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1203仓库综合整治物资采购项目意向公开(2024-JYCPYD-1003)(第1包)

所属地区:北京市 发布日期:2024-02-02

【招标公告】1203仓库综合整治物资采购项目意向公开(2024-JYCPYD-1003)(第1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北京 北京市 采购单位 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1203仓库综合整治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1203仓库综合整治项目物资采购
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采购规定,现将某单位的1203仓库综合整治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
1203仓库综合整治项目物资采购(2024-JYCPYD-W1003)(第一包)
二、项目概况
为确保我部设施处于良好状态,拟组织综合整治物资招标采购。计划更换通风空调系统设备设施,预算272.18万元。
三、商务要求
(一)质量保证。为保证产品真实性能,供应商需提供所投产品及设备的技术参数、资质、合格证书、检验报告等资料。
(二)交付时间。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设备的生产和运输,免费运输至北京市海淀区,提供全面技术指导、调试和操作规程、常见故障的诊断与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置措施等培训服务,配合甲方完成安装调试。
(三)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36个月。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物资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应当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追偿。超出质保期后,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
2.投标供应商应当承诺履行保密义务,并提供应急支援保障服务,保障服务内容包括备品备件、驻场技术支持。
3.投标供应商应当承诺提供该物资的技术培训、技术支持和维修巡检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在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需求方提出后,乙方在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相关的维修、更换等服务。质保期外长期提供优良的技术支持及备品备件优惠供应,备件价格只收成本费并在投标文件中售后服务方案提供相应书面方案。根据项目情况,提供产品建档计划等。
4.硬件是否回收:硬件免回收。
5.日常维护及服务标准:排除故障。
6.其他服务要求: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对安装和售后、培训等内容作出承诺,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承诺提供安装、调试、培训等服务,对采购单位相关人员的培训在全部供货周期内完成;(2)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培训人员必须到达采购单位指定的地点对采购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服务;(3)在安装调试及培训期内供应商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解决,采购单位不针对安装调试及培训服务支付额外费用;(4)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结算方式。签订合同后预付30%货款,物资运达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设备集成安装调试完毕,中标供应商向采购单位提交发运接收单、发票、验收报告等结算材料,采购单位在30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剩余货款。支付剩余货款时,中标供应商向采购单位提供质量保证金,为总合同额的5%,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时全额无息退还。
