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集采中心消防报警、智能疏散询价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集采中心消防报警、智能疏散询价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集采中心消防报警、智能疏散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NO.溧水2021G29地块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N0.溧水2021G29 房地产开发项目(A1地块)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因施工需要,拟询价(询价单编号:CR1103-JC-LSG29-JS-2024-010)采购消防报警、智能疏散,由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组织询价,公告具体要求事宜如下:
一、询价时间:自2024年09月8日09:00至2024年09月11日17:00。
二、开启报价时间:项目将于2024年09月12日上午10:00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n/homeIndex)开启各单位报价。
三、拟采购物资相关要求
3.1物资需求一览表
3.2质量标准:1、所有产品的质量按照国家标准、有关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的要求执行。
2、火灾报警类产品应能耐受GB/T 2423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要求的高温(运行)试验、低温(运行)试验、恒定湿热(运行)试验,试验期间及试验后应保证功能正常。
3、一期住宅楼I类特大型汽车库、地下汽车库、一类高层住宅,三期商办楼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楼内设控制中心报警系统,根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的要求,本工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以下简称”系统”)采用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
4、系统由应急照明控制器、A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A型消防应急灯具等组成。产品应满足国标《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GB13495.1-2015、《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2010的有关规定并通过CCC产品认证。
5、本工程所选设备、材料必须具有国家级检测中心的检测合格证书(3C认证);必须满足与产品相关的国家标准:消防产品须具有消防主管部门的产品认证。
6、凡与本次采购有关而又未说明之处,均参见国家规范。
3.3交付要求:
3.3.1交货时间:根据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分批分次运抵交付。供货方需在采购方下达计划后3天内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3.3.2交货地点:项目工地指定地点。
3.3.3运输方式:以实际为准。
3.3.4验收依据:按《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350166-2019》相关要求进行验收。
1、乙方产品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指定人员核对产品名称、数量、包装等,并办理收货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应按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对产品进行检验。
3、验收时如甲方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规格、型号的,有权拒收瑕疵产品或在收到货物后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应在3日内换货或照价退货,同时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4、乙方应在收到异议后3日内向甲方提供书面的异常原因分析报告及改进措施,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乙方供应的所有产品必须保证甲方消防验收、竣工验收通过,如因乙方供应的产品导致甲方消防验收、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乙方无条件更换满足验收条件的产品,并承担相关费用。
6、乙方应提供产品的合格证、货物清单、维修手册、质保书、质量检测报告五份(检测报告应加盖厂家公章)等应具备的所有资料,随货一起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如乙方未能按 时提供上述资料视为未完整履行交货义务,甲方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期限。乙方应在3日 内补全相关材料;若乙方仍不能补全材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3.3.5计量方式:以套、个、台为单位,计数计量。
3.3.6单价约定:单位人民币,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税费以及厂家专业技术人员安装指导、设备系统调试费用等。报价执行固定单价,合同履行期限内不予调整。
3.4其他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税率、税额、到站价,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以及设备系统调试费用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分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3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4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5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6报价方供应的所有产品必须保证甲方消防验收、竣工验收通过,如因乙方供应的产品导致甲方消防验收、竣工验收未能通过,报价方无条件更换满足验收条件的产品,并承担相关费用。
3.4.7报价方在报价时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梳理消防报警、智能疏散等设备的型号参数,按照设计图纸的相关要求进行报价。
3.4.8报价方的报价中需要含项目整个消防报警系统及智能疏散系统的安装指导及调试费用,甲方安装完成后乙方要安排厂家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调试。确保调试合格,包甲方消防验收、竣工验收通过。报价方不得因付款等其他原因拖延甲方消防报警系统的调试。
3.4.9质保:乙方提供的设备质量保证期、设备安装质保均为24个月,自安装调试完成,通过项目所在城市的消防验收之日起计。
3.4.10售后服务承诺及维保措施:
1.快速响应:报价人承诺收到甲方的售后服务请求后,在24小时内做出回应,并尽快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前往现场处理问题。
2.专业维修:报价人的售后团队由经验丰富、专业技术的工程师组成,能够准确诊断和修复消防设备的故障,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正常运行。
3.设备保修:在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对由于产品设计、工艺、材料、配套件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产品质量问题或故障负责,基于合理使用和保养的前提下,报价人需提供设备的免费保修服务。对于在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承担相关费用。
4.培训:报价人要定期组织各类技术培训,使甲方的维保人员能够掌握使用和维护消防设备的必要知识和技能,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营。
