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集采中心轨道维保常用辅助性工具询价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集采中心轨道维保常用辅助性工具询价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集采中心轨道维保常用辅助性工具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电务及维保专业分公司轨道维保项目因施工需要,拟询价(询价单编号:ZT1103-XJ-2024-130)采购轨道维保常用辅助性材料,由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组织询价,公告具体要求事宜如下:
一、询价时间:
自2024年8 月10日09:00至2024年8月14 日17:00。
二、开启报价时间:
项目将于2024年8月15日上午10:00在中国铁建云链平台(https://www.crccep.cn/homeIndex)开启各单位报价。
三、拟采购物资相关要求
3.1物资需求一览表
CL-01包件
CL-02包件
CL-03包件
3.2质量标准:
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最新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每批货物随货附发货清单、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资质,甲方凭此报告查验。
3.3交付要求:
物资的包装、标记和证件,须符合《产品质量法》及技术规格书规定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符合甲方的合理要求
3.3.1交货时间:根据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分批分次运抵交付。供货方需在采购方下达计划后3天内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3.3.2交货地点:涉及苏州、西安、南京、洛阳等甲方指定地点。
3.3.3运输方式:汽运
3.3.4验收依据: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核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合格证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和合格证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3.3.5计量方式:数量验收或重量验收;
3.3.6单价约定:
单位为人民币,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制造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税费等。报价执行固定单价,合同履行期限内不予调整。
3.4其他要求:
3.4.1本次询价各包件为整体询价采购,报价单位需逐项响应对相关包件进行报价,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不含税单价、税率、税额、到站含税总价,询价材料为分公司各项目主要材料汇总清单,采购分批次采购,到货地点包含苏州、西安、南京、洛阳等地,报价需考虑相关运输、售后服务等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分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3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4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营业范围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询价采购的物资,并具备合法资格,具有一定的询价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需提前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https://www.crccep.cn/homeIndex)上进行注册,参与线上投标。
4.2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投标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提供相应的质量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4.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履约信用和银行资信。
五、报价人需提供的资料
5.1 报价函(附件一)
5.2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5.3 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加盖鲜章)
5.4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
5.5 合格证及检验检测报告(加盖鲜章)
5.6 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
注:以上文件需提供电子版PDF文件(按序整理在一个PDF文件内,文件逐页签字并盖章)上传至铁建云链。电子版PDF文件须在报价截至时间前完成所有文件上传,报价截至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响应本次询价。报价开启后3日内附件原件邮寄给采购人。
六、结算和付款方式:
6.1结算方式:供应方按照合同约定,与采购方办理质量验收、数量确认、金额核定等手续,并于每月16日对账结算,结算起止日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以此类推。每月对账完成后,经双方确认无误,签署《物资对账单》,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6.2付款期限:采购方收到供应方开具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查验无误后进行入账。入账完成后六个月内支付至该批货款的75%,一年内付清该批货款。
6.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建信融通-E信通、中企云链-云信)支付等方式,以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等有贴息的方式时,在此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贴息及融资费用。
六、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法,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出具的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人。
七、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八、报价有效期:90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电务及维保专业分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王家边中铁十一局
联系人:*** 电话:*** 邮箱:1220180997@qq.com
附件1.报价单.xlsx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集采中心
电务及维保专业分公司
轨道维保辅助材料
(询价编号:ZT1103-XJ-2024-130)
(包件号)
报 价 文 件
报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1.报价函.............................................1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2
3.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加盖鲜章)...................3
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4
5.合格证及检验检测报告(加盖鲜章)...................6
6.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7
1.报价函(附报价明细表)
报 价 函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集采中心: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 ZT1103-XJ-2024-130询价函,并自愿参与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9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报价联系人: 报价人: 公司/厂(章)