四、相关要求
序号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标准
数量
供货
周期
NT-01
-01
空气生存环境保障装置(定制尺寸)
 
▲1.该装置可实施监测空气质量,包括PM2.5、PM10、TVOC、甲醛、温度、相对湿度、二氧化碳、氧气、氡及氡子体的含量。装置采用模块化设计,多重净化空气中的氡及氡子体、颗粒物、气体污染物及微生物。
▲2.通过不小于10寸的液晶触摸屏显示环境参数,可通过触摸屏获取实时的空气质量数据和各项功能状态。状态监测方式与操作界面样式需与采购单位确认。
3.基本技术参数:
★适用风量≥6000m³/h
▲功率≤3000W
★制氧量≥6m³/h
★二氧化碳吸附量≥9kg/h
★甲醛消除≥90%
★氡消除≥80%   
四个功能模块:氧烛制氧模块+二氧化碳吸附模块+消毒净化模块+除氡及子体模块。
4.主要技术要求:
(1)消毒净化模块
★支持紫外纳米光催化杀菌和负离子净化;过滤颗粒物为0.5μm-5μm及以上尘埃粒子,降低气溶胶的形成机率;模块装置处理效率达90%以上,截面风阻不可超过200Pa,使用寿命不低于5年(自交付日期起算)。
执行依据、标准:GB/T18801《空气净化器》,GB/T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2)除氡及子体模块
包含初效过滤器、氡子体专用过滤器、F9板式过滤器、光催化单元、负离子发生器。
★对氡子体及其环境中的甲醛、气溶胶等悬浮物有效去除,开机8小时内处理效率不低于95%。
执行依据、标准:GB/T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6146-2015《室内氡和氡子体控制要求》, GB/T14582-93《环境空气中氡的标准测量方法》,GBZ/T182-2006《室内氡及其衰变产物测量规范》。
(3)二氧化碳吸附模块
★采用氢氧化锂(LiOH)作为吸收剂,ABS材料一体化注塑成型的盒体,滤盒透气孔径3mm,孔距10mm,吸附二氧化碳效率不低于65%。保障时间不小于96/人时。
执行依据、标准:GB/T18801《空气净化器》,GB/T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209-2018《工业用氢氧化锂》。
(4)氧烛制氧模块
★氧烛壳体材料为304不锈钢,单支氧烛产氧量≥500L,氧气纯度不低于99.5%,贮存期不低于5年。该模块总产氧量不低于6000L,产氧速度不低于25升/分钟,保障时间不小于96/人时。
执行依据、标准:GB8982-2009《医用及航空呼吸用氧》,AQ1057-2008《化学氧自救器初期生氧器》。
★5.通讯接口:Modbus TCP协议以太网,RS485接口。
★6.控制方式与控制功能:自动/手动模式,触摸屏。控制功能需与采购单位确认,人机界面友好。需向用户提供PLC控制原程序,通信协议需向用户开放,便于调试和故障检修。
7.机体颜色:7047电脑白(GB/T 3181-2008《漆膜颜色标准》)。
★8.机组尺寸、进出风口尺寸样式需与采购单位确认,且不能超过采购单位的要求。
★9.设备厂家出厂前需配套提供相关生产资质、检测报告、合格证、说明书(含word或wps电子版)、图纸(含CAD电子版)等技术文件。
★10.配备机组运行调试用两次以上用量的氧烛、活性炭等备品配件和耗材。
★11.设备制造应遵守并不低于现行的、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
4台
45天
NT-01
-02
空气生存环境保障装置(定制尺寸)
 
▲1.该装置可实施监测空气质量,包括PM2.5、PM10、TVOC、甲醛、温度、相对湿度、二氧化碳、氧气、氡及氡子体的含量。装置采用模块化设计,多重净化空气中的氡及氡子体、颗粒物、气体污染物及微生物。
▲2.通过不小于10寸的液晶触摸屏显示环境参数,可通过触摸屏获取实时的空气质量数据和各项功能状态。状态监测方式与操作界面样式需与采购单位确认。
3.基本技术参数:
★适用风量≥9000m³/h
▲功率≤3000W
★制氧量≥6m³/h
★二氧化碳吸附量≥9kg/h
★甲醛消除≥90%
★氡消除≥80%   
四个功能模块:氧烛制氧模块+二氧化碳吸附模块+消毒净化模块+除氡及子体模块。
4.主要技术要求:
(1)消毒净化模块
★支持紫外纳米光催化杀菌和负离子净化;过滤颗粒物为0.5μm-5μm及以上尘埃粒子,降低气溶胶的形成机率;模块装置处理效率达90%以上,截面风阻不可超过200Pa,使用寿命不低于5年(自交付日期起算)。