5.售后查询:报价人需设立了 24 小时售后服务热线,甲方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在线咨询等方式随时联系,报价人需及时回答问题和解决困惑。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营业范围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询价采购的物资,并具备合法资格,具有一定的询价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需提前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https://www.crccep.cn/homeIndex)上进行注册,参与线上投标。
4.2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投标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提供相应的质量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4.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履约信用和银行资信。
五、报价人需提供的资料
5.1 报价函(附件一)
5.2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5.3 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加盖鲜章)
5.4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
5.5 合格证及检验检测报告(加盖鲜章)
5.6 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
5.7 近两年供货业绩
注:以上文件需提供电子版PDF文件(按序整理在一个PDF文件内,文件逐页签字并盖骑缝章)上传至铁建云采。电子版PDF文件须在报价截至时间前完成所有文件上传,报价截至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响应本次询价。报价开启后3日内附件原件邮寄给采购人。
六、结算和付款方式:
6.1结算方式:据实结算,供应方按照合同约定,与采购方办理质量验收、数量确认、金额核定等手续,并于每月16日对账结算,结算起止日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以此类推。每月对账完成后,经双方确认无误,签署《物资对账单》,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6.2付款期限:采购方收到供应方开具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查验无误后进行挂账。挂账完成后三个月内支付该批货款的80%,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15%货款,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为24个月,质保期到后一个月无息支付;
6.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建信融通-E信通、地铁快信、中企云链-云信、舜通e信)支付等方式,以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等有贴息的方式时,在此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贴息及融资费用。
七、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法,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出具的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人。
八、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九、报价有效期:90日。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NO.溧水2021G29地块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柘塘镇崇贤社区大山路与蟾山路交叉口NO.溧水2021G29地块项目部
联系人:*** 电话:***
附件一: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
1 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12018版;《建筑构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苑》GB50343-20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建抗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消防设施和用规范》GB55036-20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质火规范》GB50222-2017;《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350166-2019》等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2.1 火灾报警类产品
2.1.1 功能性要求
2.1.1.1 火灾报警类产品应具有火灾早期探测、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及控制信号等消防功能。一般包括火灾触发器件、火灾警报装置、火灾报警控制装置、消防联动控制装置等产品。
2.1.1.2 火灾触发器件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在被监视区域的火灾参数达到其报警条件时,应发出报警信号;
b) 当产品存在影响使用功能的故障时应发出故障信号。
2.1.1.3 火灾警报装置在接收到启动控制信号后应持续发出相应的警报信号。
2.1.1.4 火灾报警控制装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应能在接收到报警信号 10 s 内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b) 具有控制输出功能的产品应能按设计要求输出控制信号;
c) 应具有故障检测功能,当产品存在影响使用功能的故障时应发出故障信号。
2.1.1.5 消防联动控制装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应能按设计要求控制受控设备启动或停止,并应能正确显示受控设备的状态;
b) 应具有故障检测功能,当产品存在影响使用功能的故障时应发出故障信号。
2.1.1.6 火灾报警类产品的系统组件之间的兼容性应满足GB 22134 的要求。
2.1.1.7 程序和数据的存贮应满足以下要求:
a) 程序和出厂设置等预置数据应存贮在不易丢失信息的存储器中。改变上述存储器内容应通过特殊工具或密码实现,并且不应能在产品正常运行时进行;
b) 现场设置的数据应被存贮在探测器无外部供电情况下信息至少能保存 14 d 的存储器中,除非有措施保证在探测器电源恢复后1 h 内对该数据进行恢复。
2.1.2 安全性要求
2.1.2.1 火灾报警类产品交流电源输入端与机壳间的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50 MΩ;有绝缘要求的外部带电端子与机壳间的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20 MΩ。
2.1.2.2 火灾报警类产品交流电源输入端与机壳间应能耐受频率为50 Hz、有效值电压为1250 V 的交流电压历时1 min 的电气强度试验,试验期间不应发生击穿现象。
2.1.2.3 火灾报警类产品在1.06 倍额定电压工作时,泄漏电流应不大于0.5 mA。
2.1.2.4 火灾报警类产品应能耐受GB 16838-2005 要求的高温(运行)试验、低温(运行)试验、恒定湿热(运行)试验,试验期间及试验后应保证功能正常。
2.1.2.5 火灾报警类产品应能耐受GB 16838-2005 要求的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静电放电抗扰
度试验、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试验期间及试验后应保证功能正常。
2.1.2.6 火灾报警类产品外壳材料的阻燃性能不应低于GB 8624 B1 级要求,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GB4208 规定的IP30 等级,适用于室外使用的产品应具有防尘功能和防水功能。
2.1.2.7 火灾报警类产品接线端子的结构应保证良好的电接触和预期的载流能力,其所有的接触部件和载流部件应由导电的金属制成,并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
