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国际工程公司乌兹别克项目)纳米光子除臭净化装置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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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援乌兹别克斯坦内务部警察学院综合性实战模拟中心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援乌兹别克斯坦内务部警察学院
综合性实战模拟中心项目
纳米光子除臭净化装置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6日
目 录
1、投标须知总则
2、招标总则
3、投标人须知
4、开标及评标
5、授权及签约
6、特别条款
7、供货清单
1. 投标须知
2. 招标总则
本次招标业主单位为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招标范围
见清单及说明
(2)说明
l 项目所需资金来源:项目工程款
l 招标形式:公开询价
(3)投标单位的资格和资质要求
为履行本合同的目的,参加投标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以下称“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资质,具体要求:
l - 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l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经营状况良好;
l -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使用法律
本次招标活动及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6)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投标人一旦参加本次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包括买卖合同文本)。
3. 投标人须知
(1)投标报价说明
l - 投标报价:按 “投标报价汇总表”报价,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l - 包装要求及运费:因长途陆运,多次装卸,为避免标的物毁损,故要求投标人提供满足海关国际物流要求的出口木箱(胶合板、OSB板、实木熏蒸)进行包装。国际运费由招标人承担,运至指定交货地点的国内运费由投标人承担;
l - 见证抽样和见证检验:国标、规范要求复试的产品,均需进行复试。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和监理的见证取样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将样品送达至指定试验室;
l - 法检费用:需要进行法检的物资,其法检费用需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担此项费用。如:动植物及动植物制品、食品、饮料和酒、某些矿产品和化工品(尤其是危险品)、化妆品、烟花爆竹及打火机、木及木制品(包括木家具)等;
l - 投标报价为固定总价,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各类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报价,今后不作调整;
l - 总报价及单价的优惠让利必须在相应的表中表达清楚,必要时应加以文字说明。
(2)投标文件的语言
所有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写。
(3)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报价汇总表及详细报价表。
(4)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的 60 日历天内有效。
4. 开标及评标
(1)开标
l - 开标会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实行网上自动开标,投标人不参加;
l - 开标会由招标人组织;
l - 合理低价者中标。
5. 授标及签约
(1)授标
招标人将根据小组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结果确定中标人。
(2)签订合同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根据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签订供货合同,在签订合同期间内如因客观因素造成标的物价格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或下跌,招标人和投标人均无权更改中标价。
6. 特别约定条款
1)签订采购合同后,中标人开始备货。备货完毕,厂内验收合格发运前,支付至95%。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24个月;
2)技术质量说明:满足国标,详见附件内要求;
3)一旦确定中标,中标单位需按照招标清单中的产品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第三方检测报告、质量证明文件、质量承诺书、合格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盖章版原件一式四份,扫描件一份。并且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及监理、中检的验货及见证取样;
4)产品质量标准以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为准;
5)本次供货,招标人合同签约方为“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标人发票中“购买方”同样为“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但实际付款账户为“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际工程部”,对此我方不再做出书面解释;
6)其他要求请投标人参考清单、参数表、图纸及技术规格书等相关文件。
7. 供货清单详见附件
综合性实战模拟中心项目
纳米光子除臭净化装置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6日
目 录
1、投标须知总则
2、招标总则
3、投标人须知
4、开标及评标
5、授权及签约
6、特别条款
7、供货清单
1. 投标须知
工程名称 | 援乌兹别克斯坦内务部警察学院综合性实战模拟中心项目 | ||
货物名称 | 纳米光子除臭净化装置 | ||
招标单位 |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组织形式 |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询价 |
招标产品描述 | 见清单 | ||
交货周期 | 合同签订且设备参数确认后15天内 | ||
招标文件份数 | 网上电子文件投标 | ||
投标文件递交 | 开始递交时间:详见集采平台发布时间 截止时间:详见集采平台发布时间 | ||
开标 | 开标时间:详见集采平台发布时间 | ||
评标 | 按照招标要求,合理低价中标 |
2. 招标总则
本次招标业主单位为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招标范围
见清单及说明
(2)说明
l 项目所需资金来源:项目工程款
l 招标形式:公开询价
(3)投标单位的资格和资质要求
为履行本合同的目的,参加投标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以下称“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资质,具体要求:
l - 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l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经营状况良好;
l -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使用法律
本次招标活动及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6)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投标人一旦参加本次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包括买卖合同文本)。
3. 投标人须知
(1)投标报价说明
l - 投标报价:按 “投标报价汇总表”报价,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l - 包装要求及运费:因长途陆运,多次装卸,为避免标的物毁损,故要求投标人提供满足海关国际物流要求的出口木箱(胶合板、OSB板、实木熏蒸)进行包装。国际运费由招标人承担,运至指定交货地点的国内运费由投标人承担;
l - 见证抽样和见证检验:国标、规范要求复试的产品,均需进行复试。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和监理的见证取样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将样品送达至指定试验室;
l - 法检费用:需要进行法检的物资,其法检费用需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担此项费用。如:动植物及动植物制品、食品、饮料和酒、某些矿产品和化工品(尤其是危险品)、化妆品、烟花爆竹及打火机、木及木制品(包括木家具)等;
l - 投标报价为固定总价,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各类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报价,今后不作调整;
l - 总报价及单价的优惠让利必须在相应的表中表达清楚,必要时应加以文字说明。
(2)投标文件的语言
所有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写。
(3)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报价汇总表及详细报价表。
(4)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的 60 日历天内有效。
4. 开标及评标
(1)开标
l - 开标会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实行网上自动开标,投标人不参加;
l - 开标会由招标人组织;
l - 合理低价者中标。
5. 授标及签约
(1)授标
招标人将根据小组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结果确定中标人。
(2)签订合同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根据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签订供货合同,在签订合同期间内如因客观因素造成标的物价格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或下跌,招标人和投标人均无权更改中标价。
6. 特别约定条款
1)签订采购合同后,中标人开始备货。备货完毕,厂内验收合格发运前,支付至95%。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24个月;
2)技术质量说明:满足国标,详见附件内要求;
3)一旦确定中标,中标单位需按照招标清单中的产品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第三方检测报告、质量证明文件、质量承诺书、合格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盖章版原件一式四份,扫描件一份。并且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及监理、中检的验货及见证取样;
4)产品质量标准以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为准;
5)本次供货,招标人合同签约方为“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标人发票中“购买方”同样为“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但实际付款账户为“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际工程部”,对此我方不再做出书面解释;
6)其他要求请投标人参考清单、参数表、图纸及技术规格书等相关文件。
7. 供货清单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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