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通信单元项目主要元器件送样检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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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亿力电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4年通信单元项目主要元器件送样检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通信单元项目
主要元器件
送样检测公告
采购编号:ZX-2024JC05
根据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有相似年度框采批次安排,为可靠扩展潜在供应商资源,确保产品质量,现针对2024年通信单元项目主要元器件开展送样检测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送样检测范围
二、 申请人条件
供应商(以下称为申请人)条件分通用资格条件和专用资格条件,通用资格条件详见送样检测文件,申请人专用资格条件如下:
注:在送样检测通过后将获得合格证书,合格证书将作为2024年11月30日(含)后通信单元项目公开采购的技术评分项。
三、 报名及文件递交
1.报名
申请人可在送样检测公告挂出之日起至2024年9月23日23:00:00(北京时间)之间报名参与本次送样检测,未报名或逾期报名将无法参加本次检测工作。参与报名的申请人需将附件1:检测申请表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确认,邮件内容包含加盖公章附件1:检测申请表扫描件和可编辑版附件1:检测申请表,未加盖公章的附件1:检测申请表无效,申请人在报名阶段存在疑问可咨询报名联系人,联系人及邮箱如下:
检测人:北京芯可鉴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凤霞 电话:1581100279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亿力电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 89 号软件园 B 区 14 号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SGCC_ZX@fjyldl.com
2.文件递交
(1)申请人将附件1:检测申请表(同时将Excel版本的登记表及加盖公章的 PDF 版本的附件1:检测申请表)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后,即可免费获取本次送样检测文件及技术文件(均为电子文件),申请人应在2024年9月29日08:00:00(北京时间)前完成应答文件(电子版)的制作并并上传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SGCC_ZX@fjyldl.com。邮件按规定命名,命名规则为:完整项目编号+公司名,即邮件名为:北京某某公司+ZX-2024JC05-01。
(2)应答文件统一开启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08:00:00(北京时间)。
(3)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送样检测文件。
3. 应答文件模板
申请人应答文件模板详见本项目送样检测文件。
4. 申请的提交
申请人需仔细阅读本项目送样检测文件和技术文件,综合判断技术、检测、商务、收费标准等是否达到检测人要求。
申请人收到本项目送样检测文件后,按照应答要求编制应答文件,经统一开启、审查各应答文件,文件审查通过的将收到送样检测通知。
四、 送样要求及检测费用
在文件审查通过的将收到送样检测通知,送样规格及数量、送样地点、接收人信息、费用组成及收费账户、送样时间要求等信息详见送检文件。
1.样品标准
送检的样品需符合本次提供的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及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相关标准,技术规范详见本项目技术文件。
送样必须是已组装完成的成套设备,不接受散件在现场组装,样品的配件应配置齐全,相关说明书需一并附上,样品规格及数量详见本项目送样检测文件。
2.送样要求
具体送样要求、检测项详见本项目送样检测文件。
3.检测费用
本次送样检测费用由申请人支付。申请人需根据送样检测通知要求提前将对应费用汇入相应账户,由于未缴纳费用导致的样品拒收或拒检均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五、 检测结果应用
检测结果将应用到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后续相关物资公开采购项目中。在技术要求不变的情况下,本次检测结果自验证报告起始日起2年内可应用于后续相关物资公开采购活动中。
六、 后续公开采购阶段的履约供货及抽检相关要求
(1)若申请人在后续公开采购项目中标,则履约供货产品必须与本次入网检测时提供的样品保持一致。
(2)后续招标人将在履约供货过程中,按照送检样品的所记录的相关信息进行验收及抽检。
(3)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产品设计、原材料组部件。
(4)测试完成后,样品及配套部件由申请人收回,规定期限内未取回的将报废处理。检测过程中部分测试项为破坏性测试,本着自愿送样检测的原则,由于破坏性测试导致申请人样品及配套部件价值受损,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主要元器件
送样检测公告
采购编号:ZX-2024JC05
根据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有相似年度框采批次安排,为可靠扩展潜在供应商资源,确保产品质量,现针对2024年通信单元项目主要元器件开展送样检测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送样检测范围
物资类型 | 包号 | 物料描述 |
通信单元项目元器件 | 包1 | 天线 |