2.1.2.8 火灾报警类产品内部主要电子、电气元件的最大温升不应大于60 ℃。环境温度为25±3 ℃条件下,内置变压器、镇流器等发热元部件的表面最大温度不应超过90 ℃。电池周围(不触及电池)环境最大温度不超过45 ℃。
2.1.2.9 工作电压有效值大于50V 的产品内部的爬电距离不应小于2.5 mm,电气间隙不应小于1.7 mm。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第三分中心
NO.溧水2021G29地块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消防报警、智能疏散
(询价编号:CR1103-JC-LSG29-JS-2024-010)
报 价 文 件
报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1.报价函..............................................................1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2
3.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加盖鲜章)....................................3
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4
5.合格证及检验检测报告(加盖鲜章)....................................6
6.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7
7.近两年供货业绩......................................................8
1.报价函
报 价 函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集采中心: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 CR1103-JC-LSG29-JS-2024-010 询价函,并自愿参与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1、产品应满足国标《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GB13495.1-2015、《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2010的有关规定并通过CCC产品认证。
2、本工程所选设备、材料必须具有国家级检测中心的检测合格证书(3C认证);必须满足与产品相关的国家标准:消防产品须具有消防主管部门的产品认证。
3、以上数据仅作为初步询价依据,过程中及结算数量按实物计算规则、图纸、工程量按双方确认量计量,经双方核对签字确认、盖章为准。
4、最终结算单价单价为综合固定单价,报价综合单价包含生产、清洁、运输至工地现场指定地点、成品保护、原材检验、缺陷修补、损耗费用、税费、利润、保险、技术支持、厂家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及调试等一切费用,供货数量为暂定,结算时以实际供应数量为准。
5、结算方式为:按实物结算,以实际到货数量进行结算。
6、如报价存在错误,已报价中低价为准。
7、具体参数以询价文件中要求为主,不以系统内参数做依据。
8、报价方在报价时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梳理消防报警、智能疏散等设备的型号参数,按照设计图纸的相关要求进行报价。
9、报名后图纸请电联获取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9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报价联系人: 报价人: 公司/厂(章)
报价人电话: 年 月 日
2.营业执照(加盖鲜章)
3.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加盖鲜章)
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
授 权 委 托 书
致: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NO.溧水2021G29地块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N0.溧水2021G29 房地产开发项目(A1地块)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委托人: 姓 名 (身份证号: 123456789012345678 )系(单位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 (身份证号 : )为我方代理人。并授权代理人如下权利:
一、以委托人名义与贵单位订立合同,签收往来文件,处分合同权利义务有关事宜;
二、以委托人名义对合同履行中贵单位所供物资数量、对账、结算签字认可;
本公司承诺,代理人办理相关业务产生的所有法律后果,概由委托人承担。委托有效日期:自授权签署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竣工结算结束。本委托涂改、转委托、超越代理权无效。
委托单位: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5.合格证及检验检测报告(加盖鲜章)
6.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
7.近两年供货业绩
一、询价时间:自2024年09月8日09:00至2024年09月11日17:00。
二、开启报价时间:项目将于2024年09月12日上午10:00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n/homeIndex)开启各单位报价。
三、拟采购物资相关要求
3.1物资需求一览表
(一期住宅楼)消防报警系统清单 | |||||||
序号 | 名称 | 型号参数 | 标准 | 单位 | 数量 | 品牌 | 备注 |
1 | 端子箱 | 国标 | 个 | 70 | |||
2 | I及I/O模块 | 国标 | 个 | 536 | |||
3 | I及I/O模块箱 | 国标 | 个 | 214 | |||
4 | 广播模块 | 国标 | 个 | 178 | |||
5 | 短路隔离器 | 国标 | 个 | 424 | |||
6 | 一键报警按钮 | 国标 | 个 | 16 | |||
7 | 扬声器 | 国标 | 个 | 823 | |||
8 | 广播功率放大器 | 国标 | 个 | 6 | |||
9 | 消防电话分机 | 国标 | 个 | 72 | |||
10 | 带电话插孔手报 | 国标 | 个 | 416 | |||
11 | 烟感 | 国标 | 个 | 2953 | |||
12 | 温感 | 国标 | 个 | 170 | |||
13 | 家用烟感 | 国标 | 个 | 3744 | |||
14 | 家用温感 | 国标 | 个 | 624 | |||
15 | 声光警报器 | 国标 | 个 | 419 | |||
16 | 火警楼层显示器 | 国标 | 个 | 16 | |||
17 | 消火栓按钮 | 国标 | 个 | 844 | |||
18 | 区域显示器 | 国标 | 个 | 10 | |||
19 | 防火门监控模块 | 国标 | 个 | 711 | |||
20 | 防火门监控器 | 国标 | 个 | 6 | |||
21 | 防火门监控主机 | 国标 | 台 | 1 | |||
22 | 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 国标 | 个 | 94 | |||
23 | 电气火灾监控主机 | 国标 | 台 | 1 | |||
24 |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探测器 | 国标 | 个 | 75 | |||
25 |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主机 | 国标 | 台 | 1 | |||
26 | 消控室主机 | 国标 | 台 | 6 |
(三期办公楼)消防报警系统清单 | |||||||
序号 | 名称 | 型号参数 | 标准 | 单位 | 数量 | 品牌 | 备注 |
1 | 消防接线端子箱 | 参照规格型号:详见设计文件 | 国标 | 个 | 20 | ||
2 | 总线隔离器 | 参照规格型号:详见设计文件 | 国标 | 个 | 50 | ||
3 | 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 | 线制:总线制 | 国标 | 台 | 55 | ||
4 | 点型光电感烟探测器 | 参照规格型号:详见设计文件 线制:总线制 | 国标 | 个 | 2000 | ||
5 | 点型感温探测器 | 参照规格型号:详见设计文件 线制:总线制 | 国标 | 个 | 200 | ||
6 | 可燃气体探测器 | 参照规格型号:详见设计文件 线制:总线制 | 国标 | 个 | 50 | ||