执行依据、标准:GB/T18801《空气净化器》,GB/T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2)除氡及子体模块
包含初效过滤器、氡子体专用过滤器、F9板式过滤器、光催化单元、负离子发生器。
★对氡子体及其环境中的甲醛、气溶胶等悬浮物有效去除,开机8小时内处理效率不低于95%。
执行依据、标准:GB/T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6146-2015《室内氡和氡子体控制要求》, GB/T14582-93《环境空气中氡的标准测量方法》,GBZ/T182-2006《室内氡及其衰变产物测量规范》。
(3)二氧化碳吸附模块
★采用氢氧化锂(LiOH)作为吸收剂,ABS材料一体化注塑成型的盒体,滤盒透气孔径3mm,孔距10mm,吸附二氧化碳效率不低于65%。保障时间不小于96/人时。
执行依据、标准:GB/T18801《空气净化器》,GB/T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209-2018《工业用氢氧化锂》。
(4)氧烛制氧模块
★氧烛壳体材料为304不锈钢,单支氧烛产氧量≥500L,氧气纯度不低于99.5%,贮存期不低于5年。该模块总产氧量不低于6000L,产氧速度不低于25升/分钟,保障时间不小于96/人时。
执行依据、标准:GB8982-2009《医用及航空呼吸用氧》,AQ1057-2008《化学氧自救器初期生氧器》。
★5.通讯接口:Modbus TCP协议以太网,RS485接口。
★6.控制方式与控制功能:自动/手动模式,触摸屏。控制功能需与采购单位确认,人机界面友好。需向用户提供PLC控制原程序,通信协议需向用户开放,便于调试和故障检修。
7.机体颜色:7047电脑白(GB/T 3181-2008《漆膜颜色标准》)。
★8.机组尺寸、进出风口尺寸样式需与采购单位确认,且不能超过采购单位的要求。
★9.设备厂家出厂前需配套提供相关生产资质、检测报告、合格证、说明书(含word或wps电子版)、图纸(含CAD电子版)等技术文件。
★10.配备机组运行调试用两次以上用量的氧烛、活性炭等备品配件和耗材。
★11.设备制造应遵守并不低于现行的、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
1台
45天
NT-01
-03
空气生存环境保障装置(定制尺寸)
 
▲1.该装置可实施监测空气质量,包括PM2.5、PM10、TVOC、甲醛、温度、相对湿度、二氧化碳、氧气、氡及氡子体的含量。装置采用模块化设计,多重净化空气中的氡及氡子体、颗粒物、气体污染物及微生物。
▲2.通过不小于10寸的液晶触摸屏显示环境参数,可通过触摸屏获取实时的空气质量数据和各项功能状态。状态监测方式与操作界面样式需与采购单位确认。
3.基本技术参数:
★适用风量≥12000m³/h
▲功率≤3000W
★制氧量≥6m³/h
★二氧化碳吸附量≥9kg/h
★甲醛消除≥90%
★氡消除≥80%   
四个功能模块:氧烛制氧模块+二氧化碳吸附模块+消毒净化模块+除氡及子体模块。
4.主要技术要求:
(1)消毒净化模块
★支持紫外纳米光催化杀菌和负离子净化;过滤颗粒物为0.5μm-5μm及以上尘埃粒子,降低气溶胶的形成机率;模块装置处理效率达90%以上,截面风阻不可超过200Pa,使用寿命不低于5年(自交付日期起算)。
执行依据、标准:GB/T18801《空气净化器》,GB/T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2)除氡及子体模块
包含初效过滤器、氡子体专用过滤器、F9板式过滤器、光催化单元、负离子发生器。
★对氡子体及其环境中的甲醛、气溶胶等悬浮物有效去除,开机8小时内处理效率不低于95%。
执行依据、标准:GB/T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6146-2015《室内氡和氡子体控制要求》, GB/T14582-93《环境空气中氡的标准测量方法》,GBZ/T182-2006《室内氡及其衰变产物测量规范》。
(3)二氧化碳吸附模块
★采用氢氧化锂(LiOH)作为吸收剂,ABS材料一体化注塑成型的盒体,滤盒透气孔径3mm,孔距10mm,吸附二氧化碳效率不低于65%。保障时间不小于96/人时。
执行依据、标准:GB/T18801《空气净化器》,GB/T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209-2018《工业用氢氧化锂》。
(4)氧烛制氧模块
★氧烛壳体材料为304不锈钢,单支氧烛产氧量≥500L,氧气纯度不低于99.5%,贮存期不低于5年。该模块总产氧量不低于6000L,产氧速度不低于25升/分钟,保障时间不小于96/人时。
执行依据、标准:GB8982-2009《医用及航空呼吸用氧》,AQ1057-2008《化学氧自救器初期生氧器》。
