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昌平区自建交通执法视频设备运行管理维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昌平区自建交通执法视频设备运行管理维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金鼎昌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昌平区自建交通执法视频设备运行管理维护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昌平区自建交通执法视频设备运行管理维护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3-22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424210200013510-XM001
项目名称:昌平区自建交通执法视频设备运行管理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15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5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交通执法视频设备899套、高清监控设备496套、5个指挥及分指中心、1个智慧交通核心数据机房及落地机箱、光缆、管井等交通科技设备的巡查巡检、运行管理维护。维护应保证对系统进行实时监控并定期进行全面检测保养,并向使用单位提交相关工作报告。
巡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系统在线率、完好率统计(每周至少1次);交通支队核心机房和高教园机房的巡检(每月至少1次);遮蔽树枝剪枝(按照采购人需求每年至少1次);前端箱的保养维护;线路设施巡检维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采购政策;
2)依据《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采购政策;
3)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采购政策;
4)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采购政策;
5)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采购政策。
6)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监狱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
7)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政策(财库[2007]119号、财库[2008]248号)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报告中,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 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如为外埠企业须具有进京备案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2-28 至 2024-03-05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 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3-22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院智汇中心4号楼2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
1.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1.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1.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1.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 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1.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1.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1.7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环东路14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金鼎昌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院智汇中心4号楼3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昌平区自建交通执法视频设备运行管理维护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3-22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424210200013510-XM001
项目名称:昌平区自建交通执法视频设备运行管理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15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5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交通执法视频设备899套、高清监控设备496套、5个指挥及分指中心、1个智慧交通核心数据机房及落地机箱、光缆、管井等交通科技设备的巡查巡检、运行管理维护。维护应保证对系统进行实时监控并定期进行全面检测保养,并向使用单位提交相关工作报告。
巡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系统在线率、完好率统计(每周至少1次);交通支队核心机房和高教园机房的巡检(每月至少1次);遮蔽树枝剪枝(按照采购人需求每年至少1次);前端箱的保养维护;线路设施巡检维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采购政策;
2)依据《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采购政策;
3)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采购政策;
4)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采购政策;
5)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采购政策。
6)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监狱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
7)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政策(财库[2007]119号、财库[2008]248号)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报告中,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 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如为外埠企业须具有进京备案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2-28 至 2024-03-05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 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3-22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院智汇中心4号楼2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
1.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1.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1.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1.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 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1.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1.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1.7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环东路14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金鼎昌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院智汇中心4号楼3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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