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某部物业管理采购需求公告意向公开(2024-JLYJPF-F1003)(第1包)
【招标预告】某部物业管理采购需求公告意向公开(2024-JLYJPF-F1003)(第1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某部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某部物业管理采购项目需求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部物业管理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部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LYJPF-F1003
三、建设地点:北京市
四、预算金额:1502.72万元
五、项目概况
大物业管理项目为1个总项目,包含4个子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取物业管理总承包模式引进1家物业管理公司,服务内容包含保安、保洁、绿化、供暖、办公大楼物业、公寓区设施设备维修等。
子项目1(朝阳区)总占地面积257495.1平方米,办公楼建筑面积49815平方米;公寓区10栋建筑面积31552平方米,绿化面积约为120000平方米,按照北京市物业服务三级标准服务。子项目2(丰台区)总占地面积105578平方米,其中公寓区面积41832平方米,办公及配套物业面积63746平方米,绿化面积9800平方米,道路面积43006平方米,锻炼场地19200平方米,按照北京市物业服务三级标准服务。子项目3(朝阳区、丰台区)分为2个区域,总占地面积约326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747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面积12320平方米,公寓住房、集体宿舍面积18913平方米,按照北京市物业服务三级标准服务。子项目4(昌平区)总占地面积141746平方米,共有房屋建筑物36栋,总建筑面积33535平米,绿化面积约为28000平方米,按照北京市物业服务一级标准服务。
六、意见反馈方式
供应商可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合理意见建议,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材料以邮件形式反馈,收件邮箱:3048231980@qq.com。
邮件反馈要求如下:
(一)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建议
(二)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箱。
(三)邮件附件:反馈材料采用A4纸幅,加盖企业公章,按序号顺序扫描制作成1个PDF电子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材料要求:①营业执照;②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③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⑤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⑥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所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技术要求和商务资质要求的重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答复。
七、公示期限: 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9月14日17:00时(北京时间)
八、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13261938836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部物业管理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部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LYJPF-F1003
三、建设地点:北京市
四、预算金额:1502.72万元
五、项目概况
大物业管理项目为1个总项目,包含4个子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取物业管理总承包模式引进1家物业管理公司,服务内容包含保安、保洁、绿化、供暖、办公大楼物业、公寓区设施设备维修等。
子项目1(朝阳区)总占地面积257495.1平方米,办公楼建筑面积49815平方米;公寓区10栋建筑面积31552平方米,绿化面积约为120000平方米,按照北京市物业服务三级标准服务。子项目2(丰台区)总占地面积105578平方米,其中公寓区面积41832平方米,办公及配套物业面积63746平方米,绿化面积9800平方米,道路面积43006平方米,锻炼场地19200平方米,按照北京市物业服务三级标准服务。子项目3(朝阳区、丰台区)分为2个区域,总占地面积约326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747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面积12320平方米,公寓住房、集体宿舍面积18913平方米,按照北京市物业服务三级标准服务。子项目4(昌平区)总占地面积141746平方米,共有房屋建筑物36栋,总建筑面积33535平米,绿化面积约为28000平方米,按照北京市物业服务一级标准服务。
六、意见反馈方式
供应商可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合理意见建议,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材料以邮件形式反馈,收件邮箱:3048231980@qq.com。
邮件反馈要求如下:
(一)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建议
(二)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箱。
(三)邮件附件:反馈材料采用A4纸幅,加盖企业公章,按序号顺序扫描制作成1个PDF电子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材料要求:①营业执照;②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③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⑤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⑥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所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技术要求和商务资质要求的重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答复。
七、公示期限: 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9月14日17:00时(北京时间)
八、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13261938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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