7 | 带电话插孔的手动报警按钮 | 参照规格型号:详见设计文件 线制:总线制 | 国标 | 个 | 300 | ||
8 | 消火栓按钮 | 参照规格型号:详见设计文件 | 国标 | 个 | 500 | ||
9 | 火灾声光警报器(编址型) | 参照规格型号:详见设计文件 线制:总线制 | 国标 | 个 | 500 | ||
10 | 广播扬声器 | 参照规格型号:详见设计文件 安装方式:吸顶式 | 国标 | 个 | 600 | ||
11 | 火灾报警电话机 | 参照规格型号:详见设计文件 安装方式:壁挂安装 | 国标 | 个 | 150 | ||
12 | 广播模块 | 参照规格型号:详见设计文件 | 国标 | 个 | 100 | ||
13 | 输入模块 | 参照规格型号:详见设计文件 | 国标 | 个 | 100 | ||
14 | 输入输出模块 | 参照规格型号:详见设计文件 | 国标 | 个 | 500 | ||
15 | 防火门监控分机 | 参照规格型号:详见设计文件 | 国标 | 台 | 2 | ||
16 | 防火门门磁开关 | 参照规格型号:详见设计文件 | 国标 | 个 | 400 | ||
17 | 消防电源监控模块 | 参照规格型号:AFPM33VMPJP | 国标 | 个 | 100 | ||
18 | 电气火灾监控模块 | 参照规格型号:ARCM200LJ1PJP | 国标 | 个 | 100 | ||
19 | MK模块箱 | 参照规格型号:详见设计文件 | 国标 | 个 | 30 | ||
20 | 求助呼叫按钮 | 参照规格型号:详见设计文件 | 国标 | 个 | 50 | ||
21 | 无障碍厕所呼叫报警器 | 参照规格型号:详见设计文件 | 国标 | 个 | 50 | ||
22 | 能耗监测多功能表 | 参照规格型号:ACR220ELHPJP | 国标 | 个 | 100 | ||
23 | 余压控制器 | 参照规格型号:详见设计文件 | 国标 | 个 | 30 | ||
24 | 压力开关 | 参照规格型号:详见设计文件 | 国标 | 个 | 100 | ||
25 | 多合一探测器 | 参照规格型号:详见设计文件 | 国标 | 个 | 50 | ||
26 | 空气质量控制器 | 参照规格型号:详见设计文件 | 国标 | 个 | 1 | ||
27 | 液晶显示 | 参照规格型号:详见设计文件 | 国标 | 个 | 10 | ||
28 | 消防广播机柜 | 型号: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 国标 | 台 | 1 | ||
29 | 消防电源监控主机 | 型号: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 国标 | 台 | 1 | ||
30 | 电气火灾监控主机 | 型号: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 国标 | 台 | 1 | ||
31 | 防火门监控主机 | 型号: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 国标 | 台 | 1 | ||
32 | 应急照明控制主机 | 型号: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 国标 | 台 | 1 | ||
33 | 应急照明控制器 | 型号: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 国标 | 台 | 1 | ||
34 | 消防风机直启柜 | 型号: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 国标 | 台 | 1 | ||
35 |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主机 | 型号: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 国标 | 台 | 1 | ||
36 | 公共求助呼叫系统主机 | 型号: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 国标 | 台 | 1 | ||
37 | 室内空气质量监控主机 | 型号: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 国标 | 台 | 1 | ||
38 | 液晶显示PC控制主机 | 型号: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 国标 | 台 | 1 | ||
39 | 火灾报警主机(联动型) | 型号: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 国标 | 台 | 1 |
(一期住宅楼)智能疏散清单 | |||||||
序号 | 名称 | 型号参数 | 标准 | 单位 | 数量 | 品牌 | 备注 |
1 | 单面安全出口标志灯 | 国标 | 套 | 125 | |||
2 | 单面疏散出口标志灯 | 国标 | 套 | 2727 | |||
3 | 单面左标志灯 | 国标 | 套 | 490 | |||
4 | 单面右标志灯 | 国标 | 套 | 485 | |||
5 | 双面单向标志灯 | 国标 | 套 | 16 | |||
6 | 楼层标志灯 | 国标 | 套 | 738 | |||
7 | 吸顶灯3W | 国标 | 套 | 1554 | |||
8 | 吸顶灯5W | 国标 | 套 | 442 | |||
9 | 底座 | 国标 | 套 | 1996 | |||
10 | 壁挂应急灯5W | 国标 | 套 | 39 | |||
11 |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消防应急灯具专用应急电源) | 国标 | 套 | 4 | |||
12 | 蓄电池 | 国标 | 套 | 12 | |||
13 |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消防应急灯具专用应急电源) | 国标 | 套 | 61 | |||
14 | 磷酸铁锂电池 | 国标 | 套 | 61 | |||
15 | 消防应急照明控制器 | 国标 | 套 | 2 |
(三期商办楼)智能疏散清单 | |||||||
序号 | 名称 | 型号参数 | 标准 | 单位 | 数量 | 品牌 | 备注 |
1 | A型疏散标志灯 | 规格型号:1×0.3W/A型 DC36V 安装方式:门框上方0.2m壁挂 | 国标 | 套 | 300 | ||
2 | A型双面方向标志灯 | 规格型号:1×0.3W/A型 DC36V 安装方式:吊链安装 | 国标 | 套 | 100 | ||
3 | A型安全出口标志灯 | 规格型号:1×0.3W/A型 DC36V 安装方式:门框上方0.2m壁挂 | 国标 | 套 | 100 | ||
4 | 楼层标志灯 | 规格型号:1×0.3W/A型 DC36V 安装方式:距地2.5m壁装 | 国标 | 套 | 20 | ||
5 | E3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 规格型号:1×3W/A型 DC36V 安装方式:吸顶安装 | 国标 | 套 | 200 | ||
6 | E3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 规格型号:1×3W/A型 DC36V 安装方式:吸顶安装 | 国标 | 套 | 20 | ||
7 | E6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 规格型号:1×6W/A型 DC36V 安装方式:吸顶安装 | 国标 | 套 | 800 | ||
8 | E3壁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 规格型号:1×3W/A型 DC36V 安装方式:距地2.5m壁装 | 国标 | 套 | 5 | ||
9 | 壁装方向标志灯(疏散单向不可调) | 规格型号:1×1W/A型 DC36V 安装方式:距地0.5m壁装 | 国标 | 套 | 500 | ||
10 | 安全出口标志灯 | 规格型号:1×1W/A型 DC36V 安装方式:门框上方0.1m壁挂 | 国标 | 套 | 50 | ||
11 | 疏散出口标志灯 | 规格型号:1×1W/A型 DC36V 安装方式:门框上方0.1m壁挂 | 国标 | 套 | 200 | ||
12 | 楼层标志灯 | 规格型号:1×1W/A型 DC36V 安装方式:距地2.5m壁装 | 国标 | 套 | 60 |
3.2质量标准:1、所有产品的质量按照国家标准、有关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的要求执行。
2、火灾报警类产品应能耐受GB/T 2423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要求的高温(运行)试验、低温(运行)试验、恒定湿热(运行)试验,试验期间及试验后应保证功能正常。
3、一期住宅楼I类特大型汽车库、地下汽车库、一类高层住宅,三期商办楼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楼内设控制中心报警系统,根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的要求,本工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以下简称”系统”)采用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
