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北京市延庆县大榆树镇姜家台村北房产、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

所属地区:北京市 发布日期:2024-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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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北京 北京市 采购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北京市延庆县大榆树镇姜家台村北房产、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北京市延庆县大榆树镇姜家台村北房产、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
项目名称 北京市延庆县大榆树镇姜家台村北房产、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 项目编号 GR2023BJ1004462-4
转让方名称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承诺
    承诺函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转让底价 3411.00万元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8-23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08-30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北京金羊泰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电话:13521369671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于经理 / 联系电话:010-83143058

  • 资产情况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信息披露期
  • 交易方式
  • 其他信息


一、资产情况
房屋建筑物 坐落位置 延庆县大榆树镇姜家台村北
房产证号 京房权证延股字第00120号; 京房权证延股字第00121号; 目前用途 工交;办公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4819.3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土地 坐落位置 延庆县大榆树镇姜家台村北
土地证号 京延国用(2002出)字第131号 土地面积(平方米) 71311.13
用途 工业用地 类型 出让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名称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 关于同意中牧股份延庆资产整体转让事项的批复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
2、若挂牌期间仅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挂牌期间产生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后无息返还。
3、标的挂牌转让期间即为尽职调查时间,意向受让方递交意向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披露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及现场踏勘,对标的房产现状予以认可,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且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4、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照国家以及标的资产所在地关于土地及固定资产购买资格的有关规定对自身的购买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同时须承诺:
(1)同意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本次转让的全部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帐户;
(3)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受让标的资产并且完成标的资产的现状交接;
(4)同意本转让标的资产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变更登记等后续事宜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5)同意因转让方须向有关政府部门办理标的资产权证变更及完税手续,审核报批时间较长,且不受转让方控制,本方对此表示理解并同意在双方配合办理权证变更手续情况下,不追究可能超过《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约定完成权证变更手续期限的违约责任;
(6)同意自行了解本转让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各项法规及政策要求,如因自身不符合相关法规或政策而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则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同意因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资格等自身原因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完成的,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以补偿转让方等交易相关方的损失;
(8)同意承担变更登记过程中可能需要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滞纳金等或有税费和风险,并承担办理权证变更手续的费用;
(9)同意并接受转让方按照标的资产的实际状态进行交易和交付;
(10)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转让项目涉及的房产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以及现场踏勘,接受以房产现状进行交付,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费用及风险;
6、受让方需按照成交金额0.5%支付本项目基础服务费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踏勘安排 意向受让方必须在信息公告期间工作日对标的资产进行踏勘,踏勘前电话报名预约,由转让方统一组织,踏勘时应遵守转让方规定。意向受让方应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现场踏勘管理办法》),作为报名条件之一。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踏勘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521369671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构)筑物、土地使用权;
2、房屋建(构)筑物包括门卫房、宿舍楼、仓库及配套附属设施等,位于延庆区大榆树镇陈家营村2号厂区内,涉及两房产证中所列房产(京房权证延股字第00120号、京房权证延股字第00121号,证载面积分别为4110.4㎡和780.9㎡)共4819.3㎡。其中因年久失修倒塌面积为629.9㎡,已于评估基准日前拆除,故房产证中本次涉及转让的实际面积为4189.4㎡(鉴于多年维护较差存在部分建筑物灭失等状况,最终面积以过户时实际测绘为准);评估报告“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评估明细表”中门卫房(面积13.81㎡)、宿舍1(面积240.9㎡)、污水处理房1(面积22㎡)、宿舍2-2(面积23.8㎡)属地面构筑物,无房屋所有权证。大部分建成于上世纪80年代,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3、土地使用权位于延庆区大榆树镇姜家台村北,证载用途为工业用地(鉴于宗地所在区域规划调整等原因,最终用途以过户实际为准),面积为71,311.13㎡(最终面积以过户时实际测绘为准);
4、意向受让方需按照《现场踏勘管理办法》及挂牌公示条件的相关规定进行现场踏勘,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521369671(集中组织现场踏勘,请意向受让方务必提前电话联系)。所有意向受让方均必须到标的资产现场进行踏勘。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时,需提交经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现场踏勘管理办法》)。
5、转让底价为含税价格。
6、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1023.30万元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交纳截止时间 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用于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本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受让方未能在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⑤受让方没有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产权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处置方法 :如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保证金自剩余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后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自剩余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后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行通过北交互联系统申请退还。


三、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四、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在权利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可以协议转让。



五、其他信息
相关附件材料 附件: 现场踏勘管理办法.doc
意向受让申请电签文件附件 承诺函(延庆项目).pdf
图片
VR全景:请点击查看本项目的"VR全景"展示
意向受让方登记受理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路71号北交所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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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









出口



确定













































50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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