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消防道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招标公告(2024-YJFHYJYF-G1002)(第1包)
【招标公告】消防道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招标公告(2024-YJFHYJYF-G1002)(第1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驻京某部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融国远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消防道路新建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消防道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2024-YJFHYJYF-G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消防道路新建工程已按相关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驻京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消防道路新建工程
2.2建设地点:北京市昌平区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消防道路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缘石、路灯基础及路灯等工作;最高限价:***.56元
2.4计划工期: 4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消防道路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缘石、路灯基础及路灯等工作,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6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有近3年(2021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内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75万元(含)以上的道路新建工程施工业绩,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须办理进京备案,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机构组织实施的采购项目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118.64.254.72)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截图)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4年 7 月 23 日至2024年 7 月 29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现金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售卖标书联系人:*** ***。
5.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101号创新大厦
5.4购买招标文件需要提供材料如下(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企业无外资、港澳台背景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投标人具有近3年(2021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内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75万元(含)以上的道路新建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的承诺书,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10)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1)外地来京建筑企业进京备案证明、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特别提醒:投标人参加本采购机构组织实施的采购项目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118.64.254.72)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与本项日采购活动。(提供截图)
备注:以上条件为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资质初审条件,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判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1日14 时 00分前,地点为北京市昌平区(具体地点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2024年 7 月 22 日
(2024-YJFHYJYF-G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消防道路新建工程已按相关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驻京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消防道路新建工程
2.2建设地点:北京市昌平区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消防道路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缘石、路灯基础及路灯等工作;最高限价:***.56元
2.4计划工期: 4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消防道路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缘石、路灯基础及路灯等工作,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6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有近3年(2021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内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75万元(含)以上的道路新建工程施工业绩,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须办理进京备案,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机构组织实施的采购项目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118.64.254.72)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截图)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4年 7 月 23 日至2024年 7 月 29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现金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售卖标书联系人:*** ***。
5.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101号创新大厦
5.4购买招标文件需要提供材料如下(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企业无外资、港澳台背景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投标人具有近3年(2021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内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75万元(含)以上的道路新建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的承诺书,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10)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1)外地来京建筑企业进京备案证明、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特别提醒:投标人参加本采购机构组织实施的采购项目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118.64.254.72)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与本项日采购活动。(提供截图)
备注:以上条件为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资质初审条件,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判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1日14 时 00分前,地点为北京市昌平区(具体地点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建设单位):驻京某部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融国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101号创新大厦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qyr@zrgy.cn |
2024年 7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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