包2 | 温补晶振 | |
包3 | 电源管理芯片 |
二、 申请人条件
供应商(以下称为申请人)条件分通用资格条件和专用资格条件,通用资格条件详见送样检测文件,申请人专用资格条件如下:
标段 | 申请人资质要求 |
包1(接受制造商) | 1. 申请人必须具有生产送检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应具备三年及以上独立完成应答产品开发、设计、优化、生产和服务能力。 2. 申请人2019年1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日前,具有天线产品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3. 通过本项目送样检测并提供有效的检测合格证明材料。(本次资格预审不作要求,在送样检测通过后将获得合格证书) |
包2、包3(接受制造商或境外授权代理商) | 1. 申请人如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送检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应具备三年及以上独立完成应答产品开发、设计、优化、生产和服务能力。申请人如为代理商,必须具备原厂有效期内唯一的授权书或代理证。 2. 申请人2019年1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日前,具有温补晶振(包2)、电源芯片(包3)类产品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3. 通过本项目送样检测并提供有效的检测合格证明材料。(本次资格预审不作要求,在送样检测通过后将获得合格证书) |
注:在送样检测通过后将获得合格证书,合格证书将作为2024年11月30日(含)后通信单元项目公开采购的技术评分项。
三、 报名及文件递交
1.报名
申请人可在送样检测公告挂出之日起至2024年9月23日23:00:00(北京时间)之间报名参与本次送样检测,未报名或逾期报名将无法参加本次检测工作。参与报名的申请人需将附件1:检测申请表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确认,邮件内容包含加盖公章附件1:检测申请表扫描件和可编辑版附件1:检测申请表,未加盖公章的附件1:检测申请表无效,申请人在报名阶段存在疑问可咨询报名联系人,联系人及邮箱如下:
检测人:北京芯可鉴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凤霞 电话:1581100279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亿力电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 89 号软件园 B 区 14 号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SGCC_ZX@fjyldl.com
2.文件递交
(1)申请人将附件1:检测申请表(同时将Excel版本的登记表及加盖公章的 PDF 版本的附件1:检测申请表)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后,即可免费获取本次送样检测文件及技术文件(均为电子文件),申请人应在2024年9月29日08:00:00(北京时间)前完成应答文件(电子版)的制作并并上传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SGCC_ZX@fjyldl.com。邮件按规定命名,命名规则为:完整项目编号+公司名,即邮件名为:北京某某公司+ZX-2024JC05-01。
(2)应答文件统一开启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08:00:00(北京时间)。
(3)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送样检测文件。
3. 应答文件模板
申请人应答文件模板详见本项目送样检测文件。
4. 申请的提交
申请人需仔细阅读本项目送样检测文件和技术文件,综合判断技术、检测、商务、收费标准等是否达到检测人要求。
申请人收到本项目送样检测文件后,按照应答要求编制应答文件,经统一开启、审查各应答文件,文件审查通过的将收到送样检测通知。
四、 送样要求及检测费用
在文件审查通过的将收到送样检测通知,送样规格及数量、送样地点、接收人信息、费用组成及收费账户、送样时间要求等信息详见送检文件。
1.样品标准
送检的样品需符合本次提供的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及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相关标准,技术规范详见本项目技术文件。
送样必须是已组装完成的成套设备,不接受散件在现场组装,样品的配件应配置齐全,相关说明书需一并附上,样品规格及数量详见本项目送样检测文件。
2.送样要求
具体送样要求、检测项详见本项目送样检测文件。
3.检测费用
本次送样检测费用由申请人支付。申请人需根据送样检测通知要求提前将对应费用汇入相应账户,由于未缴纳费用导致的样品拒收或拒检均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五、 检测结果应用
检测结果将应用到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后续相关物资公开采购项目中。在技术要求不变的情况下,本次检测结果自验证报告起始日起2年内可应用于后续相关物资公开采购活动中。
六、 后续公开采购阶段的履约供货及抽检相关要求
(1)若申请人在后续公开采购项目中标,则履约供货产品必须与本次入网检测时提供的样品保持一致。
(2)后续招标人将在履约供货过程中,按照送检样品的所记录的相关信息进行验收及抽检。
(3)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产品设计、原材料组部件。
(4)测试完成后,样品及配套部件由申请人收回,规定期限内未取回的将报废处理。检测过程中部分测试项为破坏性测试,本着自愿送样检测的原则,由于破坏性测试导致申请人样品及配套部件价值受损,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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