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十高铁湖北段XSZQ-1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矮边墙询价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市 发布日期:2024-07-30

【招标公告】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十高铁湖北段XSZQ-1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矮边墙询价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北京 北京市 采购单位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西十高铁湖北段XSZQ-1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矮边墙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询价编号:CR1101-XSTL-XJ-2024-009
因现场施工需要,我项目部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请贵公司于 2024 年 08 月 05 日 17 时 00 分前在铁建云采平台报价。
一.询价内容
1. 物资需求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到货地点
需求日期
备注
ABQ01
隧道矮边墙模板
 
 
异型 650mm
 
 

 
 
40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十高铁湖北段XSZQ-1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
2024年8月30日
具体尺寸详见技术交底
 

2.技术质量要求(技术规格书):
(一)质量标准;按照图施工。
(二)货物验收方式:采用甲方指定的过磅验收方式。
    (三)加工周期:自提交批次需求计划之日起20日内交货。
(四)质量保证期
卖方为买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保质期为6个月,从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05日17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参与报价者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平台报价的维护和报价文件的上传。
三.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资质条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近年度质量检测报告(如有)、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项目对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具体资质要求见下方:
1.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生产或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1.2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小规模纳税人无纳税记录的除外);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1.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按技术规格书要求);。
1.4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2.物资报价
2.1采用固定价结算。
2.2以上报价货物为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要求。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最新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每批货物必须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甲方凭此报告检验质量。
4.货物验收方式
4.1过磅验收,经买方按照国家标准及材料产品要求的技术质量进行验收。
4.2需方按规定取样检测,在需方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7天内得出结论,检测合格则予以办理结算手续,检测不合格供方应无条件清退该批货物,并承担相关经济责任。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5.1结算。每月 11 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 11 日至当月    10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供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才办理结算手续。供方不及时开具发票,需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供方不得因此要求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5.2支付。
(1)供方办理每月供货对账手续,在收到供方提交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依据供方提交的结算确认单、货物发票在财务入账;
(2)入账后的  3 个月内支付每批次货款的 70  %,若因特殊原因未支付的,则自动进入下一个支付周期,下一支付周期则支付上一次应支付货款的  70  %(与前面的数据同);依次类推;
(3)全部供货结束后的 12  个月内,开始支付第一月供货金额的  25  %,下一个月支付第二批次的供货金额的  25 %,依次类推;
(4)扣除 5  %作为质量保证金,待本项目工程全部验交完后一个月内无息一次性支付完。
(5)上述款项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1月期上浮率为0.01%,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01%);建行E信通(1月期上浮率为0.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云信(1月期上浮率为0.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商业承兑汇票(1月期上浮率为0.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铁建银信(1月期上浮率为0.3%,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3%);中行融易达(1月期上浮率为0.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其他票据支付方式(1月期上浮率为0.01%,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01%)。如若后期贴现成本变化,供方应当配合需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调整,否则需方有权单方调整,供方不得因此要求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6)若供需出现逾期付款的,供方同意按照起诉时供需欠付供方的最终货款金额,以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报价利率支付上浮货款。供需不再承担因违约导致供方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及给供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6.报价有效期:60天
7.未按要求维护报价及未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8.其他要求:按设计图纸加工,详细加工图纸中标厂家需发需方审核确认方可开始加工。(图纸见附件)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十高铁湖北段XSZQ-1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    箱:2895517669@qq.com
到货地址: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柳陂镇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十高铁湖北段XSZQ-1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
2.监督部门: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710-3712384
 
   2024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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