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G331宽甸兴边沿江公路建设工程第3标段项目经理部矿粉询价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G331宽甸兴边沿江公路建设工程第3标段项目经理部矿粉询价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G331宽甸兴边沿江公路建设工程第3标段项目经理部矿粉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询价编号:CR1101-DDYJGL3B-XJ-2024-010-01
公司:
因现场施工需要,我项目部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请贵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10时00分前在铁建云采平台报价。
一.询价内容
1.物资需求表
2.技术质量要求(技术规格书):
2.1技术要求
满足标准GB/T 18046-2017(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2.2包装运输
包装要求按国标执行。报价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矿粉在运输时不得受潮和混入杂物。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资质条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近年度质量检测报告(如有)、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项目对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具体资质要求见下方:
1.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生产或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1.2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小规模纳税人无纳税记录的除外);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1.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按技术规格书要求);
1.4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2.物资报价
2.1不含税单价一旦报价固定不变,若乙方中标则以此单价履约单价。乙方需配合甲方落实丹东市当地的纳税纳统政策,使用在丹东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公司投标。
2.2以上报价货物为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点数验收的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甲方检查货物类别、规格和数量,查验有无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损坏,无误后予以验收。采用甲方地磅计量,每车复磅量差在千分之三以内时,按乙方出厂过磅单计量,量差在千分之三以外时,按甲方实际过磅重量计量。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5.1对帐。甲乙双方应在每月11日进行对帐,对账结算周期为上月11日至本月10日。
5.2发票开具。双方对帐确认后,乙方应在当月15日之前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应按实际提供货物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发票内容与双方对帐情况一致。发票开具单位必须与乙方、收款单位户名相一致,确保交易真实性,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通过国家税务机关认证。如因乙方提供假发票和不合规发票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5.3发票交接。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交由甲方指定专门人员,由甲方指定专门人员办理发票交接手续并签字确认。无甲方指定专门人员签字确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5.4结算。“先开票、后付款”。乙方不及时开具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乙方不得因此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才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因各种原因导致未能及时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5.5支付。
本合同无预付款。
乙方办理每月供货对账手续,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依据乙方提交的结算确认单、货物发票在财务入账;
入账后的3个月内支付每批次货款的70%,若因特殊原因未支付的,则自动进入下一个支付周期,下一支付周期则支付上一次应支付货款的100%;依次类推;
本合同全部供货结束后的3个月内,开始支付第一月供货金额的25%,下一个月支付第二批次的供货金额的25%,依次类推;
本合同扣除5%作为保证金,待本项目工程全部验交完后一个月内无息一次性支付完。
上述款项的支付方式为 :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1月期上浮率为0.01%,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01%);建行E信通(1月期上浮率为0.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云信 (1月期上浮率为0.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商业承兑汇票(1月期上浮率为0.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 0.2%);铁建银信(1月期上浮率为0.3%,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3%);中行融易达(1月期上浮率为0.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其他票据支付方式(1月期上浮率为0.01%,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01%)。如若后期贴现成本变化,乙方应当配合甲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调整,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调整,乙方不得因此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6若甲方出现逾期付款的,乙方同意以已到期合同款为基础,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报价利率上浮货款,采取诉讼手段的计算期限为:自甲乙双方最后一笔办理结算对账时间起至起诉之日止;不采取诉讼手段的计算期限为:自甲乙双方最后一笔办理结算对账时间起至首次书面主张债权之日止。甲方不再承担因违约导致乙方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及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包含诉讼费)。
6.保证金
6.1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6.2履约保证金要求:无
7.报价有效期:60天
8.询价文件的获取
8.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网址: https://www.crccep.com/)进行注册登记且完善信息,并下载询价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采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9.报价文件的递交
9.1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 23日10时00分。报价者须在询价时间截止前登录中国铁建采购平台进行报价文件递交。
9.2逾期报价或者未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上报价或者不按照询价文件制作要求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3线上递交地址为:铁建云采(https://www. crccep. com),报价人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的上传及报价维护。报价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报价文件。
9.4开标时间为:2024年3月23日10时00分。(同报价截止时间)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鹏程
联系电话:15271893632
邮 箱:1308137108@qq.com
项目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红石镇大韭菜沟村(中铁十一局项目部)
