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冶交通G59项目二工区安全物资及标识标牌采购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北京市 发布日期: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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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北京 北京市 采购单位 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G59张官段中冶组团方第二总承包项目部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冶交通G59项目二工区安全物资及标识标牌采购
招标公告



根据G59张官段中冶组团方第二总承包项目部二工区项目施工需要,进行本项目安全物资及标识标牌(物资采购)公开招标。现就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G59张官段中冶组团方第二总承包项目部
1.2项目概况:张家界至官庄段高速公路属于20136月发布的《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中11条南北纵向国家高速纵向7号主线呼和浩特—北海国家高速公路(简称“呼北高速”)的其中一段,编号G59。位于湖南省西北部的武陵山片区,张家界市永定区、慈利县和怀化市沅陵县境内,路线呈由西北向东南走向。本项目起止桩号K0+007.030- K22+290
1.3招标范围:安全物资及标识标牌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1.4计划工期:146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2.1.1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1.2制造商应具备国家行政部门核发的生产经营许可,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按需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特殊行业许可证书。
2.1.3经销商应具备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的销售经营许可。
2.1.4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2其他要求
2.2.1在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简称“采购平台”)注册,并已办理CA证书。
2.2.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列入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供应商。与中冶交通在合作过程中无不良合作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2.3被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停用的或被中冶交通评为D级的,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3关联关系

2.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4本招标项目分1个标段招标时,每个投标人最多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报名
3.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通过五矿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3.2招标文件发售价格:每套售价500售后不退。
3.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04日09:00至2024年9月12日09:00
3.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符合要求的投标人,通过CA锁使用各自企业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采购平台(https://ec.minmetals.com.cn)完成投标报名
(报名流程:登录五矿采购平台,依次点击“招标报价管理→公开招标投标报名→选中本项目→投标报名录入→投标报名编制→填写信息后保存再提交”,进行投标报名,可通过点击本项目“招标编码”查阅招标公告)。
若为首次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应先行在五矿采购平台上办理注册准入手续,具体教程指南详见平台“帮助中心”栏目中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其中,针对本项目的“准入单位及编码”应选择“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编码:201218)”。
3.5招标文件费用缴纳
完成投标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需将“招标文件费”从各自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一次性足额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通州梨园支行
号:110061668018800032982



汇款备注必须填写G59项目二工区安全物资及标识标牌招标文件费,投标人汇款后,将“招标文件 费”汇款 回执 扫描件发送至招标联系人 邮箱45390913@qq.com(邮件标题为报名-招标编号-投标人全称”,邮件内容中必须写明投标人企业全称,企业联系人及电话,购买G59项目二工区安全物资及标识标牌采购招标文件费,并上传附件),电话告知招标人已报名并缴纳“招标文件费”,经招标人确认收到此项费用后,投标人可在“采购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5.1招标文件售出后概不退换,未按要求完成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费用缴纳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投标。
3.5.2招标文件费汇款错误或重复汇入的,均属投标人企业各自行为,招标人不予办理退还。
四、投标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4.1投标保证金为20000,只接受现金(电汇入账)。
4.2缴纳时间及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各自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一次性足额汇入我公司账户。汇款备注写明:G59项目二工区安全物资及标识标牌采购投标保证金。
4.3投标保证金回执:投标人汇款后,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回执扫描件发送至招标联系人邮箱45390913@qq.com(邮件标题为投标保证金-招标编号-投标人全称”,邮件内容中必须写明投标人企业全称,企业联系人及电话,缴纳G59项目二工区安全物资及标识标牌采购投标保证金,并上传附件)。电话告知招标人已缴纳。
4.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4.4.1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允许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4.4.2为了便于保证金退还,请投标人填写《银行信息表》并加盖公章,与汇款回执扫描件一同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
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5.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4.5.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4.5.3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文件;
4.5.4存在投标人须知附表中第1.18项约定情形的;
4.5.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电子版)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9月12日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在采购平台上递交,逾期后将被系统自动退回。
投标文件(纸质版)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不需要纸版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要求
6.1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2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采购平台开标大厅
6.2本次招标项目采取线方式组织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五矿采购平台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并于解密开始后20分钟内进行在线投标文件解密。如未按时完成在线签到或投标文件解密,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被视为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等情形而影响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可采取项目延期、延长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七、招标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 彬 电话:***
项目联系人:李艳忠电话:13257386333
人 :葛均钢电话:15827746851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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