★5.通讯接口:Modbus TCP协议以太网,RS485接口。
★6.控制方式与控制功能:自动/手动模式,触摸屏。控制功能需与采购单位确认,人机界面友好。需向用户提供PLC控制原程序,通信协议需向用户开放,便于调试和故障检修。
7.机体颜色:7047电脑白(GB/T 3181-2008《漆膜颜色标准》)。
★8.机组尺寸、进出风口尺寸样式需与采购单位确认,且不能超过采购单位的要求。
★9.设备厂家出厂前需配套提供相关生产资质、检测报告、合格证、说明书(含word或wps电子版)、图纸(含CAD电子版)等技术文件。
★10.配备机组运行调试用两次以上用量的氧烛、活性炭等备品配件和耗材。
★11.设备制造应遵守并不低于现行的、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
1台
45天
NT-01-04
制氧净化一体机(定制尺寸)
 
★1.氧烛壳体材料为304不锈钢,单支氧烛产氧量≥500L,氧气纯度不低于99.5%,燃烧时氧烛表面温度:≤350℃。
执行依据、标准:GB8982-2009《医用及航空呼吸用氧》。
★2.产氧量:单台额定产氧量≥4000L。
★3.额定电压:220V 50Hz,额定功率:≤600W。
▲4.存放有效期:≥5年(自交付日期起算)。
5.工作温度:5℃~40℃,≤93%RH(无凝露)。
6.储存温度:5℃~55℃。
7.通讯接口:Modbus TCP协议以太网,RS485接口。
▲8.状态监测方式与操作界面样式需与采购单位确认。
▲9.控制方式与控制功能:自动/手动模式,触摸屏。控制功能需与采购单位确认,人机界面友好。
10.机体颜色:7047电脑白(GB/T 3181-2008《漆膜颜色标准》)。
★11.机组尺寸需与采购单位确认,且不能超过采购单位的要求。
★12.设备厂家出厂前需配套提供相关生产资质、检测报告、合格证、说明书(含word或wps电子版)、图纸(CAD)等技术文件。
★13.配备机组运行调试用两次以上用量的氧烛等备品配件和耗材。
5台
45天
NT-01-05
氧烛
 
★1.产氧量:≥500L。
★2.氧烛壳体材料为304不锈钢,氧气纯度不低于99.5%。
▲3.氧烛释放气体中二氧化碳含量:≤0.5%。
▲4.氧烛释放气体中一氧化碳含量:≤0.005%。
5.燃烧时氧烛表面温度:≤350℃。
▲6.存放有效期:≥5年(自交付日期起算)。
7.使用存储环境:5℃~50℃,≤93%RH(无凝露)。
★8.产品厂家出厂前需配套提供相关生产资质、检测报告、说明书、合格证等技术文件。
★9.尺寸匹配空气生存环境保障装置和制氧净化一体机通用要求。
执行依据、标准:GB8982-2009《医用及航空呼吸用氧》。
250
45天
NT-02
-01
离心式通风机(含风机箱)
4-72-4.5A
1.型号及基本技术参数
▲4-72-4.5A
★L=8489-10562m³/h
★P=2184-1673Pa
▲N=6.95-7.24kW
▲转速2900r/m
★电源380V 50Hz
★电动机功率≤7.5kW
2.风机配套风机隔声箱
(1)外观结构应形式美观,线条流畅。
★(2)面板采用磨砂或毛面的304不锈钢,内里采用镀锌钢板,经粉末静电喷涂处理,防腐防锈,造形美观;框架采用铝合金材质制作,结构牢固,经久耐用。
(3)机组结构设计合理,便于保养及检修方便。
▲(4)消音材料为阻燃材料,材料不老化、粉化,不对输送空气产生污染,确保机组安全运行。内框架结构及密封措施,使机组无凝露现象。
★(5)风机箱尺寸、进出风口位置和尺寸需与采购单位确认,且不能超过采购单位的要求。
3.离心风机主要技术要求:
★(1)风机传动方式为A型。
▲(2)叶轮采用后倾翼式叶片,采用碳钢制造,并经过静、动平衡校正。
(3)机壳采用碳钢焊接制作。
★4.风机性能参数和外形尺寸应满足要求,风机必须处于高效运行状态,且具备较低的噪声值。能效和噪声应遵守并不低于现行的、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要求。
★5.设备制造应遵守并不低于现行的、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设备生产厂家符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6.设备厂家出厂前需配套提供相关生产资质、检测报告、合格证、说明书等技术文件。
2台
45天
NT-02
-02
离心式通风机(含风机箱)
4-72-4A
1.型号及基本技术参数
▲4-72-4A
★L=5962-7419m³/h
★P=1723-1320Pa
▲N=4.02-4.49kW
▲转速1450r/m
★电源380V 50Hz
★电动机功率≤5.5kW
2.风机配套风机隔声箱
(1)外观结构应形式美观,线条流畅。