4、系统由应急照明控制器、A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A型消防应急灯具等组成。产品应满足国标《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GB13495.1-2015、《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2010的有关规定并通过CCC产品认证。
5、本工程所选设备、材料必须具有国家级检测中心的检测合格证书(3C认证);必须满足与产品相关的国家标准:消防产品须具有消防主管部门的产品认证。
6、凡与本次采购有关而又未说明之处,均参见国家规范。
3.3交付要求:
3.3.1交货时间:根据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分批分次运抵交付。供货方需在采购方下达计划后3天内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3.3.2交货地点:项目工地指定地点。
3.3.3运输方式:以实际为准。
3.3.4验收依据:按《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350166-2019》相关要求进行验收。
1、乙方产品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指定人员核对产品名称、数量、包装等,并办理收货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应按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对产品进行检验。
3、验收时如甲方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规格、型号的,有权拒收瑕疵产品或在收到货物后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应在3日内换货或照价退货,同时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4、乙方应在收到异议后3日内向甲方提供书面的异常原因分析报告及改进措施,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乙方供应的所有产品必须保证甲方消防验收、竣工验收通过,如因乙方供应的产品导致甲方消防验收、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乙方无条件更换满足验收条件的产品,并承担相关费用。
6、乙方应提供产品的合格证、货物清单、维修手册、质保书、质量检测报告五份(检测报告应加盖厂家公章)等应具备的所有资料,随货一起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如乙方未能按 时提供上述资料视为未完整履行交货义务,甲方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期限。乙方应在3日 内补全相关材料;若乙方仍不能补全材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3.3.5计量方式:以套、个、台为单位,计数计量。
3.3.6单价约定:单位人民币,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税费以及厂家专业技术人员安装指导、设备系统调试费用等。报价执行固定单价,合同履行期限内不予调整。
3.4其他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税率、税额、到站价,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以及设备系统调试费用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分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3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4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5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6报价方供应的所有产品必须保证甲方消防验收、竣工验收通过,如因乙方供应的产品导致甲方消防验收、竣工验收未能通过,报价方无条件更换满足验收条件的产品,并承担相关费用。
3.4.7报价方在报价时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梳理消防报警、智能疏散等设备的型号参数,按照设计图纸的相关要求进行报价。
3.4.8报价方的报价中需要含项目整个消防报警系统及智能疏散系统的安装指导及调试费用,甲方安装完成后乙方要安排厂家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调试。确保调试合格,包甲方消防验收、竣工验收通过。报价方不得因付款等其他原因拖延甲方消防报警系统的调试。
3.4.9质保:乙方提供的设备质量保证期、设备安装质保均为24个月,自安装调试完成,通过项目所在城市的消防验收之日起计。
3.4.10售后服务承诺及维保措施:
1.快速响应:报价人承诺收到甲方的售后服务请求后,在24小时内做出回应,并尽快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前往现场处理问题。
2.专业维修:报价人的售后团队由经验丰富、专业技术的工程师组成,能够准确诊断和修复消防设备的故障,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正常运行。
3.设备保修:在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对由于产品设计、工艺、材料、配套件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产品质量问题或故障负责,基于合理使用和保养的前提下,报价人需提供设备的免费保修服务。对于在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承担相关费用。
4.培训:报价人要定期组织各类技术培训,使甲方的维保人员能够掌握使用和维护消防设备的必要知识和技能,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营。
5.售后查询:报价人需设立了 24 小时售后服务热线,甲方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在线咨询等方式随时联系,报价人需及时回答问题和解决困惑。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营业范围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询价采购的物资,并具备合法资格,具有一定的询价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需提前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https://www.crccep.cn/homeIndex)上进行注册,参与线上投标。
4.2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投标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提供相应的质量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4.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履约信用和银行资信。
五、报价人需提供的资料
5.1 报价函(附件一)
5.2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5.3 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加盖鲜章)
5.4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
5.5 合格证及检验检测报告(加盖鲜章)
5.6 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
5.7 近两年供货业绩
注:以上文件需提供电子版PDF文件(按序整理在一个PDF文件内,文件逐页签字并盖骑缝章)上传至铁建云采。电子版PDF文件须在报价截至时间前完成所有文件上传,报价截至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响应本次询价。报价开启后3日内附件原件邮寄给采购人。
六、结算和付款方式:
