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某部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4-JHSJZE-W1004)(第1、2包)

所属地区:北京市 发布日期:2024-06-26

【招标公告】某部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4-JHSJZE-W1004)(第1、2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北京 北京市 采购单位 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某部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公告
我院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HSJZE-W1004
三、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包号
物资
名称
 
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01
308nm准分子光治疗系统
/
详见第六章

1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及交付使用(进口产品3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及交付使用)
招标人指定地点
 
02
多项心理检测仪
/

1
 
生物反馈治疗仪
/

1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最高限价:各包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本分包总预算,所投产品单价不得超过单人份预算(单价最高限价);
3.本项目每分包确定一名中标人,中标份额100%。
4.项目预算:95万元;其中包1最高限价65万元,包2最高限价30万元。
5.本项目共 2包,各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不良记录;(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2.2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注:审计报告须有可识别的二维码,识别信息需与供应商提供材料信息一致,如审计报告无可识别二维码,需提供审计报告真实完整的书面申明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4月至项目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任意6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出具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可查询);
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4月至项目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可查询);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不良记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实行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网站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及供应商暂停名单(处罚期内;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五)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
1.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供应商提供本项目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
(七)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扫描件(所投产品是国产的,应当由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或提供完整的授权链的授权;所投产品是进口的,应当由国外生产商或者其中国办事处(分公司)直接授权,不接受第三方授权)。
(八)供应商在参加军队组织的招投标活动中,需在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注册。并在递交文件时以及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注册佐证材料。否则按无效处理。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6月25日至7月1日,每日08:30至18:00。
(二)申领方式:
采购电汇方式,需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dfht2021@126.com),待邮箱回复后,填报报名表同时公对公汇款,审核通过后须将报名表报名材料邮寄到招标代理机构。(具体方式)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只限于购买招标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采用电汇方式报名,汇款账户如下(以下账户仅限于购买标书)。
开户名称: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客站支行
银行账号:01090336200120105159899
邮箱:dfht2021@126.com
(四)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包,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7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天作国际中心B座2010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7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天作国际中心B座2010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谢老师 
办公电话:***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天作国际中心B座2010室
联系人:***
移动电话:***
邮箱:dfht2021@126.com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谢老师 
办公电话:***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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