★(2)面板采用磨砂或毛面的304不锈钢,内里采用镀锌钢板,经粉末静电喷涂处理,防腐防锈,造形美观;框架采用铝合金材质制作,结构牢固,经久耐用。
(3)机组结构设计合理,便于保养及检修方便。
▲(4)消音材料为阻燃材料,材料不老化、粉化,不对输送空气产生污染,确保机组安全运行。内框架结构及密封措施,使机组无凝露现象。
★(5)风机箱尺寸、进出风口位置和尺寸需与采购单位确认,且不能超过采购单位的要求。
3.离心风机主要技术要求:
★(1)风机传动方式为A型。
▲(2)叶轮采用后倾翼式叶片,采用碳钢制造,并经过静、动平衡校正。
(3)机壳采用碳钢焊接制作。
★4.风机性能参数和外形尺寸应满足要求,风机必须处于高效运行状态,且具备较低的噪声值。能效和噪声应遵守并不低于现行的、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要求。
★5.设备制造应遵守并不低于现行的、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设备生产厂家符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6.设备厂家出厂前需配套提供相关生产资质、检测报告、合格证、说明书等技术文件。
11台
45天
NT-03
-01
升温型管道除湿机(定制尺寸)
 
1.基本技术参数:
★除湿量≥32kg/h
★风量≥8500m³/h  
▲噪音≤65dB(A)  
★功率≤14kW      
★电源380V 50Hz
2.主要技术要求:
▲(1)使用环境:项目地点为北京,夏季室外空调计算干球温度33.6℃,夏季室外空调计算湿球温度26.3℃。
▲(2)设计计算进风干球温度27℃,相对湿度60%。
★(3)适用进风干球温度范围5℃-32℃。
(4)左右式判别方式:面对出风口,控制面板在右侧即为右式,控制面板在左侧即为左式。凝结水管与控制面板异侧。高低压表和配电柜门与控制面板同侧。
★(5)机组压缩机采用全封闭涡旋压缩机,采用谷轮、丹佛斯、松下等国内外知名品牌压缩机。
(6)蒸发器需要采用高效亲水铝箔,制造商需要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7)产品须通过CRAA认证,具有近三年同系列产品的国家级检测报告,具有中国制冷空调行业试验装置评定合格证书。
▲(8)控制面板采用不小于10寸液晶触摸屏。
(9)湿度控制模式为回风控制型。
▲(10)自控要求:①机组具备本地控制和远程控制两种状态,并可在现场进行人工转换,本地控制时,远程控制命令无效。②“本地/远程”模式转换可在机组停止状态时自由转换。③机组可以输出 “运行/停止”、“故障/正常”等状态信号,信号类型为干接点。④当处于远程控制状态时,机组可以通过干接点“启停”命令实现远程启停。⑤机组采用PLC控制,应具有RS485通讯接口,并提供ModBus通信协议,通过该通信端口,可以远程启停该机组,可获得机组运行模式、工作状态、各类故障、监测点温湿度等所有在现场显示屏上显示的信息参数。
★(11)需向用户提供PLC控制原程序,通信协议需向用户开放,便于调试和故障检修。
(12)外观结构应形式美观,线条流畅;面板采用优质钢板经粉末静电喷涂处理,防腐防锈,造形美观;机内框架采用优质钢板经粉末静电喷涂处理,结构牢固,经久耐用;机组结构设计合理,便于保养及检修方便;机组保温材料为阻燃材料,确保机组安全运行;内框架结构及密封措施,使机组无凝露现象;机箱颜色为7047电脑白(GB/T 3181-2008《漆膜颜色标准》)。
(13)机组落地式安装,控制面板固定于机组箱体上。
★(14)机组不配带风机,非组合式,与本文件中的离心式送风机配套实现功能。
★(15)机组选用环保制冷剂,如R407C、R410A、R134a,不选用R22制冷剂。
3.其它要求:
(1)除湿机配电柜上方的铜管务必保温、密封严密,确保冷凝水不滴入配电柜。表冷器凝水盘的凝水管需接出机组外,机组底座处应设置接水盘。
(2)除湿机进风口过滤网应方便拆卸清洗,滤网与机组壳体连接处做密封挡板,机组面板和框架间严密不漏风。过滤网应遵守并不低于现行的、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要求。
▲(3)除湿机自带必要的保护控制和温湿度控制装置。
▲(4)需配套安装温湿度探头(信号输出方式需与采购单位确认)。
★(5)控制方式与通信协议等需与采购单位确认。
★(6)设备厂家出厂前需配套提供相关生产资质、检测报告、合格证、说明书(含word或wps电子版)、图纸(含CAD电子版)等技术文件。
★(7)机组尺寸、进出风口尺寸样式需与采购单位确认,且不能超过采购单位的要求。
★(8)设备制造应遵守并不低于现行的、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如《除湿机》(GB/T 19411-2003)),设备生产厂家符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2台