报价人电话: 年 月 日
2.营业执照(加盖鲜章)
3.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加盖鲜章)
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
授 权 委 托 书
致: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电务及维保专业分公司: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123456789012345678 )系(单位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身份证号 : )为我方代理人。并授权代理人如下权利:
一、以委托人名义与贵单位订立合同,签收往来文件,处分合同权利义务有关事宜;
二、以委托人名义对合同履行中贵单位所供物资数量、对账、结算签字认可;
本公司承诺,代理人办理相关业务产生的所有法律后果,概由委托人承担。委托有效日期:自授权签署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竣工结算结束。本委托涂改、转委托、超越代理权无效。
委托单位: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5.合格证及检验检测报告(加盖鲜章)
6.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
一、询价时间:
自2024年8 月10日09:00至2024年8月14 日17:00。
二、开启报价时间:
项目将于2024年8月15日上午10:00在中国铁建云链平台(https://www.crccep.cn/homeIndex)开启各单位报价。
三、拟采购物资相关要求
3.1物资需求一览表
CL-01包件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到货地点 | 备注 |
1 | 冲击钻头 | 14×400mm | 根 | 40 | 苏州维保 | |
2 | 冲击钻头 | 18×400mm | 根 | 40 | 苏州维保 | |
3 | 冲击钻头 | 20×400mm | 根 | 40 | 苏州维保 | |
4 | 除草剂 | 5L | 升 | 500 | 苏州维保 | |
5 | 道岔专用润滑剂 | 20L | 升 | 500 | 苏州维保 | |
6 | 铁丝 | 8#-16# | 千克 | 500 | 苏州维保 | |
7 | 多效锂基润滑脂 | 25kg | 桶 | 40 | 苏州维保 | |
8 | 机油壶 | 高压机油壶500ml | 个 | 10 | 苏州维保 | |
9 | 钢锯条 | 300mm | 根 | 20 | 苏州维保 | |
10 | 钢丝刷 | 把 | 100 | 苏州维保 | ||
11 | 机油 | 2T/4T | 升 | 1000 | 苏州维保 | |
12 | 筐子 | 柳藤筐/皮筐 | 只 | 100 | 苏州维保 | |
13 | 美工刀 | 得力 | 把 | 50 | 苏州维保 | |
14 | 棉纱 | 棉纱/碎布 | 公斤 | 200 | 苏州维保 | |
15 | 汽油桶 | 20L/加厚防爆 | 个 | 20 | 苏州维保 | |
16 | 砂纸 | 150#钻石牌 | 张 | 100 | 苏州维保 | |
17 | 石笔 | 125*12*5mm 18支/盒 | 盒 | 100 | 苏州维保 | |
18 | 水桶 | 25L/加厚 | 个 | 20 | 苏州维保 | |
19 | 自喷漆 | 400ml/24支 | 箱 | 100 | 苏州维保 | |
20 | 油漆 | 各色/4kg/桶 | 千克 | 1000 | 苏州维保 | |
21 | 油漆笔 | 20支/盒 | 支 | 100 | 苏州维保 | |
22 | 油性记号笔 | 20支/盒 | 盒 | 100 | 苏州维保 | |
23 | 长效油脂 | 20kg/桶 | 吨 | 30 | 苏州维保 | |
24 | 线手套 | 24线 | 双 | 10000 | 苏州维保 | |
25 | 帆布手套 | 帆布加棉 | 双 | 5000 | 苏州维保 | |
26 | 编织袋 | 60*80加厚 | 件 | 10000 | 苏州维保 | |
27 | 铲刀 | 2寸 | 把 | 100 | 苏州维保 | |
28 | 干粉灭火器 | 4kg | 支 | 120 | 苏州维保 | |
29 | 水剂灭火器 | 4kg | 支 | 120 | 苏州维保 | |
30 | 毛刷 | 3/5寸 | 把 | 1000 | 苏州维保 |
CL-02包件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到货地点 | 备注 |
1 | 污水泵 | 7.5kw/380V | 台 | 20 | 苏州维保 | |
2 | 消防水带 | 配套水泵 | 米 | 500 | 苏州维保 | |
3 | 拉杆式移动电缆盘 | 16A/220V,50m | 只 | 8 | 苏州维保 | |
4 | 拉杆式移动电缆盘 | 16A/380V,50m | 只 | 8 | 苏州维保 | |
5 | 铁路巡道锤 | 1m杆 | 把 | 40 | 苏州维保 | |
6 | 八角锤 | 8磅 | 把 | 40 | 苏州维保 | |
7 | 活动扳手 | 450mm | 把 | 40 | 苏州维保 | |
8 | 十字凿 | 12件套8-32mm | 套 | 10 | 苏州维保 | |
9 | 双梅花扳手 | 36*42mm | 把 | 40 | 苏州维保 | |
10 | 铁锹 | 圆头/方头带木把 | 把 | 100 | 苏州维保 | |
11 | 钳工锉 | 五件套8寸 | 把 | 20 | 苏州维保 | |
12 | 钢锯 | 10”/12" | 把 | 10 | 苏州维保 | |
13 | 柔性吊带 | 5T/4m | 条 | 40 | 苏州维保 | |
14 | 工具箱 | 套装 | 个 | 10 | 苏州维保 | |
15 | 电动喷雾器 | 电动 | 台 | 20 | 苏州维保 | |
16 | 斗车 | 150L | 台 | 10 | 苏州维保 | |
17 | 轨距拉杆 | 1450mm | 套 | 60 | 苏州维保 | |
18 | 执法记录仪 | 4K高清 | 台 | 40 | 苏州维保 | |
19 | 无孔夹紧装置 | GWJ-60 | 套 | 20 | 苏州维保 | |
20 | 冻结夹板 | P60 | 套 | 20 | 苏州维保 | |
21 | 胶结绝缘夹板 | P60 | 套 | 12 | 苏州维保 | |
22 | 开口撬棍 | 1500mm | 根 | 80 | 苏州维保 | |
23 | 弯头撬棍 | 600mm | 根 | 40 | 苏州维保 | |
24 | 九齿钢叉 | 带木柄 | 把 | 40 | 苏州维保 | |
25 | 洋镐 | 带木柄 | 把 | 40 | 苏州维保 | |
26 | 重型货架 | 2000*800*2000四层 | 副 | 60 | 苏州维保 |
CL-03包件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到货地点 | 备注 |
1 | 绝缘轨距块 | 各型号 | 块 | 20000 | 苏州维保 | |
2 | 轨下调整垫板 | 1mm | 块 | 5000 | 苏州维保 | |
3 | 轨下调整垫板 | 2mm | 块 | 5000 | 苏州维保 | |
4 | 轨下调整垫板 | 3mm | 块 | 5000 | 苏州维保 | |
5 | 轨下调整垫板 | 5mm | 块 | 5000 | 苏州维保 | |
6 | 轨下调整垫板 | 8mm | 块 | 5000 | 苏州维保 | |
7 | 板下调整垫板 | 1mm | 块 | 5000 | 苏州维保 | |
8 | 板下调整垫板 | 2mm | 块 | 5000 | 苏州维保 | |
9 | 板下调整垫板 | 3mm | 块 | 5000 | 苏州维保 | |
10 | 板下调整垫板 | 5mm | 块 | 5000 | 苏州维保 | |
11 | 板下调整垫板 | 8mm | 块 | 5000 | 苏州维保 |
3.2质量标准:
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最新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每批货物随货附发货清单、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资质,甲方凭此报告查验。
3.3交付要求:
物资的包装、标记和证件,须符合《产品质量法》及技术规格书规定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符合甲方的合理要求
3.3.1交货时间:根据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分批分次运抵交付。供货方需在采购方下达计划后3天内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3.3.2交货地点:涉及苏州、西安、南京、洛阳等甲方指定地点。
3.3.3运输方式:汽运
