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北老山北京市第六建筑工程公司材料分公司11幢、12幢、23幢房屋出租
【招标公告】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北老山北京市第六建筑工程公司材料分公司11幢、12幢、23幢房屋出租: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北京六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北老山北京市第六建筑工程公司材料分公司11幢、12幢、23幢房屋出租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北老山北京市第六建筑工程公司材料分公司11幢、12幢、23幢房屋出租
项目名称 |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北老山北京市第六建筑工程公司材料分公司11幢、12幢、23幢房屋出租 | 项目编号 | GL2024BJ10010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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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 北京六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出租方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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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 1.64元/平方米/天 | 出租面积 | 4595.4平方米 | |
租赁期 | 9年 | 房屋出租用途 | 酒店宾馆; 住宿业(酒店、公寓、宿舍)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年07月09日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2024年07月15日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刘经理 / 联系电话:010-66295632 | 部门负责人:刘经理 / 联系电话:010-66295769 |
- 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披露信息
- 项目图片
- 项目附件
一、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北京六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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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出租方联系人 | 郑伟 | |||
出租方联系电话 | 13911847014 |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所在地区 | 北京市市辖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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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位置 | 石景山区石景山路北老山北京市第六建筑工程公司材料分公司 | |||
房屋使用现状 | 其他 | |||
建筑面积 | 16284.7平方米 | |||
房屋用途 |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 否 |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决策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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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六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
租金估价情况 | 估价单位名称 | 北京六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租金估价 | 1.64元/平方米/天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本项目11幢、12幢内有原租户,其中11幢房屋原合同已于2024年06月04日租赁期满,原租户暂未腾退;12幢房屋原合同将于2024年07月14日租赁期满,本项目原租户无优先承租权。 |
二、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1.64元/平方米/天 |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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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挂牌价补充说明 | ||||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 4595.4 | 租赁期 | 9年 | |
起租日 | 以合同签订为准。 | 免租期 | 10个月 | |
租金调整方式 | 第2年涨幅1% 第3年涨幅1% 第4年涨幅1% 第5年涨幅1% 第7年涨幅3% 第9年涨幅3% | |||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 租金支付方式为预付,半年付,押金为全年3个月房租标准(押金与第一次租金付款一同支付)。 | |||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 水;电 电费收取标准为1.35元/度,水费收取标准为9.90元/吨,卫生费1.00元/平方米/月,如后期产生其他能源费用以双方签订的《能源协议》为准。 | |||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 酒店宾馆; 住宿业(酒店、公寓、宿舍)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1.意向承租方需将装修改造方案报备北京六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具体流程以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内容为准。 2.意向承租方承租后需对以下涉及内容开展工作,期间发生的费用及其他均由意向承租方负责解决: (1)主楼及配套房产的电路、水路进行重新梳理及铺设; (2)整体进行内、外装修,包括不限于房间内部装修、生活配套设施的配备、公共区域内的绿化,硬化、外立面的保温,防水,粉刷等;根据建委及相关行业要求办理施工许可证; (3)整体消防设施需根据规范、属地消防、相关行业要求进行全面配套安装,满足消防要求; (4)意向承租方在入场前,根据建委及相关行业要求办理施工许可证及施工期必须进行安全鉴定及加固。加固方案施工前需报备产权单位确认,且施工结束后由产权单位及政府相关部门共同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5)意向承租方须自行改造市政供暖、排污系统等,以达到使用要求; (6)意向承租方需办理经营必要手续,并报备北京六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括不限于装修报批、消防审核及其他政府部门审核流程及内容。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2.意向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 3.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含)以下部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至1000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1000万至5000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0万以上部分,收取5‰服务费。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北京市依法注册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以营业执照为准;意向承租方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法人授权文件; 2.意向承租方无行政处罚信息、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途径:国家信用信息网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 |||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 | 意向承租方报名需提交《承诺书》,详见附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电汇;网上银行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冲抵价款转付出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 (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
三、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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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遴选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四、项目图片
项目图片 | VR全景:请点击查看本项目的"VR全景"展示 图片:11幢、12幢.jpg 图片:23幢.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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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附件
项目附件 | 附件: 如何实名认证-企业用户.pdf 附件: 如何意向承租申请-房屋出租(企业用户).pdf 附件: 承诺书.docx 附件: 房屋租赁合同.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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