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动物疫病防控物资储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动物疫病防控物资储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大兴区农业农村局检测检疫和疫病防控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捷迅通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动物疫病防控物资储备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动物疫病防控物资储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大兴区金华寺东路2号西配房1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252-C-ZB
项目名称:动物疫病防控物资储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1.546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1.54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动物疫病防控物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履行期限:分两批供货,第一次2024年6月30前;第二次2024年10月31日前。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 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 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所投产品如为第一类医疗器械,则需具有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如为第二类医疗器械和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如为消毒用品,须具有所投产品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所投产品如为兽药,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批件;(2)如为代理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兽药的须具有有效的《兽药经营许可证》;如为制造商,使用自行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兽药的须具有有效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5日 至 2024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金华寺东路2号西配房103室
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复印件1套加盖单位公章备案,其中授权委托书原件备案。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金华寺东路2号西配房101-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1143号等相关条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大兴区农业农村局检测检疫和疫病防控中心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捷迅通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金华寺东路2号西配房1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动物疫病防控物资储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大兴区金华寺东路2号西配房1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252-C-ZB
项目名称:动物疫病防控物资储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1.546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1.54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动物疫病防控物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履行期限:分两批供货,第一次2024年6月30前;第二次2024年10月31日前。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 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 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所投产品如为第一类医疗器械,则需具有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如为第二类医疗器械和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如为消毒用品,须具有所投产品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所投产品如为兽药,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批件;(2)如为代理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兽药的须具有有效的《兽药经营许可证》;如为制造商,使用自行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兽药的须具有有效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5日 至 2024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金华寺东路2号西配房103室
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复印件1套加盖单位公章备案,其中授权委托书原件备案。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金华寺东路2号西配房101-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1143号等相关条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大兴区农业农村局检测检疫和疫病防控中心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捷迅通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金华寺东路2号西配房1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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