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G331宽甸兴边沿江公路建设工程第3标段项目经理部
2024年3月20日
公司:
因现场施工需要,我项目部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请贵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10时00分前在铁建云采平台报价。
一.询价内容
1.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到货地点 | 需求日期 | 备注 |
1 | 矿粉 | S95 | 吨 | 3000 | 辽宁省丹东市宽甸县红石镇 | 2024/4/1-2027/12/1 |
2.技术质量要求(技术规格书):
2.1技术要求
满足标准GB/T 18046-2017(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2.2包装运输
包装要求按国标执行。报价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矿粉在运输时不得受潮和混入杂物。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资质条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近年度质量检测报告(如有)、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项目对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具体资质要求见下方:
1.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生产或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1.2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小规模纳税人无纳税记录的除外);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1.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按技术规格书要求);
1.4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2.物资报价
2.1不含税单价一旦报价固定不变,若乙方中标则以此单价履约单价。乙方需配合甲方落实丹东市当地的纳税纳统政策,使用在丹东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公司投标。
2.2以上报价货物为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点数验收的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甲方检查货物类别、规格和数量,查验有无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损坏,无误后予以验收。采用甲方地磅计量,每车复磅量差在千分之三以内时,按乙方出厂过磅单计量,量差在千分之三以外时,按甲方实际过磅重量计量。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5.1对帐。甲乙双方应在每月11日进行对帐,对账结算周期为上月11日至本月10日。
5.2发票开具。双方对帐确认后,乙方应在当月15日之前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应按实际提供货物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发票内容与双方对帐情况一致。发票开具单位必须与乙方、收款单位户名相一致,确保交易真实性,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通过国家税务机关认证。如因乙方提供假发票和不合规发票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5.3发票交接。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交由甲方指定专门人员,由甲方指定专门人员办理发票交接手续并签字确认。无甲方指定专门人员签字确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5.4结算。“先开票、后付款”。乙方不及时开具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乙方不得因此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才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因各种原因导致未能及时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5.5支付。
本合同无预付款。
乙方办理每月供货对账手续,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依据乙方提交的结算确认单、货物发票在财务入账;
入账后的3个月内支付每批次货款的70%,若因特殊原因未支付的,则自动进入下一个支付周期,下一支付周期则支付上一次应支付货款的100%;依次类推;
本合同全部供货结束后的3个月内,开始支付第一月供货金额的25%,下一个月支付第二批次的供货金额的25%,依次类推;
本合同扣除5%作为保证金,待本项目工程全部验交完后一个月内无息一次性支付完。
上述款项的支付方式为 :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1月期上浮率为0.01%,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01%);建行E信通(1月期上浮率为0.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云信 (1月期上浮率为0.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商业承兑汇票(1月期上浮率为0.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 0.2%);铁建银信(1月期上浮率为0.3%,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3%);中行融易达(1月期上浮率为0.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其他票据支付方式(1月期上浮率为0.01%,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01%)。如若后期贴现成本变化,乙方应当配合甲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调整,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调整,乙方不得因此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6若甲方出现逾期付款的,乙方同意以已到期合同款为基础,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报价利率上浮货款,采取诉讼手段的计算期限为:自甲乙双方最后一笔办理结算对账时间起至起诉之日止;不采取诉讼手段的计算期限为:自甲乙双方最后一笔办理结算对账时间起至首次书面主张债权之日止。甲方不再承担因违约导致乙方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及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包含诉讼费)。
6.保证金
6.1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6.2履约保证金要求:无
7.报价有效期:60天
8.询价文件的获取
8.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网址: https://www.crccep.com/)进行注册登记且完善信息,并下载询价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采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9.报价文件的递交
9.1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 23日10时00分。报价者须在询价时间截止前登录中国铁建采购平台进行报价文件递交。
9.2逾期报价或者未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上报价或者不按照询价文件制作要求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3线上递交地址为:铁建云采(https://www. crccep. com),报价人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的上传及报价维护。报价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报价文件。
9.4开标时间为:2024年3月23日10时00分。(同报价截止时间)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鹏程
联系电话:15271893632
邮 箱:1308137108@qq.com
项目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红石镇大韭菜沟村(中铁十一局项目部)
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G331宽甸兴边沿江公路建设工程第3标段项目经理部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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