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北京云海矿山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8.8028%股权
所属地区:北京市
发布日期:2024-07-03
【招标公告】北京云海矿山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8.8028%股权: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
招标代理机构 |
|
项目名称 |
北京云海矿山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8.8028%股权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北京云海矿山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8.8028%股权
标的名称 | 北京云海矿山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8.8028%股权 | 项目编号 | CP2024BJ1000100-4 |
转让方 | 宋文英 | 交易品类 | 产权转让 |
转让底价 | 3000万元 | 披露起止日期 | 2024年07月02日 至 2024年07月22日 |
所在地区 | 北京市 | 所属行业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李凤才/许睿 / 联系电话:010-83143054/010-83143139 | 部门负责人:马洪芬 / 联系电话:010-66295546 |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基本信息 |
一、标的企业简况 货币单位:万元人民币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云海矿山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所属行业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229778638996Q | 设立时间 | 2005年7月26日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科技园(昌平区超前路甲1号10号楼505室)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矿山工程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提供劳务服务(不含中介);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维修矿山专用设备(需要审批的项目除外);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色漆使用水性漆且喷漆和喷枪清洗环节密闭并配套废气收集处理装置的机动车维修(不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产生油烟、异味、废气)。(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注册资本 | 1161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胡云江 | 经营规模 | 大□ 中□ 小■ | 企业总人数 | 共计: 500 人 | 在编 500 人,在岗 500 人 其他 人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是■ 否□ | 出资人名称 | 持股比例 | 胡云江 | 29.5228% | 宋文英 | 28.8028% | 王国奕 | 16.2016% | 马汉元 | 9.0009% | 吴兴荣 | 6.4806% | 胡云飞 | 3.2300% | 胡云春 | 1.6365% | 龚敏 | 1.6344% | 王德胜 | 1.3501% | 于亚伦 | 0.8764% | 璩世杰 | 0.8764% | 范春生 | 0.3876% | 主要 财务 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2022年度审计报告 | 审计机构 | 北京乾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利润 | 净利润 | 8645.33 | 1760.51 | 1308.76 | 以下数据出自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利润 | 净利润 | 13427.19 | 3404.60 | 2704.02 | 资产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 评估基准日 |
|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总资产 |
|
| 流动资产 |
|
| 现金及银行存款 |
|
| 应收账款 |
|
| 其他应收款 |
|
| 长期投资 |
|
| 固定资产 |
|
| 无形资产 |
|
| 总负债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
| 应付账款 |
|
| 其他应付款 |
|
| 长期负债 |
|
| 所有者权益 |
|
| 主要固定资产 |
| 主要无形资产 |
| 内部决策 | 内部决策 形 式 | 以下决议已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A.股东会决议 □B.董事会决议 □C.其他____ | 优先购买权 | ■A.原股东放弃 □B.原股东未放弃(□场内行权、□场外行权) □C.其他____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标的企业的全资子公司北京云海方兴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拥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资质等级:一级;从业范围: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建筑施工】、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及等级: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及等级: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2.标的企业持有一处商品房(房屋坐落: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乙12号1号楼13层13公寓A,规划用途:住宅,建筑面积:179.15平米)。 3.本次转让方转让标的企业28.8028%股权(对应注册资本334.4万元人民币),转让方对标的企业认缴的注册资本已全部实缴到位。 |
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 宋文英 |
| 自 然 人 | 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证件号码 |
| 交易说明 | 持股比例 | 28.8028% | 拟转让比例 | 28.8028% | 内部决策 情况 | 以下决议已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 A.股东会决议 □B.董事会决议 ■C. 其他 |
|
二、交易流程
交易流程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 条件 | 标的名称 | 北京云海矿山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8.8028%股权 | 转让底价 | 3000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A.一次性支付 □B.分期支付 |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 1. 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后,应在公告期间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同时交纳[60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由北交所按规定无息原路径返还。 2. 若以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受让方在收到北交所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若以竞价方式成交,则受让方在收到北交所出具的《竞价结果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签署协议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 本项目不接受以人民币之外的其他币种支付和结算交易保证金及产权交易价款。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如有)、评估报告(如有)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逾期递交产权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北交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交易价款,转让方可以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 5. 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材料时须书面承诺:①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自行承担不确定性风险。②已自行对照并充分了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审批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的受让资格,决定是否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③同意北交所向其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不代表意向受让方符合有关审批机关的要求。 | 交易价款 结算方式 | ■A.由北交所托管结算 □B.自行结算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据注册地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保证金 设定 | 1.交纳金额:600万元。 2.交纳截止时间:信息披露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3.处置方式:如本项目在信息披露期间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如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采取竞价转让方式,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由北交所按规定无息原路径退还。 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北交所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或等额交易价款,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竞价产生受让方的,北交所以竞价产生的交易价格为标准计算收取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1)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2)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或以低于转让底价竞价的;(3)竞价结束后,意向受让方未能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4)《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未能按照交易合同约定付清交易价款并付清交易服务费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交易规则的。 |
四、披露信息(公开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 | 15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 意向受让方 | □A.信息披露终结。 ■B.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C.变更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 交易方式 | 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A网络竞价(多次报价■、一次报价□、 权重报价□) □B招投标 □C拍卖 □D其他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
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