3.3.4验收依据: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核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合格证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和合格证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3.3.5计量方式:数量验收或重量验收;
3.3.6单价约定:
单位为人民币,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制造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税费等。报价执行固定单价,合同履行期限内不予调整。
3.4其他要求:
3.4.1本次询价各包件为整体询价采购,报价单位需逐项响应对相关包件进行报价,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不含税单价、税率、税额、到站含税总价,询价材料为分公司各项目主要材料汇总清单,采购分批次采购,到货地点包含苏州、西安、南京、洛阳等地,报价需考虑相关运输、售后服务等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分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3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4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营业范围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询价采购的物资,并具备合法资格,具有一定的询价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需提前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https://www.crccep.cn/homeIndex)上进行注册,参与线上投标。
4.2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投标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提供相应的质量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4.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履约信用和银行资信。
五、报价人需提供的资料
5.1 报价函(附件一)
5.2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5.3 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加盖鲜章)
5.4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
5.5 合格证及检验检测报告(加盖鲜章)
5.6 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
注:以上文件需提供电子版PDF文件(按序整理在一个PDF文件内,文件逐页签字并盖章)上传至铁建云链。电子版PDF文件须在报价截至时间前完成所有文件上传,报价截至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响应本次询价。报价开启后3日内附件原件邮寄给采购人。
六、结算和付款方式:
6.1结算方式:供应方按照合同约定,与采购方办理质量验收、数量确认、金额核定等手续,并于每月16日对账结算,结算起止日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以此类推。每月对账完成后,经双方确认无误,签署《物资对账单》,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6.2付款期限:采购方收到供应方开具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查验无误后进行入账。入账完成后六个月内支付至该批货款的75%,一年内付清该批货款。
6.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建信融通-E信通、中企云链-云信)支付等方式,以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等有贴息的方式时,在此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贴息及融资费用。
六、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法,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出具的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人。
七、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八、报价有效期:90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电务及维保专业分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王家边中铁十一局
联系人:*** 电话:*** 邮箱:1220180997@qq.com
附件1.报价单.xlsx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集采中心
电务及维保专业分公司
轨道维保辅助材料
(询价编号:ZT1103-XJ-2024-130)
(包件号)
报 价 文 件
报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1.报价函.............................................1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2
3.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加盖鲜章)...................3
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4
5.合格证及检验检测报告(加盖鲜章)...................6
6.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7
1.报价函(附报价明细表)
报 价 函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集采中心: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 ZT1103-XJ-2024-130询价函,并自愿参与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序号 | 名 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含税单价(元) | 税率 | 到站合价(含税)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合计: | |||||||||
合价金额大写 |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9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报价联系人: 报价人: 公司/厂(章)
报价人电话: 年 月 日
2.营业执照(加盖鲜章)
3.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加盖鲜章)
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
授 权 委 托 书
致: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电务及维保专业分公司: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123456789012345678 )系(单位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身份证号 : )为我方代理人。并授权代理人如下权利:
一、以委托人名义与贵单位订立合同,签收往来文件,处分合同权利义务有关事宜;
二、以委托人名义对合同履行中贵单位所供物资数量、对账、结算签字认可;
本公司承诺,代理人办理相关业务产生的所有法律后果,概由委托人承担。委托有效日期:自授权签署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竣工结算结束。本委托涂改、转委托、超越代理权无效。
委托单位: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委托人 | 代理人 |
姓名: | 姓名: |
职务: | 职务: |
身份证正反面 | 身份证正反面 |
5.合格证及检验检测报告(加盖鲜章)
6.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
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