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G329凤阳至蚌埠改线工程05标段项目经理部(石灰)询价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G329凤阳至蚌埠改线工程05标段项目经理部(石灰)询价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G329凤阳至蚌埠改线工程05标段项目经理部(石灰)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G329 凤阳至蚌埠改线工程 05 标段项目经理部(石灰)询价采购公告
询价编号:ZT1102-XJ-2024-058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G329凤阳至蚌埠改线工程 05 标段项目经理部(石灰)询价采购公告施工需要,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本次询价只接受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注册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在线报价,请有意向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4月9日上午12点00分之前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须扫描成一份PDF文件)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并进行报价维护操作。
一、物资需求表
二、项目简介:
G329凤阳至蚌埠段改线工程凤阳段全长约16.83公里,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二公司承建的 G329凤阳至蚌埠段改线工程05标段,对应桩号 K0+000~K5+140(总铺镇境内),总里程为5.14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及交通管理设施、绿化景观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三、有关要求:
1.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询价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报价
1.2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1.3质量保证能力:出具满足询价公告技术要求的近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1.4供货业绩:具有近一年与本次询价物资相同类型的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2.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投标物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投标单位资质证书、相关业绩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3.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导致相应税率变化,则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不变,税率、税额及合同含税总额按调整后的国家政策执行;如遇市场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下跌时,双方根据甲方“揭榜制”制度原则对不含税单价进行下调,税金随之调整。
4.货物验收方式:在甲方工地磅房过磅,实际验收数量以双方磅单最小值为准。双方对磅秤准确性有争议时,可在第三方复磅(复磅应选择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公磅处进行),复磅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之差若不超过±3‰范围,以双方磅单最小值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提出方承担;若超出±3‰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5.1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中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原则上应与乙方所开具发票上载明的银行账户一致),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后3个月内支付乙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60 %货款,剩余货款暂时扣留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该批物资验收合格6个月后无息返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5.2货款支付过程中,如业主对我方付款不到位或延迟,造成我方付款不到位或延迟,1年内不追究我方的违约责任;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如甲方付款违约,逾期利息的利率为合同订立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5.3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60%)
☑ 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票据(40%),乙方接受甲方出具的【6】个月票据,在此合同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费用。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财务公司票据、供应链票据、其他数字化信用凭证。
(4)本项目与凤阳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的资金支付条款是:每季度支付上季度经验收合格的工程款的85%,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审核后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8%,留结算审核价的2%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届满后一次性付清(以上均无息),对此,乙方是知情的,乙方同意在甲方收到业主的进度款后,按上述支付条款付款。
6.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7.报价有效期:60天。
8.技术指标:符合Ⅱ级灰技术指标
9.如果必须提供的报价资料不齐全,将进行报价作废处理;报价严格按照询价公告要求报价,若低价中标货物不符合要求,将退回货物,产生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若卖方提供的产品两次抽检不合格,取消供应资格,终止合同。若材料未能达到质量标准,取消供应资格,终止合同。
10.本评标方式:采用最低价中标,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项目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G329 凤阳至蚌埠改线工程 05 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总铺镇
联 系 人:***(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张子瑜(组织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17761282430
2024年4月5日
报 价 函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G329 凤阳至蚌埠改线工程 05 标段项目经理部
询价编号:ZT1102-XJ-2024-058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 ZT1102-XJ-2024-058(询价编号)询价函,愿意参加 ZT1102-XJ-2024-058 (询价编号)的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我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报价人: 公司/厂(章)
20 年 月 日
询价编号:ZT1102-XJ-2024-058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G329凤阳至蚌埠改线工程 05 标段项目经理部(石灰)询价采购公告施工需要,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本次询价只接受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注册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在线报价,请有意向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4月9日上午12点00分之前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须扫描成一份PDF文件)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并进行报价维护操作。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 | 计量单位 | 需求量 | 到货 地点 | 需求日期 | 备注 |
1 | 石灰 | Ⅱ级灰 | 国家现行行业质量标准 | 吨 | 4300 | G329施工现场 | 2024年4月 | 生石灰 |
二、项目简介:
G329凤阳至蚌埠段改线工程凤阳段全长约16.83公里,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二公司承建的 G329凤阳至蚌埠段改线工程05标段,对应桩号 K0+000~K5+140(总铺镇境内),总里程为5.14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及交通管理设施、绿化景观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三、有关要求:
1.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询价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报价
1.2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1.3质量保证能力:出具满足询价公告技术要求的近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1.4供货业绩:具有近一年与本次询价物资相同类型的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2.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投标物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投标单位资质证书、相关业绩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3.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导致相应税率变化,则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不变,税率、税额及合同含税总额按调整后的国家政策执行;如遇市场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下跌时,双方根据甲方“揭榜制”制度原则对不含税单价进行下调,税金随之调整。
4.货物验收方式:在甲方工地磅房过磅,实际验收数量以双方磅单最小值为准。双方对磅秤准确性有争议时,可在第三方复磅(复磅应选择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公磅处进行),复磅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之差若不超过±3‰范围,以双方磅单最小值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提出方承担;若超出±3‰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5.1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中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原则上应与乙方所开具发票上载明的银行账户一致),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后3个月内支付乙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60 %货款,剩余货款暂时扣留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该批物资验收合格6个月后无息返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5.2货款支付过程中,如业主对我方付款不到位或延迟,造成我方付款不到位或延迟,1年内不追究我方的违约责任;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如甲方付款违约,逾期利息的利率为合同订立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5.3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60%)
☑ 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票据(40%),乙方接受甲方出具的【6】个月票据,在此合同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费用。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财务公司票据、供应链票据、其他数字化信用凭证。
(4)本项目与凤阳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的资金支付条款是:每季度支付上季度经验收合格的工程款的85%,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审核后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8%,留结算审核价的2%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届满后一次性付清(以上均无息),对此,乙方是知情的,乙方同意在甲方收到业主的进度款后,按上述支付条款付款。
6.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7.报价有效期:60天。
8.技术指标:符合Ⅱ级灰技术指标
9.如果必须提供的报价资料不齐全,将进行报价作废处理;报价严格按照询价公告要求报价,若低价中标货物不符合要求,将退回货物,产生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若卖方提供的产品两次抽检不合格,取消供应资格,终止合同。若材料未能达到质量标准,取消供应资格,终止合同。
10.本评标方式:采用最低价中标,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项目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G329 凤阳至蚌埠改线工程 05 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总铺镇
联 系 人:***(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张子瑜(组织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17761282430
2024年4月5日
报 价 函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G329 凤阳至蚌埠改线工程 05 标段项目经理部
询价编号:ZT1102-XJ-2024-058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 ZT1102-XJ-2024-058(询价编号)询价函,愿意参加 ZT1102-XJ-2024-058 (询价编号)的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税率 | 价税合计(元) | 备注 |
1 | 石灰 | Ⅱ级灰 | 国家现行行业质标准 | 吨 | 4300 | 13% | |||
合计 | -- | -- | -- |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我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报价人: 公司/厂(章)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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