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重力测量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3-JJ01-F2048)
【招标公告】重力测量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3-JJ01-F2048):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重力测量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征集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采购资金已落实,欢迎贵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重力测量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J01-F2048
三、项目概况:
北京某单位现需招标开展重力测量项目,范围涵盖内蒙古、新疆、宁夏、山西、陕西等省市相关区域,共需测量约12000余个重力点数据,要求合同签订后11个月内完成全部数据成果和配套资料交付,经费预算约2250万元。其中,重力测量精度要求:重力点的重力加速度联测中误差不超过0.4×10-5ms-2;重力点的大地坐标测量中误差不超过0.5m,高程测量中误差不超过0.5m。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具有承担项目明确的建设内容业务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直接或间接外商(含港澳台)投资,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
1.具有承担项目明确的建设内容业务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考察标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一致,应提供相关承诺和证明材料。
(“具有承担项目明确的建设内容业务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技术人员证明材料,包括职称、资质证书和社保证明材料,履行本项目必须的设施设备清单,包括设备购置发票、品牌型号、功能参数及用途说明等证明材料判定。)
2.无直接或间接外商(含港澳台)投资需提供:①供应商书面声明;②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样表详见附件)
(七)特定资质要求:
1.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且专业范围包括大地测量专业;
2.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 密资格。
提示:参与相关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登录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http://118.64.254.72/)进行注册,并申领数字身份证书。
五、供应商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3月8日-3月14日(下午15:30-17:30,北京时间)
(二)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小营西路32号院A06号楼
(三)报名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提交,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四)投标人提交报名材料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授权代表在报名前4个月内(不含报名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无直接或间接外商(含港澳台)投资书面声明。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具有承担项目明确的建设内容业务能力的承诺。
8.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9.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且专业范围包括大地测量专业。
10.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
1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以上提供的报名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单页材料的,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多页材料的,可在首页及尾页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并标注页码。
六、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办公电话:010-66337563
移动电话:***
邮 编:100085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小营西路32号院A06号楼
七、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席瑞国
办公电话:010-66337555
移动电话:18101273766
附件:相关模板
2024年3月7日
一、项目名称:重力测量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J01-F2048
三、项目概况:
北京某单位现需招标开展重力测量项目,范围涵盖内蒙古、新疆、宁夏、山西、陕西等省市相关区域,共需测量约12000余个重力点数据,要求合同签订后11个月内完成全部数据成果和配套资料交付,经费预算约2250万元。其中,重力测量精度要求:重力点的重力加速度联测中误差不超过0.4×10-5ms-2;重力点的大地坐标测量中误差不超过0.5m,高程测量中误差不超过0.5m。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具有承担项目明确的建设内容业务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直接或间接外商(含港澳台)投资,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
1.具有承担项目明确的建设内容业务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考察标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一致,应提供相关承诺和证明材料。
(“具有承担项目明确的建设内容业务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技术人员证明材料,包括职称、资质证书和社保证明材料,履行本项目必须的设施设备清单,包括设备购置发票、品牌型号、功能参数及用途说明等证明材料判定。)
2.无直接或间接外商(含港澳台)投资需提供:①供应商书面声明;②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样表详见附件)
(七)特定资质要求:
1.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且专业范围包括大地测量专业;
2.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 密资格。
提示:参与相关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登录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http://118.64.254.72/)进行注册,并申领数字身份证书。
五、供应商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3月8日-3月14日(下午15:30-17:30,北京时间)
(二)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小营西路32号院A06号楼
(三)报名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提交,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四)投标人提交报名材料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授权代表在报名前4个月内(不含报名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无直接或间接外商(含港澳台)投资书面声明。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具有承担项目明确的建设内容业务能力的承诺。
8.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9.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且专业范围包括大地测量专业。
10.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
1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以上提供的报名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单页材料的,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多页材料的,可在首页及尾页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并标注页码。
六、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办公电话:010-66337563
移动电话:***
邮 编:100085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小营西路32号院A06号楼
七、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席瑞国
办公电话:010-66337555
移动电话:18101273766
附件:相关模板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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