6.1结算方式:据实结算,供应方按照合同约定,与采购方办理质量验收、数量确认、金额核定等手续,并于每月16日对账结算,结算起止日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以此类推。每月对账完成后,经双方确认无误,签署《物资对账单》,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6.2付款期限:采购方收到供应方开具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查验无误后进行挂账。挂账完成后三个月内支付该批货款的80%,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15%货款,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为24个月,质保期到后一个月无息支付;
6.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建信融通-E信通、地铁快信、中企云链-云信、舜通e信)支付等方式,以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等有贴息的方式时,在此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贴息及融资费用。
七、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法,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出具的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人。
八、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九、报价有效期:90日。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NO.溧水2021G29地块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柘塘镇崇贤社区大山路与蟾山路交叉口NO.溧水2021G29地块项目部
联系人:*** 电话:***
附件一: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
1 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12018版;《建筑构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苑》GB50343-20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建抗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消防设施和用规范》GB55036-20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质火规范》GB50222-2017;《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350166-2019》等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2.1 火灾报警类产品
2.1.1 功能性要求
2.1.1.1 火灾报警类产品应具有火灾早期探测、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及控制信号等消防功能。一般包括火灾触发器件、火灾警报装置、火灾报警控制装置、消防联动控制装置等产品。
2.1.1.2 火灾触发器件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在被监视区域的火灾参数达到其报警条件时,应发出报警信号;
b) 当产品存在影响使用功能的故障时应发出故障信号。
2.1.1.3 火灾警报装置在接收到启动控制信号后应持续发出相应的警报信号。
2.1.1.4 火灾报警控制装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应能在接收到报警信号 10 s 内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b) 具有控制输出功能的产品应能按设计要求输出控制信号;
c) 应具有故障检测功能,当产品存在影响使用功能的故障时应发出故障信号。
2.1.1.5 消防联动控制装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应能按设计要求控制受控设备启动或停止,并应能正确显示受控设备的状态;
b) 应具有故障检测功能,当产品存在影响使用功能的故障时应发出故障信号。
2.1.1.6 火灾报警类产品的系统组件之间的兼容性应满足GB 22134 的要求。
2.1.1.7 程序和数据的存贮应满足以下要求:
a) 程序和出厂设置等预置数据应存贮在不易丢失信息的存储器中。改变上述存储器内容应通过特殊工具或密码实现,并且不应能在产品正常运行时进行;
b) 现场设置的数据应被存贮在探测器无外部供电情况下信息至少能保存 14 d 的存储器中,除非有措施保证在探测器电源恢复后1 h 内对该数据进行恢复。
2.1.2 安全性要求
2.1.2.1 火灾报警类产品交流电源输入端与机壳间的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50 MΩ;有绝缘要求的外部带电端子与机壳间的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20 MΩ。
2.1.2.2 火灾报警类产品交流电源输入端与机壳间应能耐受频率为50 Hz、有效值电压为1250 V 的交流电压历时1 min 的电气强度试验,试验期间不应发生击穿现象。
2.1.2.3 火灾报警类产品在1.06 倍额定电压工作时,泄漏电流应不大于0.5 mA。
2.1.2.4 火灾报警类产品应能耐受GB 16838-2005 要求的高温(运行)试验、低温(运行)试验、恒定湿热(运行)试验,试验期间及试验后应保证功能正常。
2.1.2.5 火灾报警类产品应能耐受GB 16838-2005 要求的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静电放电抗扰
度试验、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试验期间及试验后应保证功能正常。
2.1.2.6 火灾报警类产品外壳材料的阻燃性能不应低于GB 8624 B1 级要求,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GB4208 规定的IP30 等级,适用于室外使用的产品应具有防尘功能和防水功能。
2.1.2.7 火灾报警类产品接线端子的结构应保证良好的电接触和预期的载流能力,其所有的接触部件和载流部件应由导电的金属制成,并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
2.1.2.8 火灾报警类产品内部主要电子、电气元件的最大温升不应大于60 ℃。环境温度为25±3 ℃条件下,内置变压器、镇流器等发热元部件的表面最大温度不应超过90 ℃。电池周围(不触及电池)环境最大温度不超过45 ℃。
2.1.2.9 工作电压有效值大于50V 的产品内部的爬电距离不应小于2.5 mm,电气间隙不应小于1.7 mm。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第三分中心
NO.溧水2021G29地块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消防报警、智能疏散
(询价编号:CR1103-JC-LSG29-JS-2024-010)
报 价 文 件
报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1.报价函..............................................................1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2
3.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加盖鲜章)....................................3
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4
5.合格证及检验检测报告(加盖鲜章)....................................6
6.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7
7.近两年供货业绩......................................................8
1.报价函
报 价 函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集采中心: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 CR1103-JC-LSG29-JS-2024-010 询价函,并自愿参与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消防报警系统、智能疏散报价清单 | ||||||||||||
