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通用卫生器材(第20、55包)采购公告(2022-JQ02-W1214(20、55))

所属地区:北京市 发布日期:2024-07-05

【招标公告】通用卫生器材(第20、55包)采购公告(2022-JQ02-W1214(20、55)):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北京 北京市 采购单位 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通用卫生器材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通用卫生器材(第20、55包)
采购公告(2022-JQ02-W1214(20、55))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通用卫生器材(第20、55包)
二、项目编号:2022-JQ02-W1214(20)/(55)
三、项目概况:
包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第二十包:通用卫生器材(甲种手术器械包、乙种手术器械包、丙种手术器械包、丁种手术器械包、妇产科手术器械包、骨科手术器械包、颅脑手术器械包、气管切开手术器械包、师手术器械包、旅手术器械包、团手术器械包、手术器械包、手术器材箱、五官科手术器械包、牙科手术器械包、医疗队手术器械包、医疗所手术器械包)项目预算:1965.146万元
1
甲种手术器械包
投标人自报
详见技术参数

41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付并安装到位(含首次验收不合格整改时间)。
采购项目完成采购后,由乙方发至甲方指定地点(全军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仓储机构),具体单位信息结合验收方式另行提供。
二类医疗器械
2
乙种手术器械包
投标人自报
详见技术参数

38
二类医疗器械
3
丙种手术器械包
投标人自报
详见技术参数

37
二类医疗器械
4
丁种手术器械包
投标人自报
详见技术参数

37
二类医疗器械
5
妇产科手术器械包
投标人自报
详见技术参数

2
二类医疗器械
6
骨科手术器械包
投标人自报
详见技术参数

49
二类医疗器械
7
颅脑手术器械包
投标人自报
详见技术参数

21
二类医疗器械
8
气管切开手术器械包
投标人自报
详见技术参数

76
二类医疗器械
9
师手术器械包
投标人自报
详见技术参数

61
二类医疗器械
10
旅手术器械包
投标人自报
详见技术参数

87
二类医疗器械
11
团手术器械包
投标人自报
详见技术参数

27
二类医疗器械
12
手术器械包
投标人自报
详见技术参数

60
二类医疗器械
13
手术器材箱
投标人自报
详见技术参数

12
二类医疗器械
14
五官科手术器械包
投标人自报
详见技术参数

30
二类医疗器械
15
牙科手术器械包
投标人自报
详见技术参数

46
二类医疗器械
16
医疗队手术器械包
投标人自报
详见技术参数

4
二类医疗器械
17
医疗所手术器械包
投标人自报
详见技术参数

2
二类医疗器械
第五十五包:通用卫生器材(医用显微镜)项目预算:177.1万元
1
医用显微镜
投标人自报
详见技术参数

253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付并安装到位(含首次验收不合格整改时间)。
采购项目完成采购后,由乙方发至甲方指定地点(全军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仓储机构),具体单位信息结合验收方式另行提供。
一类或二类医疗器械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或投标报价仅为物资出厂价,运杂费:。)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4.供应商以人民币报价,各包均不得超预算报价,包含本项目中必须产生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局限的代理服务费、维护费、物资、运输费等)。在合同实施时,采购方将不予支付该报价之外任何额外费用。

1.以上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人(报价方)参与军队投标,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报价方)投标无效。
(六)投标人为代理商:
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需包含医疗器械相关表述;
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投标人需获得医疗器械产品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二类医疗器械相关表述;
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需获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多个投标产品时属于不同类别医疗器械,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中的所有类别要求的相关材料
(七)投标人为生产企业:
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需获得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需获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八)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需获得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需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7月4日至7月10日,每日上午 8 : 00 至 11 : 30 ,下午 15 : 00 至 17 : 30。
(二)申领地点:通过互联网邮箱申领,邮件报名通过资料审核后发放采购文件。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7.严格按要求填写好的《申领招标文件登记表》(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六、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no5_caigouzhan@vip.163.com (郭助理:022-84653019)。本邮箱设置有自动回复,邮件发出后未收到自动回复请立即联系齐助理,发件后收到自动回复请等待审核结果,每日17:30前收到的报名申请,当日回复审核结果;17:30后收到的报名申请,第二个工作日内告知审核结果,未按时收到审核结果请联系安助理或项目主责人;公告时限最后一天超过17:30的报名申请不再受理。采购文件发放截止时间24小时内,为已报名未通过审核供应商补充资料时间,未及时补齐有效报名资料的报名无效。
(五)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7月24日8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24日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6号门采购服务大厅。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7月24日9时00分。
(二)开标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6号门采购服务大厅。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问题发至手机)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18610115100
传真:022-84653118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6号门
备注:1、联系人无法接通服务电话:022-84653339。
2、服务电话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50、下午14:30-17:30
十、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助理
联系方式:022-84653095、13904807836(质疑事项电话未及时接听的,请发送短信,避免遗漏)
特别提醒:采购文件质疑以电子邮件方式或邮寄(现场)方式提交均可,提出质疑的时间以质疑期内最后一次提交时间为准。(质疑函电子邮件应包括盖章扫描的PDF版质疑函和可编辑word版质疑函(质疑函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打包后发送至我单位质疑受理邮箱:zhiyi53097@163.com)
十一、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助理
   联系电话:022-84653011;13021338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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