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第三分中心安全防护材料询价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第三分中心安全防护材料询价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集采中心第三分中心安全防护材料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G30连霍哈吐段改扩建项目部因施工需要,拟询价(询价单编号:ZT1103-XJ-2024-185)采购安全防护材料,由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第三分中心组织询价,公告具体要求事宜如下:
一、询价时间:自 2024 年 09 月07 日 09:00 至 2024 年 09 月10日 17:00。
二、开启报价时间:项目将于2024 年 09 月11日上午 10:00在中 国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n/homeIndex)开启各单位报价。
三、拟采购物资相关要求
3.1 物资需求一览表
3.2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安全防护材料国家标准
3.3 交付要求:
3.3.1 交货时间:根据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分批次运抵交付。供货方需在采购方下达计划后 3 天内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3.3.2 交货地点:项目工地指定地点。
3.3.3 运输方式:以实际为准。
3.3.4 验收依据:按照实际进场并验收合格的数量办理结算。
3.3.5 单价约定:单位人民币,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 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 费、售后服务费、税费等。报价执行固定单价,合同履行期限内不予调 整。
3.4 其他要求:
3.4.1 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税 率、税额、到站价,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 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 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 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 相关国家标准、部分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 测报告;
3.4.3 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 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 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 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4 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 损失。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营业范围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 或经营本次询价采购的物资,并具备合法资格,具有一定的询价物资生产 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需提前在中国铁建采 购平台(https://www.crccep.cn/homeIndex)上进行注册,参与线上投标。
4.2 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有 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投标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 发票。
4.3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提供相应 的质量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4.4 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履约信用和银行资信。
五、报价人需提供的资料
5.1 报价函(附件一)
5.2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5.3 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加盖鲜章)
5.4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
注:以上文件需提供电子版 PDF 文件(按序整理在一个 PDF 文件内, 文件逐页签字并盖骑缝章)上传至铁建云采。 电子版 PDF 文件须在报价 截至时间前完成所有文件上传,报价截至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传输的, 视为放弃响应本次询价。报价开启后 3 日内附件原件邮寄给采购人。
六、结算和付款方式:
6.1 结算方式:供应方按照合同约定,与采购方办理质量验收、数量 确认、金额核定等手续,并于每月 16 日对账结算,结算起止日为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以此类推。每月对账完成后,经双方确认无误,签署《物 资对账单》,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6.2 付款期限:每月 16 日至次月 15 日为一个供应结算期,每月 16 日双方进行对账后,卖方 5 日内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给买方,买方在收 到发票后及时入账并办理结算。支付方式为入账后三个月支付当批材料 款的80%,剩余的 17%在六个月内无息支付,另外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 该批货物交验合格一年内无息支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 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6.3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承兑汇票)、商业承 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建信融通-E 信通、地铁快信、 中企云链-云信、舜通 e 信)支付等方式,以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 等有贴息的方式时,在此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贴息及融资费用。
六、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法,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采购 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出具的评审报告确定成交 人。
七、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八、报价有效期:90 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G30 连霍哈吐段改扩建项目经理部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鄯善县
联系人:*** 电话:*** 邮箱:648544976@qq.com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第三分中心
G30连霍哈吐段改扩建项目经理部
安全防护材料
(询价编号:ZT1103-XJ-2024-185)
报 价 文 件
报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1.报价函..............................................................1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2
3.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加盖鲜章)....................................3
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4
1.报价函
报 价 函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第三分中心: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ZT1103-XJ-2024-185询价函,并自愿参与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9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报价联系人: 报价人: 公司/厂(章)
报价人电话: 年 月 日
2.营业执照(加盖鲜章)
3.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加盖鲜章)
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
授 权 委 托 书
致: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G30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 HTGJ-12 标段项目经理部
委托人: (身份证号: )系(单位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 (身份证号 : )为我方代理人。并授权代理人如下权利:
一、以委托人名义与贵单位订立合同,签收往来文件,处分合同权利义务有关事宜;
二、以委托人名义对合同履行中贵单位所供物资数量、对账、结算签字认可;
本公司承诺,代理人办理相关业务产生的所有法律后果,概由委托人承担。委托有效日期:自授权签署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竣工结算结束。本委托涂改、转委托、超越代理权无效。
委托单位: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一、询价时间:自 2024 年 09 月07 日 09:00 至 2024 年 09 月10日 17:00。
二、开启报价时间:项目将于2024 年 09 月11日上午 10:00在中 国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n/homeIndex)开启各单位报价。
三、拟采购物资相关要求
3.1 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量 | 到货地点 | 备注 |
1 | 太阳能模拟假警车 | 130cm*155cm | 辆 | 4 | 吐鲁番鄯善县G30 连霍公路施工现场 | |
2 | 防撞桶 | 0.6*0.8m加厚高等级反光 | 个 | 500 | 吐鲁番鄯善县G30 连霍公路施工现场 | |
