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房山]佛子庄乡灾毁垃圾分类设施应急恢复与功能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房山]佛子庄乡灾毁垃圾分类设施应急恢复与功能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房山区佛子庄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佛子庄乡灾毁垃圾分类设施应急恢复与功能提升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佛子庄乡灾毁垃圾分类设施应急恢复与功能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7-01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124210200012815-XM001
项目名称:佛子庄乡灾毁垃圾分类设施应急恢复与功能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
2)要求供应商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受聘于施工单位的已取得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同时具有有效地安全考核B本;
3)供应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4)供应商经营状态:在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6-17至2024-06-24,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7-01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小营村房山小营东站。
五、开启
时间:2024-07-01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小营村房山小营东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
2.选择该采购方式的原因:房财采购核[2024]012号
3.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采购流程要求。
4.意向公开时间:2023年1月25日
5.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6.投标保证金: 电汇、支票、汇票、转账支票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同时可接收电子保函。
7.发布媒体:本次公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对外公开发布,未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质疑方式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向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采购办进行投诉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房山区佛子庄乡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佛子庄乡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小营村房山小营东站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佛子庄乡灾毁垃圾分类设施应急恢复与功能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7-01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124210200012815-XM001
项目名称:佛子庄乡灾毁垃圾分类设施应急恢复与功能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1 | 建筑工程、装饰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等 | 200 | 1 | 建设垃圾分类驿站13处,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分类投放区,四分类桶站及功能分区相关的隔离围挡、路面硬化及设备设施安装。 |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
2)要求供应商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受聘于施工单位的已取得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同时具有有效地安全考核B本;
3)供应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4)供应商经营状态:在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6-17至2024-06-24,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7-01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小营村房山小营东站。
五、开启
时间:2024-07-01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小营村房山小营东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
2.选择该采购方式的原因:房财采购核[2024]012号
3.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采购流程要求。
4.意向公开时间:2023年1月25日
5.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6.投标保证金: 电汇、支票、汇票、转账支票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同时可接收电子保函。
7.发布媒体:本次公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对外公开发布,未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质疑方式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向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采购办进行投诉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房山区佛子庄乡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佛子庄乡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小营村房山小营东站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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