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某单位公路改造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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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某单位公路改造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沈阳森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葫芦岛聚源工程有限公司,葫芦岛海通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2024-JHSJHW-G1003(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某单位公路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沈阳森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68.5118290(万元)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聚源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69.2807190(万元)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海通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68.511717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新斌、朱彦丞、龙岩、王政、杜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980号文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851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公示有效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3个工作日。
二、质疑渠道
如对以上评标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书面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三、提出质疑方式
(一)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二)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三)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四、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天作国际B座2010室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dfht2021@126.com
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1533099366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天作国际B座2010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二、项目名称:某单位公路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沈阳森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68.5118290(万元)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聚源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69.2807190(万元)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海通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68.511717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1 | 沈阳森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某单位公路改造项目 | / | 60 | /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2 | 葫芦岛聚源工程有限公司 | 某单位公路改造项目 | / | 60 | /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3 | 葫芦岛海通工程有限公司 | 某单位公路改造项目 | / | 60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新斌、朱彦丞、龙岩、王政、杜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980号文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851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公示有效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3个工作日。
二、质疑渠道
如对以上评标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书面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三、提出质疑方式
(一)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二)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三)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四、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天作国际B座2010室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dfht2021@126.com
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1533099366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天作国际B座2010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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