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国航飞机地面电源机组(车)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市 发布日期: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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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北京 北京市 采购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国航飞机地面电源机组(车)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关于国航飞机地面电源机组(车)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国航飞机地面电源机组(车)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国航飞机地面电源机组(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PUR-A-202405123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项目需求:
采购内容:飞机地面电源机组,30台
设备名称
主要规格
采购数量
交付地点
飞机地面电源机组(拖曳式车载)
额定功率≥180KVA
5台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
飞机地面电源机组(电动式车载)
额定功率≥180KVA
19台
天津滨海国际机场,2台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6台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4台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5台
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2台
飞机地面电源机组(内燃式车载)
额定功率≥180KVA
底盘尾气排放标准:国六
6台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五)本项目只接受设备制造商参与响应。
(六)所投飞机地面电源机组(拖曳式车载、电动式车载、内燃式车载)应满足本项目基本技术需求,必须有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发布的设备通告信息及相应检测报告。
(七)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飞机地面电源机组(拖曳式车载、电动式车载、内燃式车载)累计销售业绩≥30台。
(八)供应商须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清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九)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不在淘汰供应商禁用期,不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
(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4月10日至2024年04月16日23时59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证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7.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加盖企业公章)。
8.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任意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加盖企业公章)。
9.设备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自拟,加盖企业公章)。
10.供应商拟投飞机地面电源机组(拖曳式车载、电动式车载、内燃式车载)民航局通告及检测报告(加盖企业公章)。
11.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所生产的飞机地面电源机组(拖曳式车载、电动式车载、内燃式车载)销售业绩清单(格式自拟,加盖企业公章)。
1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上查询的完整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1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页面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14.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上查询的完整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宁
联系人电话:01061465927
联系人电子邮箱:xuening@airchina.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请供应商认真阅读《关于“不良行为供应商”的须知》,以规范参与采购活动的各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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