核合格;(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凡受托为本次采购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09日 至 2024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炒米店村多福居阎村店后红色小楼三层)
方式:凡购买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须携带以下材料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登记并获取磋商采购文件,资料经采购代理机构查验合格后,方可查阅、购买本项目的磋商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书)需注明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包号及领取磋商文件的事宜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售价:300元/包/本(每一包独立报名获取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炒米店村多福居阎村店后红色小楼三层)。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炒米店村多福居阎村店后红色小楼三层)。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
3、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接收形式:电汇、支票、汇票、转账支票、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同时可接收电子保函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相关政策。
8、发布成交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媒介上发布,未经采购人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新街口街道办事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12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炒米店村多福居阎村店后红色小楼三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2024街道行政执法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炒米店村多福居阎村店后红色小楼三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ZX-2024-069
项目名称:2024街道行政执法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新街口街道办事处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招录两家符合要求的律师事务所为街道提供行街道法律顾问及行政执法专项法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各包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 服务内容 | 备注 |
1 | 第一包:法律顾问服务 | 35万元 | 日常法律事务、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重大事项法律事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律事务等工作 | |
2 | 第二包:行政执法专项法律服务 | 15万元 | 日常事务处理、线上咨询、驻场服务、专项指导和培训等工作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正常进行年度考核合格;(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凡受托为本次采购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09日 至 2024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炒米店村多福居阎村店后红色小楼三层)
方式:凡购买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须携带以下材料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登记并获取磋商采购文件,资料经采购代理机构查验合格后,方可查阅、购买本项目的磋商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书)需注明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包号及领取磋商文件的事宜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售价:300元/包/本(每一包独立报名获取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炒米店村多福居阎村店后红色小楼三层)。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炒米店村多福居阎村店后红色小楼三层)。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
3、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接收形式:电汇、支票、汇票、转账支票、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同时可接收电子保函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相关政策。
8、发布成交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媒介上发布,未经采购人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新街口街道办事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12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炒米店村多福居阎村店后红色小楼三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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