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平石路(莲山路-G106国道)项目经理部钢护筒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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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 | 项目名称 | 经理部钢护筒询价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平石路(莲山路-G106国道)项目经理部钢护筒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R22SZ-PSLXM-WZCG-2024-003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平石路(莲山路-G106国道)项目经理部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物资采购,请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25日09:00前,将报价文件(报价单、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纳税资质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资料需加盖公章)年销售量、企业简介等相关证明文件扫描成一份PDF文件)签字盖章同一时间上传至报价大厅(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投标中心):标题格式为采购编号+包件编号+报价单位名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与采购货物的相关要求
1、本次询价为整体询价,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到站价及发站,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运抵交付。
3、供货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指定卸货地点。
4、询价响应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询价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5、询价响应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询价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6、发票实行一票制,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7、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两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8、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9、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详细技术指标相关问题,请与采购人及时联系),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10、验收方法及标准
(1) 验收依据:询价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 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 计量方式:按件计量、检尺、过磅。
三、结算和付款
1、结算方式:
结算实行浮动价,结算单价=结算基准价+综合费
(1)结算单价:结算单价指每供应周期招标物资运至招标人指定工地交货后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出厂前的)、包装费、搬运费、储存费、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费;
(2)结算基准价:供应期内(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内以买方下单期间货物当日(逢节假日,取节假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我的钢铁网(www.mysteel.com)”首次公布的“广州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中Q235B材质12mm普中板“韶钢”钢厂网价(不参考备注价)作为报价基准价。
(3)综合费: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综合费包含但不限于运费、杂费、税费、利润等,且钢筋综合费含装车费、搬运费,不含卸车费,由供应商根据本单位情况综合考虑报价,合同期内,综合费不再变动,此项费用可为正数也可为负数),投标人可自行考察施工工地;并按询价文件要求提出详细具体的运输服务方案。
2、结算周期: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供应周期,每个供货周期结束5日内完成对账与结算工作。
3、付款方式:买方收到卖方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扣除当期应付价款的 3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 6 个月);剩余价款,买方在 30 日内支付该周期结算货款的 80 %,剩余部分在 60 日内支付,依此类推。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后 30 日内,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由买方无息返还给卖方,但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4、支付方式:本合同项下所有付款均以银行转账、承兑汇票、e信通、供应链金融(铁建银信、云信、舜通e信)等方式支付到卖方合同中指定银行帐号;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等方式付款的,卖方承担相关贴息费用。
5、双方特别约定:因本合同涉及的材料全部使用于本工程项目的特殊属性,卖方充分理解项目业主对买方的计价拨款或有延迟拖欠,因此,买卖双方约定的付款时间、金额及其他付款条件,如与项目业主(建设方)对买方的付款时间及比例不一致的,则卖方同意买方据此按相应比例支付或延迟支付,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项目最终竣工结算前,如项目业主(建设方)对买方工程款有拖欠,则卖方同意买方据此相应延迟支付并不承担利息及违约责任。
四、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机构: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平石路(莲山路-G106国道)项目经理部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指定卸货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1240807975@qq.com
2、采购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平石路(莲山路-G106国道)项目经理部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指定卸货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1240807975@qq.com
2024年 3 月 18 日
采购编号:CR22SZ-PSLXM-WZCG-2024-003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平石路(莲山路-G106国道)项目经理部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物资采购,请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25日09:00前,将报价文件(报价单、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纳税资质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资料需加盖公章)年销售量、企业简介等相关证明文件扫描成一份PDF文件)签字盖章同一时间上传至报价大厅(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投标中心):标题格式为采购编号+包件编号+报价单位名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包件编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定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备注 |
GHT-01 | 钢护筒 | Φ1.7m*6m*12mm | t | 7.037 |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指定卸货地点 |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平石路(莲山路-G106国道)项目经理部 | |
钢护筒 | Φ1.4m*6m*12mm | t | 178.108 |
二、与采购货物的相关要求
1、本次询价为整体询价,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到站价及发站,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运抵交付。
3、供货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指定卸货地点。
4、询价响应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询价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5、询价响应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询价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6、发票实行一票制,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7、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两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8、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9、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详细技术指标相关问题,请与采购人及时联系),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10、验收方法及标准
(1) 验收依据:询价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 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 计量方式:按件计量、检尺、过磅。
三、结算和付款
1、结算方式:
结算实行浮动价,结算单价=结算基准价+综合费
(1)结算单价:结算单价指每供应周期招标物资运至招标人指定工地交货后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出厂前的)、包装费、搬运费、储存费、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费;
(2)结算基准价:供应期内(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内以买方下单期间货物当日(逢节假日,取节假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我的钢铁网(www.mysteel.com)”首次公布的“广州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中Q235B材质12mm普中板“韶钢”钢厂网价(不参考备注价)作为报价基准价。
(3)综合费: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综合费包含但不限于运费、杂费、税费、利润等,且钢筋综合费含装车费、搬运费,不含卸车费,由供应商根据本单位情况综合考虑报价,合同期内,综合费不再变动,此项费用可为正数也可为负数),投标人可自行考察施工工地;并按询价文件要求提出详细具体的运输服务方案。
2、结算周期: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供应周期,每个供货周期结束5日内完成对账与结算工作。
3、付款方式:买方收到卖方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扣除当期应付价款的 3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 6 个月);剩余价款,买方在 30 日内支付该周期结算货款的 80 %,剩余部分在 60 日内支付,依此类推。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后 30 日内,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由买方无息返还给卖方,但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4、支付方式:本合同项下所有付款均以银行转账、承兑汇票、e信通、供应链金融(铁建银信、云信、舜通e信)等方式支付到卖方合同中指定银行帐号;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等方式付款的,卖方承担相关贴息费用。
5、双方特别约定:因本合同涉及的材料全部使用于本工程项目的特殊属性,卖方充分理解项目业主对买方的计价拨款或有延迟拖欠,因此,买卖双方约定的付款时间、金额及其他付款条件,如与项目业主(建设方)对买方的付款时间及比例不一致的,则卖方同意买方据此按相应比例支付或延迟支付,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项目最终竣工结算前,如项目业主(建设方)对买方工程款有拖欠,则卖方同意买方据此相应延迟支付并不承担利息及违约责任。
四、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机构: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平石路(莲山路-G106国道)项目经理部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指定卸货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1240807975@qq.com
2、采购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平石路(莲山路-G106国道)项目经理部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指定卸货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1240807975@qq.com
2024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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