序号 | 名称 | 型号参数 | 标准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税率 | 含税单价(元) | 不含税金额(元) | 含税金额(元) | 品牌 | 备注 |
1 | 端子箱 | 国标 | 个 | 70 | ||||||||
2 | I及I/O模块 | 国标 | 个 | 536 | ||||||||
3 | I及I/O模块箱 | 国标 | 个 | 214 | ||||||||
4 | 广播模块 | 国标 | 个 | 178 | ||||||||
5 | 短路隔离器 | 国标 | 个 | 424 | ||||||||
6 | 一键报警按钮 | 国标 | 个 | 16 | ||||||||
7 | 扬声器 | 国标 | 个 | 823 | ||||||||
8 | 广播功率放大器 | 国标 | 个 | 6 | ||||||||
9 | 消防电话分机 | 国标 | 个 | 72 | ||||||||
10 | 带电话插孔手报 | 国标 | 个 | 416 | ||||||||
11 | 烟感 | 国标 | 个 | 2953 | ||||||||
12 | 温感 | 国标 | 个 | 170 | ||||||||
13 | 家用烟感 | 国标 | 个 | 3744 | ||||||||
14 | 家用温感 | 国标 | 个 | 624 | ||||||||
15 | 声光警报器 | 国标 | 个 | 419 | ||||||||
16 | 火警楼层显示器 | 国标 | 个 | 16 | ||||||||
17 | 消火栓按钮 | 国标 | 个 | 844 | ||||||||
18 | 区域显示器 | 国标 | 个 | 10 | ||||||||
19 | 防火门监控模块 | 国标 | 个 | 711 | ||||||||
20 | 防火门监控器 | 国标 | 个 | 6 | ||||||||
21 | 防火门监控主机 | 国标 | 台 | 1 | ||||||||
22 | 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 国标 | 个 | 94 | ||||||||
23 | 电气火灾监控主机 | 国标 | 台 | 1 | ||||||||
24 |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探测器 | 国标 | 个 | 75 | ||||||||
25 |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主机 | 国标 | 台 | 1 | ||||||||
26 | 消控室主机 | 国标 | 台 | 6 | ||||||||
27 | 消防接线端子箱 | 参照规格型号:详见设计文件 | 国标 | 个 | 20 | |||||||
28 | 总线隔离器 | 参照规格型号:详见设计文件 | 国标 | 个 | 50 | |||||||
29 | 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 | 线制:总线制 | 国标 | 台 | 55 | |||||||
30 | 点型光电感烟探测器 | 参照规格型号:详见设计文件 线制:总线制 | 国标 | 个 | 2000 | |||||||
31 | 点型感温探测器 | 参照规格型号:详见设计文件 线制:总线制 | 国标 | 个 | 200 | |||||||
32 | 可燃气体探测器 | 参照规格型号:详见设计文件 线制:总线制 | 国标 | 个 | 50 | |||||||
33 | 带电话插孔的手动报警按钮 | 参照规格型号:详见设计文件 线制:总线制 | 国标 | 个 | 300 | |||||||
34 | 消火栓按钮 | 参照规格型号:详见设计文件 | 国标 | 个 | 500 | |||||||
35 | 火灾声光警报器(编址型) | 参照规格型号:详见设计文件 线制:总线制 | 国标 | 个 | 500 | |||||||
36 | 广播扬声器 | 参照规格型号:详见设计文件 安装方式:吸顶式 | 国标 | 个 | 600 | |||||||
37 | 火灾报警电话机 | 参照规格型号:详见设计文件 安装方式:壁挂安装 | 国标 | 个 | 150 | |||||||
38 | 广播模块 | 参照规格型号:详见设计文件 | 国标 | 个 | 100 | |||||||
39 | 输入模块 | 参照规格型号:详见设计文件 | 国标 | 个 | 100 | |||||||
40 | 输入输出模块 | 参照规格型号:详见设计文件 | 国标 | 个 | 500 | |||||||
41 | 防火门监控分机 | 参照规格型号:详见设计文件 | 国标 | 台 | 2 | |||||||
42 | 防火门门磁开关 | 参照规格型号:详见设计文件 | 国标 | 个 | 400 | |||||||
43 | 消防电源监控模块 | 参照规格型号:AFPM33VMPJP | 国标 | 个 | 100 | |||||||
44 | 电气火灾监控模块 | 参照规格型号:ARCM200LJ1PJP | 国标 | 个 | 100 | |||||||
45 | MK模块箱 | 参照规格型号:详见设计文件 | 国标 | 个 | 30 | |||||||
46 | 求助呼叫按钮 | 参照规格型号:详见设计文件 | 国标 | 个 | 50 | |||||||
47 | 无障碍厕所呼叫报警器 | 参照规格型号:详见设计文件 | 国标 | 个 | 50 | |||||||
48 | 能耗监测多功能表 | 参照规格型号:ACR220ELHPJP | 国标 | 个 | 100 | |||||||
49 | 余压控制器 | 参照规格型号:详见设计文件 | 国标 | 个 | 30 | |||||||
50 | 压力开关 | 参照规格型号:详见设计文件 | 国标 | 个 | 100 | |||||||
51 | 多合一探测器 | 参照规格型号:详见设计文件 | 国标 | 个 | 50 | |||||||
52 | 空气质量控制器 | 参照规格型号:详见设计文件 | 国标 | 个 | 1 | |||||||
53 | 液晶显示 | 参照规格型号:详见设计文件 | 国标 | 个 | 10 | |||||||
54 | 消防广播机柜 | 型号: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 国标 | 台 | 1 | |||||||
55 | 消防电源监控主机 | 型号: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 国标 | 台 | 1 | |||||||
56 | 电气火灾监控主机 | 型号: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 国标 | 台 | 1 | |||||||
57 | 防火门监控主机 | 型号: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 国标 | 台 | 1 | |||||||
58 | 应急照明控制主机 | 型号: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 国标 | 台 | 1 | |||||||
59 | 应急照明控制器 | 型号: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 国标 | 台 | 1 | |||||||
60 | 消防风机直启柜 | 型号: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 国标 | 台 | 1 | |||||||
61 |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主机 | 型号: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 国标 | 台 | 1 | |||||||
62 | 公共求助呼叫系统主机 | 型号: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 国标 | 台 | 1 | |||||||
63 | 室内空气质量监控主机 | 型号: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 国标 | 台 | 1 | |||||||
64 | 液晶显示PC控制主机 | 型号: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 国标 | 台 | 1 | |||||||
65 | 火灾报警主机(联动型) | 型号: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 国标 | 台 | 1 | |||||||
66 | 单面安全出口标志灯 | 国标 | 套 | 125 | ||||||||
67 | 单面疏散出口标志灯 | 国标 | 套 | 2727 | ||||||||
68 | 单面左标志灯 | 国标 | 套 | 490 | ||||||||
69 | 单面右标志灯 | 国标 | 套 | 485 | ||||||||
70 | 双面单向标志灯 | 国标 | 套 | 16 | ||||||||
71 | 楼层标志灯 | 国标 | 套 | 738 | ||||||||
72 | 吸顶灯3W | 国标 | 套 | 1554 | ||||||||
73 | 吸顶灯5W | 国标 | 套 | 442 | ||||||||
