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征集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高水平人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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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征集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高水平人才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各区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着力推进人才兴粮兴储,广泛集聚行业领域人才力量,培养造就高水平人才队伍,根据《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高水平人才库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现组织开展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专家型和高技能人才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工作扎实,责任心强,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恪守学术道德,坚守诚信底线,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2.长期工作在粮食和物资储备科研、管理和生产各条战线,一般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熟悉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基层实情,熟悉本行业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和发展动态等,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
3.身体健康,能够参加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业务活动。
(二)专家型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岁(国务院专家组成员和“两院”院士不受年龄限制),应具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并在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主持完成北京市或省部级以上科研或工程项目(课题),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取得一定的原始理论创新或发明,有助于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3.主持研发并得到广泛应用,取得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原创性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成果;
4.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北京市或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或社会科学奖励;
5.在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政策、理论研究方面有一定成果,为提升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保障能力作出重要贡献。
(三)高技能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相应职业(工种)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技能等级,并具备以下业绩之一:
1.刻苦钻研本职业(岗位)技术技能,具备同行工人的绝技绝活;
2.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和技能创造,相关技术成果取得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能够有效解决关键生产技术问题,有效提升工作效率;
4.在排除重大安全隐患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推荐程序
(一)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本人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同意,向推荐单位申报。同一候选人只能由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通过不同渠道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
(二)单位推荐。推荐单位受理申报后,应审核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择优向市粮食和储备局推荐。
(三)评审。市粮食和储备局负责聘请行业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入库人选。
(四)公示公告。专家型人才入库名单在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发布公告,高技能人选建议名单在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人才库正式人选。
三、有关要求
(一)市属国有粮食和物资储备企业由集团总公司推荐申报;其他企业按属地管理由区发展和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推荐申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有关高校等,按照人员管理权限,向市粮食和储备局申报。
(二)请各推荐单位于2024年10月18日前将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1)、申报表(附件2)一式1份邮寄至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党委(人事处),同时以邮件形式报送汇总表、申报表的Word版。申报人所在单位需在申报表“本人所在单位意见”处加盖公章,推荐单位只需在汇总表盖章。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莹
邮箱:liuying@lsj.beijing.gov.cn
联系电话:55574665
邮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运河东大街57号院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党委(人事处)
邮政编码:10074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着力推进人才兴粮兴储,广泛集聚行业领域人才力量,培养造就高水平人才队伍,根据《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高水平人才库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现组织开展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专家型和高技能人才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工作扎实,责任心强,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恪守学术道德,坚守诚信底线,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2.长期工作在粮食和物资储备科研、管理和生产各条战线,一般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熟悉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基层实情,熟悉本行业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和发展动态等,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
3.身体健康,能够参加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业务活动。
(二)专家型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岁(国务院专家组成员和“两院”院士不受年龄限制),应具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并在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主持完成北京市或省部级以上科研或工程项目(课题),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取得一定的原始理论创新或发明,有助于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3.主持研发并得到广泛应用,取得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原创性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成果;
4.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北京市或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或社会科学奖励;
5.在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政策、理论研究方面有一定成果,为提升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保障能力作出重要贡献。
(三)高技能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相应职业(工种)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技能等级,并具备以下业绩之一:
1.刻苦钻研本职业(岗位)技术技能,具备同行工人的绝技绝活;
2.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和技能创造,相关技术成果取得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能够有效解决关键生产技术问题,有效提升工作效率;
4.在排除重大安全隐患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推荐程序
(一)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本人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同意,向推荐单位申报。同一候选人只能由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通过不同渠道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
(二)单位推荐。推荐单位受理申报后,应审核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择优向市粮食和储备局推荐。
(三)评审。市粮食和储备局负责聘请行业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入库人选。
(四)公示公告。专家型人才入库名单在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发布公告,高技能人选建议名单在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人才库正式人选。
三、有关要求
(一)市属国有粮食和物资储备企业由集团总公司推荐申报;其他企业按属地管理由区发展和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推荐申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有关高校等,按照人员管理权限,向市粮食和储备局申报。
(二)请各推荐单位于2024年10月18日前将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1)、申报表(附件2)一式1份邮寄至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党委(人事处),同时以邮件形式报送汇总表、申报表的Word版。申报人所在单位需在申报表“本人所在单位意见”处加盖公章,推荐单位只需在汇总表盖章。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莹
邮箱:liuying@lsj.beijing.gov.cn
联系电话:55574665
邮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运河东大街57号院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党委(人事处)
邮政编码:10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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