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I标项目经理部玻璃纤维筋、玻璃纤维工字钢及连接件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市 发布日期:2024-03-14

【招标公告】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I标项目经理部玻璃纤维筋、玻璃纤维工字钢及连接件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北京 北京市 采购单位 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I标项目经理部玻璃纤维筋、玻璃纤维工字钢及连接件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采购公告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I标项目经理部就需用的玻璃纤维筋、玻璃纤维工字钢及连接件实行询价采购。
1、采购人
计划编号:202403050818447158
云采平台计划编制单位名称: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Ⅰ标项目经理部
采购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Ⅰ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街道长阳南街与淞北路交叉口南340米中铁十四局项目部
联系人:  邓能辉                        赵干
联系方式:13372106111                   18435110214
2、项目资金来源、概况
业主: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资金及融资
工程计价周期及拨付比例:工程计价周期:一季度一计量,拨付比例:90%
工程概况为:项目位于江苏省苏州市。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工程TYZQ-1标段:工程里程范围DK53+017~DK66+121,正线长度13.104公里,含苏州东隧道13.026公里(含隧道明挖敞口段部分),路基0.78公里。代建桑田岛站(588米),桑田岛站为地下四层(局部地下三层)三台五线,标准段宽50.7米,深29.9米,围护结构采用地下连续墙,基坑采用明挖逆作法施工。合同金额:631196.87万元,合同工期:1826日历天
项目(合同)开工日期:2022年12月8日
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7年12月7日
本批物资大致需求起止时间:2023年12月-工程结束
3、采购内容:玻璃纤维筋、玻璃纤维工字钢及连接件。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需求单位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玻璃纤维筋
G36
苏州东站地连墙

28851.6
玻璃纤维筋符合JG/T 406-2013,MT/T 1061-2008相关标准要求,U型卡应符合《钢丝绳夹》GB/T 5976的要求
2
玻璃纤维筋
G25
苏州东站地连墙

958.68
3
玻璃纤维筋
G20
苏州东站地连墙

14186.72
4
玻璃纤维筋
G18
苏州东站地连墙

961.44
5
玻璃纤维筋
G12
苏州东站地连墙

2217.6
6
双面加块
400*120*12,带螺丝
苏州东站地连墙

160
7
M10-U型螺栓
M10-U型,长度90mm
苏州东站地连墙

15456
8
玻璃纤维工字钢
1.06*0.35*14.7m厚12mm
苏州东站地连墙

3
9
玻璃纤维工字钢
1.06*0.35*20.2m厚12mm
苏州东站地连墙

2

 
4、货款及结算方式:
4.1结算货款:结算货款=实收数量×结算单价。
4.1.1实收数量:以工地验收合格物资的数量为准,以甲乙双方经办人签字的现场验收单据作为结算依据。每月11日到次月10日为一个供应结算期,每月结算一次,供货方凭采购方指定人员签收的收料单于每月11日到采购方核对并确认验收合格的材料数量,办理结算手续,按采购方的需求同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当期结算总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采取一票制结算。(开票时附带发票查验证明。如发票延时提供,则付款时间顺应延时)。
4.1.2报价单价、结算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装车费、运输费、验收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等所有相关税项费用,甲方负责卸货并承担相应费用。
4.2货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办理结算手续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第二个月付第一个月结算货款的80%,第三个月付第二个月结算货款的80%,以此类推,每月结算的20%余款四个月后逐期支付。(若货款、质量保证金逾期支付不计任何利息)。   
4.3履约保证金:卖方在签订合同前5个工作日内向买方提供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50000.00元,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最后一批物资交货验收后一个月,在最后一批物资交货验收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若卖方不履行实质性的投标承诺,则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卖方对已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在不影响买方行使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买方有权从应付货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卖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交货金额的1%向买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买方视工程进度情况有权向第三方采购或部分采购产品,所增加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如逾期超过15日,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采购文件获取:
时间:2024年3月13日08:30时-2024年3月16日08:30时
地点:铁建云采平台
6、报价文件递交
时间:2024年3月18日08:30时前在铁建云采平台报价。
采购及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I标项目经理部
采购人所在地: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胜浦街道长阳南街与淞北路交叉口南340米中铁十四局项目部
联系人:邓能辉             赵干
联系电话:13372106111         18435110214
邮箱:896560886@qq.com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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