74 | 底座 | 国标 | 套 | 1996 | ||||||||
75 | 壁挂应急灯5W | 国标 | 套 | 39 | ||||||||
76 |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消防应急灯具专用应急电源) | 国标 | 套 | 4 | ||||||||
77 | 蓄电池 | 国标 | 套 | 12 | ||||||||
78 |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消防应急灯具专用应急电源) | 国标 | 套 | 61 | ||||||||
79 | 磷酸铁锂电池 | 国标 | 套 | 61 | ||||||||
80 | 消防应急照明控制器 | 国标 | 套 | 2 | ||||||||
81 | A型疏散标志灯 | 1.名称:A型疏散标志灯 2.规格型号:1×0.3W/A型 DC36V 3.安装方式:门框上方0.2m壁挂 | 国标 | 套 | 300 | |||||||
82 | A型双面方向标志灯 | 1.名称:A型双面方向标志灯 2.规格型号:1×0.3W/A型 DC36V 3.安装方式:吊链安装 | 国标 | 套 | 100 | |||||||
83 | A型安全出口标志灯 | 1.名称:A型安全出口标志灯 2.规格型号:1×0.3W/A型 DC36V 3.安装方式:门框上方0.2m壁挂 | 国标 | 套 | 100 | |||||||
84 | 楼层标志灯 | 1.名称:楼层标志灯 2.规格型号:1×0.3W/A型 DC36V 3.安装方式:距地2.5m壁装 | 国标 | 套 | 20 | |||||||
85 | E3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 1.名称:E3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2.规格型号:1×3W/A型 DC36V 3.安装方式:吸顶安装 | 国标 | 套 | 200 | |||||||
86 | E3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 1.名称:E3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室外防水型 2.规格型号:1×3W/A型 DC36V 3.安装方式:吸顶安装 | 国标 | 套 | 20 | |||||||
87 | E6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 1.名称:E6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2.规格型号:1×6W/A型 DC36V 3.安装方式:吸顶安装 | 国标 | 套 | 800 | |||||||
88 | E3壁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 1.名称:E3壁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2.规格型号:1×3W/A型 DC36V 3.安装方式:距地2.5m壁装 | 国标 | 套 | 5 | |||||||
89 | 壁装方向标志灯(疏散单向不可调) | 1.名称:壁装方向标志灯(疏散单向不可调) 2.规格型号:1×1W/A型 DC36V 3.安装方式:距地0.5m壁装 | 国标 | 套 | 500 | |||||||
90 | 安全出口标志灯 | 1.名称:安全出口标志灯 2.规格型号:1×1W/A型 DC36V 3.安装方式:门框上方0.1m壁挂 | 国标 | 套 | 50 | |||||||
91 | 疏散出口标志灯 | 1.名称:疏散出口标志灯 2.规格型号:1×1W/A型 DC36V 3.安装方式:门框上方0.1m壁挂 | 国标 | 套 | 200 | |||||||
92 | 楼层标志灯 | 1.名称:楼层标志灯 2.规格型号:1×1W/A型 DC36V 3.安装方式:距地2.5m壁装 | 国标 | 套 | 60 | |||||||
1.报价金额为含税税率为____% 2.报价金额应包含税费、运输费、材料包装费、厂家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及调试等运输到指定场地的一切杂费 3.设备生产周期为______天,即需甲方提前下单天数 4.品牌:品牌:海湾、北京利达、北大青鸟、深圳赋安、上海松江、泰和安同等及以上品牌 5.产品质保2年,提供消防产品身份证明A/B签及供货证明 | ||||||||||||
询价单位: |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报价单位: | ||||||||||
NO.溧水2021G29地块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南京市溧水区大山路与蟾山路交叉口 | 地址: |
1、产品应满足国标《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GB13495.1-2015、《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2010的有关规定并通过CCC产品认证。
2、本工程所选设备、材料必须具有国家级检测中心的检测合格证书(3C认证);必须满足与产品相关的国家标准:消防产品须具有消防主管部门的产品认证。
3、以上数据仅作为初步询价依据,过程中及结算数量按实物计算规则、图纸、工程量按双方确认量计量,经双方核对签字确认、盖章为准。
4、最终结算单价单价为综合固定单价,报价综合单价包含生产、清洁、运输至工地现场指定地点、成品保护、原材检验、缺陷修补、损耗费用、税费、利润、保险、技术支持、厂家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及调试等一切费用,供货数量为暂定,结算时以实际供应数量为准。
5、结算方式为:按实物结算,以实际到货数量进行结算。
6、如报价存在错误,已报价中低价为准。
7、具体参数以询价文件中要求为主,不以系统内参数做依据。
8、报价方在报价时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梳理消防报警、智能疏散等设备的型号参数,按照设计图纸的相关要求进行报价。
9、报名后图纸请电联获取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9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报价联系人: 报价人: 公司/厂(章)
报价人电话: 年 月 日
2.营业执照(加盖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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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加盖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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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
授 权 委 托 书
致: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NO.溧水2021G29地块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N0.溧水2021G29 房地产开发项目(A1地块)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委托人: 姓 名 (身份证号: 123456789012345678 )系(单位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 (身份证号 : )为我方代理人。并授权代理人如下权利:
一、以委托人名义与贵单位订立合同,签收往来文件,处分合同权利义务有关事宜;
二、以委托人名义对合同履行中贵单位所供物资数量、对账、结算签字认可;
本公司承诺,代理人办理相关业务产生的所有法律后果,概由委托人承担。委托有效日期:自授权签署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竣工结算结束。本委托涂改、转委托、超越代理权无效。
委托单位: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委托人 | 代理人 |
姓名: | 姓名: |
职务: | 职务: |
身份证正反面 | 身份证正反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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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合格证及检验检测报告(加盖鲜章)
6.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
7.近两年供货业绩
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