45天
NT-03
-02
升温
型管道除湿机(定制尺寸)
 
1.基本技术参数:
★除湿量≥20kg/h  
★风量≥5500m³/h  
▲噪音≤65dB(A)  
★功率≤8.5kW     
★电源380V 50Hz
2.主要技术要求:
▲(1)使用环境:项目地点为北京,夏季室外空调计算干球温度33.6℃,夏季室外空调计算湿球温度26.3℃。
▲(2)设计计算进风干球温度27℃,相对湿度60%。
★(3)适用进风干球温度范围5℃-32℃。
(4)左右式判别方式:面对出风口,控制面板在右侧即为右式,控制面板在左侧即为左式。凝结水管与控制面板异侧。高低压表和配电柜门与控制面板同侧。
★(5)机组压缩机采用全封闭涡旋压缩机,采用谷轮、丹佛斯、松下等国内外知名品牌压缩机。
(6)蒸发器需要采用高效亲水铝箔,制造商需要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7)产品须通过CRAA认证,具有近三年同系列产品的国家级检测报告,具有中国制冷空调行业试验装置评定合格证书。
▲(8)控制面板采用不小于10寸液晶触摸屏。
(9)湿度控制模式为回风控制型。
▲(10)自控要求:①机组具备本地控制和远程控制两种状态,并可在现场进行人工转换,本地控制时,远程控制命令无效。②“本地/远程”模式转换可在机组停止状态时自由转换。③机组可以输出 “运行/停止”、“故障/正常”等状态信号,信号类型为干接点。④当处于远程控制状态时,机组可以通过干接点“启停”命令实现远程启停。⑤机组采用PLC控制,应具有RS485通讯接口,并提供ModBus通信协议,通过该通信端口,可以远程启停该机组,可获得机组运行模式、工作状态、各类故障、监测点温湿度等所有在现场显示屏上显示的信息参数。
★(11)需向用户提供PLC控制原程序,通信协议需向用户开放,便于调试和故障检修。
(12)外观结构应形式美观,线条流畅;面板采用优质钢板经粉末静电喷涂处理,防腐防锈,造形美观;机内框架采用优质钢板经粉末静电喷涂处理,结构牢固,经久耐用;机组结构设计合理,便于保养及检修方便;机组保温材料为阻燃材料,确保机组安全运行;内框架结构及密封措施,使机组无凝露现象;机箱颜色为7047电脑白(GB/T 3181-2008《漆膜颜色标准》)。
(13)机组落地式安装,控制面板固定于机组箱体上。
★(14)机组不配带风机,非组合式,与本文件中的离心式送风机配套实现功能。
★(15)机组选用环保制冷剂,如R407C、R410A、R134a,不选用R22制冷剂。
3.其它要求:
(1)除湿机配电柜上方的铜管务必保温、密封严密,确保冷凝水不滴入配电柜。表冷器凝水盘的凝水管需接出机组外,机组底座处应设置接水盘。
(2)除湿机进风口过滤网应方便拆卸清洗,滤网与机组壳体连接处做密封挡板,机组面板和框架间严密不漏风。过滤网应遵守并不低于现行的、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要求。
▲(3)除湿机自带必要的保护控制和温湿度控制装置。
▲(4)需配套安装温湿度探头(信号输出方式需与采购单位确认)。
★(5)控制方式与通信协议等需与采购单位确认。
★(6)设备厂家出厂前需配套提供相关生产资质、检测报告、合格证、说明书(含word或wps电子版)、图纸(含CAD电子版)等技术文件。
★(7)机组尺寸、进出风口尺寸样式需与采购单位确认,且不能超过采购单位的要求。
★(8)设备制造应遵守并不低于现行的、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如《除湿机》(GB/T 19411-2003)),设备生产厂家符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11台
45天
NT-04
组合式空调箱(定制尺寸)
 
1.基本技术参数:
★额定风量:≥17000m³/h
★风压:≥2658Pa
▲2.使用环境:项目地点为北京,夏季室外空调计算干球温度33.6℃,夏季室外空调计算湿球温度26.3℃;设计计算进风干球温度27℃,相对湿度60%;适用进风干球温度范围5℃-32℃。
▲3.尺寸:≤4200*2000*2000mm,可拆卸组装。
★4.结构:组合箱式,袋式过滤器;外观结构应形式美观,线条流畅。面板采用磨砂或毛面的304不锈钢,内里采用镀锌钢板,经粉末静电喷涂处理,防腐防锈,造形美观;机内框架采用优质钢板经粉末静电喷涂处理,结构牢固,经久耐用。
5.机组结构设计合理,便于保养及检修方便。
▲6.机组保温和消音材料为阻燃材料,材料不老化、粉化,不对输送空气产生污染,确保机组安全运行。内框架结构及密封措施,使机组无凝露现象。
★7.设备厂家出厂前需配套提供相关生产资质、检测报告、合格证、说明书(含word或wps电子版)、图纸(含CAD电子版)等技术文件。
