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市广电局2024年度固定资产清查专项审计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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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综合事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市广电局2024年度固定资产清查专项审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比选项目名称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2024年度固定资产清查专项审计
二、采购单位信息
1.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综合事务中心
2.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潞源街道达济街5号院
2号楼
3.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
三、采购需求描述及成果技术要求
1.采购需求:
对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本级行政、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本级事业、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综合事务中心、北京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北京市视听节目监测中心、北京新视听发展中心、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宣传中心、北京广播影视交流促进中心8个账户在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的固定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核对,协助更新维护信息系统数据,对资产实物统一编码、逐一贴签,梳理资产损溢情况,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状况,做到账实相符,并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等。
2.技术成果要求:
(1)清查基准日:暂定2024年4月30日,实际基准日以合同约定为准;
(2)清查账户:8个资产账户
(3)清查资产总量:约16854件,72616.74049万元(最终数据以合同约定的清查基准日当天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为准);
(4)以清查盘点结果为依据,协助办理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更新资产使用部门、使用人、存放地点等数据,梳理固定资产损溢情况,出具固定资产清查盘点专项报告。
3.项目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资产清查专项报告确认之日止。
四、项目预算及拨付方式
项目预算:40万元;拨付方式:财政拨款
(采购单位不接受超过项目预算的投标)
五、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比选申请方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比选申请方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单位,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选。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比选程序安排
1.递交报名文件截止时间及要求
比选申请方应于2024年4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线下递交相应文件(一式三份)至北京市通州区潞源街道达济街5号院2号楼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625室,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所有比选报名文件均需置于密封的文件袋内提交给采购方,比选申请方应对该文件袋加贴封条。不接受快递方式提交报名文件。采购方将在比选现场对报名文件拆封。
2.提交文件内容
(1)比选申请方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比选申请表,加盖比选申请方单位公章;
(4)连续近3个月的企业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连续近3个月的企业税款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的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7)项目的报价(含分项报价)、团队成员情况等;
(8)工作方案及实施进度安排等;
(9)相关工作业绩(提供近三年类似业务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满足比选申请方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资料。
备注:(1)-(8)条为实质响应部分,所有比选申请方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比选申请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反映情况属实,文件必须页码清晰、统一用A4纸胶装成册(报名文件共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
3.公告期限
2024年4月15日至4月19日。
4.比选时间及地点
2024年4月28日(暂定);北京市通州区潞源街道达济街5号院2号楼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综合事务中心
2024年4月15日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2024年度固定资产清查专项审计
二、采购单位信息
1.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综合事务中心
2.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潞源街道达济街5号院
2号楼
3.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
三、采购需求描述及成果技术要求
1.采购需求:
对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本级行政、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本级事业、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综合事务中心、北京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北京市视听节目监测中心、北京新视听发展中心、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宣传中心、北京广播影视交流促进中心8个账户在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的固定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核对,协助更新维护信息系统数据,对资产实物统一编码、逐一贴签,梳理资产损溢情况,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状况,做到账实相符,并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等。
2.技术成果要求:
(1)清查基准日:暂定2024年4月30日,实际基准日以合同约定为准;
(2)清查账户:8个资产账户
(3)清查资产总量:约16854件,72616.74049万元(最终数据以合同约定的清查基准日当天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为准);
(4)以清查盘点结果为依据,协助办理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更新资产使用部门、使用人、存放地点等数据,梳理固定资产损溢情况,出具固定资产清查盘点专项报告。
3.项目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资产清查专项报告确认之日止。
四、项目预算及拨付方式
项目预算:40万元;拨付方式:财政拨款
(采购单位不接受超过项目预算的投标)
五、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比选申请方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比选申请方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单位,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选。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比选程序安排
1.递交报名文件截止时间及要求
比选申请方应于2024年4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线下递交相应文件(一式三份)至北京市通州区潞源街道达济街5号院2号楼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625室,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所有比选报名文件均需置于密封的文件袋内提交给采购方,比选申请方应对该文件袋加贴封条。不接受快递方式提交报名文件。采购方将在比选现场对报名文件拆封。
2.提交文件内容
(1)比选申请方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比选申请表,加盖比选申请方单位公章;
(4)连续近3个月的企业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连续近3个月的企业税款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的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7)项目的报价(含分项报价)、团队成员情况等;
(8)工作方案及实施进度安排等;
(9)相关工作业绩(提供近三年类似业务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满足比选申请方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资料。
备注:(1)-(8)条为实质响应部分,所有比选申请方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比选申请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反映情况属实,文件必须页码清晰、统一用A4纸胶装成册(报名文件共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
3.公告期限
2024年4月15日至4月19日。
4.比选时间及地点
2024年4月28日(暂定);北京市通州区潞源街道达济街5号院2号楼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综合事务中心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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