3 | 反光锥桶套 | 配90cm高等级反光 | 个 | 5000 | 吐鲁番鄯善县G30 连霍公路施工现场 | |
4 | 防坠器 | 国标10米 | 个 | 4 | 吐鲁番鄯善县G30 连霍公路施工现场 | |
5 | 灭火器 | 国标干粉灭火器4kg配套灭火器箱 | 组 | 60 | 吐鲁番鄯善县G30 连霍公路施工现场 | |
6 | 附着式轮廓标 | 三角型 | 个 | 1000 | 吐鲁番鄯善县G30 连霍公路施工现场 | |
7 | 太阳能警示小黄灯 | 个 | 300 | 吐鲁番鄯善县G30 连霍公路施工现场 | ||
8 | 高德预警精灵 | 双点 | 套 | 1 | 吐鲁番鄯善县G30 连霍公路施工现场 | |
9 | 防闯入预警系统 | 红外声光报警 | 套 | 1 | 吐鲁番鄯善县G30 连霍公路施工现场 | |
10 | 反光马甲 | 印字(橘红) | 件 | 200 | 吐鲁番鄯善县G30 连霍公路施工现场 | |
11 | 彩条布 | 8*30m 加厚 | 卷 | 20 | 吐鲁番鄯善县G30 连霍公路施工现场 | |
12 | 同频爆闪灯 | GPS太阳能一体 | 台 | 160 | 吐鲁番鄯善县G30 连霍公路施工现场 | |
1 | 太阳能模拟假警车 | 130cm*155cm | 辆 | 4 | 吐鲁番鄯善县G30 连霍公路施工现场 |
3.2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安全防护材料国家标准
3.3 交付要求:
3.3.1 交货时间:根据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分批次运抵交付。供货方需在采购方下达计划后 3 天内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3.3.2 交货地点:项目工地指定地点。
3.3.3 运输方式:以实际为准。
3.3.4 验收依据:按照实际进场并验收合格的数量办理结算。
3.3.5 单价约定:单位人民币,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 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 费、售后服务费、税费等。报价执行固定单价,合同履行期限内不予调 整。
3.4 其他要求:
3.4.1 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税 率、税额、到站价,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 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 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 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 相关国家标准、部分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 测报告;
3.4.3 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 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 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 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4 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 损失。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营业范围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 或经营本次询价采购的物资,并具备合法资格,具有一定的询价物资生产 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需提前在中国铁建采 购平台(https://www.crccep.cn/homeIndex)上进行注册,参与线上投标。
4.2 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有 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投标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 发票。
4.3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提供相应 的质量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4.4 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履约信用和银行资信。
五、报价人需提供的资料
5.1 报价函(附件一)
5.2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5.3 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加盖鲜章)
5.4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
注:以上文件需提供电子版 PDF 文件(按序整理在一个 PDF 文件内, 文件逐页签字并盖骑缝章)上传至铁建云采。 电子版 PDF 文件须在报价 截至时间前完成所有文件上传,报价截至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传输的, 视为放弃响应本次询价。报价开启后 3 日内附件原件邮寄给采购人。
六、结算和付款方式:
6.1 结算方式:供应方按照合同约定,与采购方办理质量验收、数量 确认、金额核定等手续,并于每月 16 日对账结算,结算起止日为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以此类推。每月对账完成后,经双方确认无误,签署《物 资对账单》,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6.2 付款期限:每月 16 日至次月 15 日为一个供应结算期,每月 16 日双方进行对账后,卖方 5 日内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给买方,买方在收 到发票后及时入账并办理结算。支付方式为入账后三个月支付当批材料 款的80%,剩余的 17%在六个月内无息支付,另外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 该批货物交验合格一年内无息支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 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6.3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承兑汇票)、商业承 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建信融通-E 信通、地铁快信、 中企云链-云信、舜通 e 信)支付等方式,以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 等有贴息的方式时,在此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贴息及融资费用。
六、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法,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采购 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出具的评审报告确定成交 人。
七、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八、报价有效期:90 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G30 连霍哈吐段改扩建项目经理部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鄯善县
联系人:*** 电话:*** 邮箱:648544976@qq.com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第三分中心
G30连霍哈吐段改扩建项目经理部
安全防护材料
(询价编号:ZT1103-XJ-2024-185)
报 价 文 件
报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1.报价函..............................................................1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2
3.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加盖鲜章)....................................3
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4
1.报价函
报 价 函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第三分中心: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ZT1103-XJ-2024-185询价函,并自愿参与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序号 | 名 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含税单价(元) | 税率 | 到站合价(含税) | 备注 |
1 | |||||||||
2 | |||||||||
3 | |||||||||
合计: | |||||||||
合价金额大写 |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9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报价联系人: 报价人: 公司/厂(章)
报价人电话: 年 月 日
2.营业执照(加盖鲜章)
3.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加盖鲜章)
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
授 权 委 托 书
致: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G30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 HTGJ-12 标段项目经理部
委托人: (身份证号: )系(单位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 (身份证号 : )为我方代理人。并授权代理人如下权利:
一、以委托人名义与贵单位订立合同,签收往来文件,处分合同权利义务有关事宜;
二、以委托人名义对合同履行中贵单位所供物资数量、对账、结算签字认可;
本公司承诺,代理人办理相关业务产生的所有法律后果,概由委托人承担。委托有效日期:自授权签署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竣工结算结束。本委托涂改、转委托、超越代理权无效。
委托单位: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委托人 | 代理人 |
姓名: | 姓名: |
职务: | 职务: |
身份证正反面 | 身份证正反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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