★8.风机箱尺寸、进出风口位置和尺寸需与采购单位确认,且不能超过采购单位的要求。
★9.设备制造应遵守并不低于现行的、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设备生产厂家符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1台
45天
NT-05-01
电动调节阀(定制尺寸)
800mm*1200mm
★1.阀体、叶片及法兰为304不锈钢材质,具有足够的强度和耐腐蚀性,安装于通风管道,用来调节风量。
2.电动执行器具备高力矩、低摩擦、长寿命等特点。
★3.阀门为方形,对开多叶式,叶片式阀体连接电动执行机构,与管道法兰连接,阀门与法兰配套用螺栓连为一体,要求气密性好、调节性能好,耐火,承载能力好。阀门本体、叶片及配套法兰叶片厚度不小于1.2mm 。
★4.严密性及有关要求必须满足《风阀选用与安装》(07K120)中对开式多叶调节阀的标准。当调节阀紧闭时,在风系统相应工作压力下其漏风程度不能大于国家标准 GB50243-201内列明之计算。须由生产商在工厂内进行漏风测试,漏风程度须按照国家标准 GB50243-2016《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之规定。在风阀全关闭和1000Pa 压差的情况下,其每一平米的净阀体面积的漏风程度不能超过 0.1m³/s。
▲5.在正常的操作情况下,不产生任何振动或声响,具备位置锁定装置,可在系统调校完毕后固定在调校位置上。
★6.安装在风系统静压不大于1000Pa 或风速不超过 12m/s 的风管道系统的调节阀,其叶片宽度不能小于 50mm。如风系统静压大于1000Pa 时,其叶片的宽度不能小于 100mm。如面积庞大的调节阀须以组装形式拼合而成,而每个独立调节阀容许最大尺寸为 2000*1000mm。阀体宽度如大于1500mm 时需在叶片中间提供额外加固撑条。
7.各零部件的表面应平整,不许有锈迹、划伤、擦伤、裂纹、折痕、凹坑、压坑及明显凹凸、锤痕、毛刺、孔洞等缺陷。风阀焊缝光滑、平整,全部满焊,不许有虚焊、点焊、气孔、夹渣、疏松等缺陷。
▲8.应能在环境温度0℃~60℃,相对湿度≤95%的条件下连续正常运行,且每日连续运行时间不少于24小时。
★9.控制方式:扭矩要符合电控启闭要求,供电电源与控制方式(开关量或模拟量)应满足采购单位控制功能需求,详细尺寸需与采购单位确认。
▲10.名牌上标注设备型号和参数,提供设备合格证、说明书、图纸、性能检测报告。
★11.设备制造应遵守并不低于现行的、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如GB50243-2016《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标准 JGJ141-2017《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T436-2014建筑通风风量调节阀。
2台
45天
NT-05-02
电动调节阀(定制尺寸)
700mm*1000mm
★1.阀体、叶片及法兰为304不锈钢材质,具有足够的强度和耐腐蚀性,安装于通风管道,用来调节风量。
2.电动执行器具备高力矩、低摩擦、长寿命等特点。
★3.阀门为方形,对开多叶式,叶片式阀体连接电动执行机构,与管道法兰连接,阀门与法兰配套用螺栓连为一体,要求气密性好、调节性能好,耐火,承载能力好。阀门本体、叶片及配套法兰叶片厚度不小于1.2mm 。
★4.严密性及有关要求必须满足《风阀选用与安装》(07K120)中对开式多叶调节阀的标准。当调节阀紧闭时,在风系统相应工作压力下其漏风程度不能大于国家标准 GB50243-201内列明之计算。须由生产商在工厂内进行漏风测试,漏风程度须按照国家标准 GB50243-2016《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之规定。在风阀全关闭和1000Pa 压差的情况下,其每一平米的净阀体面积的漏风程度不能超过 0.1m³/s。
▲5.在正常的操作情况下,不产生任何振动或声响,具备位置锁定装置,可在系统调校完毕后固定在调校位置上。
★6.安装在风系统静压不大于1000Pa 或风速不超过 12m/s 的风管道系统的调节阀,其叶片宽度不能小于 50mm。如风系统静压大于1000Pa 时,其叶片的宽度不能小于 100mm。如面积庞大的调节阀须以组装形式拼合而成,而每个独立调节阀容许最大尺寸为 2000*1000mm。阀体宽度如大于1500mm 时需在叶片中间提供额外加固撑条。
7.各零部件的表面应平整,不许有锈迹、划伤、擦伤、裂纹、折痕、凹坑、压坑及明显凹凸、锤痕、毛刺、孔洞等缺陷。风阀焊缝光滑、平整,全部满焊,不许有虚焊、点焊、气孔、夹渣、疏松等缺陷。
