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某部副食品采购招标项目需求公示(2024-JLZLZD-W1006)(第1包)
【招标预告】某部副食品采购招标项目需求公示(2024-JLZLZD-W1006)(第1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某部副食品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副食品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我部副食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诚邀贵公司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副食品采购
二、项目编号: 2024-JLZLZD-W1006
(一)采购项目
1.肉类
2.蔬菜、水果类
3.干调、牛奶类
备注:需求数量根据人员食物定量标准,结合日常采购情况进行测算,仅供报价参考,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部分采购需求量较少的食品种类未具体列出,以实际采购种类为准。
(二)中标供应商供货期限一般为一年,采购方于每季度最后一周组织测评,连续2个季度总评满意度未达80%的,终止合同,由候选中标供应商接续保障,接续保障按照候选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进行定价。食品种类具体规格、质量标准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注:报价货物所需的运输费、保险费用、成本费、税费等一切其他费用应含入总报价。报价方漏报或不报,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含在已报的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真实有效。
(六)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招标要求。
(七)具有生产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在北京市有固定经营场所和相应的仓储能力。
(八)具备自有配送车辆购买凭证或与物流企业配送协议。
(九)具有2021年7月至2024年7月期间,军队或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副食品供应2份业绩,合同业绩甲方为两个不同单位,所提供合同以签订日期为准。
(十)投标人有冷库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十一)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附查询截图)。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9日,每日08:00时至12:00时,15:0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2、报名方式:电子报名,将报名文件资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435464269@qq.com,邮箱填写公司名称、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3、标书费用:0元。
4、现地考察:对报名企业现地考察,考察合格的发售招标文件。
报名阶段资格审查为初步审查,最终以评审委员会审查结果为准。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彩色扫描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1份: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报名时法定代表人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6.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加盖单位公章);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8.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附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9.生产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及向出租单位交纳租金的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自有配送车辆购买凭证(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图片等)或与物流企业的配送协议(提供租赁协议、银行转账凭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图片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1.投标人2021年7月至2024年7月期间,具有军队或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副食品供应2份业绩,合同业绩甲方为两个不同单位,所提供合同以签订日期为准,连续供应不少于3个月的不同单位业绩合同及不少于2份的大额银行回款凭证或电子回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投标人提供冷库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及向出租单位交纳租金的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供应商凡是租借他人资质证书,伪造、变造许可证件,提供虚假财务状况、业绩、信用状况、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等行为,一经核实,给予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招标活动或终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等处罚。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评审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助理 15832411***3
张助理 13164224222
2024年7月3日
我部副食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诚邀贵公司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副食品采购
二、项目编号: 2024-JLZLZD-W1006
(一)采购项目
1.肉类
序号 | 货物名称 | 计量单位 | 估算金额 | 备注 |
1 | 五花肉 | 万元 | ***.2 | |
2 | 排骨 | 万元 | ***.3 | |
3 | 肘子 | 万元 | 21 | |
4 | 里脊 | 万元 | 18.9 | |
5 | 牛肉 | 万元 | 52.6 | |
6 | 羊肉 | 万元 | 41.4 | |
7 | 羊排 | 万元 | 26.2 | |
8 | 鸡肉 | 万元 | 25.9 | |
9 | 鸭肉 | 万元 | 17.2 | |
10 | 鱼 | 万元 | 23.9 | |
11 | 虾 | 万元 | 20.5 | |
12 | 蛋类 | 万元 | 24 | |
13 | 肉B类 | 万元 | 11.2 | |
2.蔬菜、水果类
序号 | 货物名称 | 计量单位 | 金额 | 备注 |
1 | 蔬菜 | 万元 | 136.8 | |
2 | 水果 | 万元 | 29.6 | |
3 | 蔬菜、水果B类 | 万元 | 7.2 | |
3.干调、牛奶类
序号 | 货物名称 | 计量单位 | 金额 | 备注 |
1 | 干菜 | 万 元 | 11.2 | |
2 | 调料 | 万 元 | 25.9 | |
3 | 豆制品 | 万 元 | 8.8 | |
4 | 牛奶类 | 万 元 | 24.3 | |
5 | 干调、牛奶B类 | 万 元 | 19.1 | |
备注:需求数量根据人员食物定量标准,结合日常采购情况进行测算,仅供报价参考,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部分采购需求量较少的食品种类未具体列出,以实际采购种类为准。
(二)中标供应商供货期限一般为一年,采购方于每季度最后一周组织测评,连续2个季度总评满意度未达80%的,终止合同,由候选中标供应商接续保障,接续保障按照候选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进行定价。食品种类具体规格、质量标准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注:报价货物所需的运输费、保险费用、成本费、税费等一切其他费用应含入总报价。报价方漏报或不报,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含在已报的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真实有效。
(六)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招标要求。
(七)具有生产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在北京市有固定经营场所和相应的仓储能力。
(八)具备自有配送车辆购买凭证或与物流企业配送协议。
(九)具有2021年7月至2024年7月期间,军队或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副食品供应2份业绩,合同业绩甲方为两个不同单位,所提供合同以签订日期为准。
(十)投标人有冷库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十一)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附查询截图)。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9日,每日08:00时至12:00时,15:0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2、报名方式:电子报名,将报名文件资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435464269@qq.com,邮箱填写公司名称、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3、标书费用:0元。
4、现地考察:对报名企业现地考察,考察合格的发售招标文件。
报名阶段资格审查为初步审查,最终以评审委员会审查结果为准。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彩色扫描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1份: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报名时法定代表人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6.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加盖单位公章);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8.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附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9.生产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及向出租单位交纳租金的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自有配送车辆购买凭证(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图片等)或与物流企业的配送协议(提供租赁协议、银行转账凭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图片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1.投标人2021年7月至2024年7月期间,具有军队或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副食品供应2份业绩,合同业绩甲方为两个不同单位,所提供合同以签订日期为准,连续供应不少于3个月的不同单位业绩合同及不少于2份的大额银行回款凭证或电子回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投标人提供冷库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及向出租单位交纳租金的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供应商凡是租借他人资质证书,伪造、变造许可证件,提供虚假财务状况、业绩、信用状况、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等行为,一经核实,给予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招标活动或终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等处罚。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评审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助理 15832411***3
张助理 13164224222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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