▲8.应能在环境温度0℃~60℃,相对湿度≤95%的条件下连续正常运行,且每日连续运行时间不少于24小时。
★9.控制方式:扭矩要符合电控启闭要求,供电电源与控制方式(开关量或模拟量)应满足采购单位控制功能需求,详细尺寸需与采购单位确认。
▲10.名牌上标注设备型号和参数,提供设备合格证、说明书、图纸、性能检测报告。
★11.设备制造应遵守并不低于现行的、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如GB50243-2016《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标准 JGJ141-2017《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T436-2014建筑通风风量调节阀。
11台
45天

 
 
五、采购方式建议及理由
建议采取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进行。
六、分包建议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二)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部分或工作分包给他人。
(三)合同分包履行的,乙方应与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七、供应商资格建议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十)投标人(报价方)参与投标,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报价方)投标无效。
八、保密要求及脱密情况
涉密项目,乙方应当承担保密义务。如违反以下条款,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赔偿因违反承诺造成的损失,接受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参与本项目及其合同订立履行的乙方所属员工发生失密泄密的,由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制度要求,制定并严格落实保密管理制度,设置保密部门,配备保密人员,开展保密培训,严格约束所属员工行为,接受和配合甲方采购管理部门、采购机构组织开展的保密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未经甲方或者军方有权单位许可,不以摘抄、复制、告知、公布、出版、传递、转让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组织和人员知悉本采购项目及其合同订立履行保密信息。甲方提供的或者参与本项目及其合同订立履行获悉的所有信息均视为保密信息,甲方明确表示无需保密的信息除外。
(三)本采购项目及其合同订立履行保密信息,包括以手写、打印、软件、磁盘、光盘、胶片、图片、音视频或者其他可读取方式记载的数据信息和文档资料,实行专人管理、专室专柜存放、定期审核销毁,不擅自复制留存。
(四)不在联接互联网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不通过普通电话、传真、快递等非保密渠道传递本采购项目及其合同订立履行保密信息。
(五)不将本采购项目合同订立履行保密信息作为企业业绩进行公开宣传。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仍继续承担与合同履行期间相同的保密义务。在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已知悉合同履行过程以及合同履行完毕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及其成本,无须甲方另外支付保密相关费用。
九、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相关技术要求和质量指标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其配置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排他性问题。现就我部采购意向予以公示,望广大供应商给以支持并踊跃报名。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存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3月1日),通过军队采购网及时反馈需求公告意见,或下载本公告附件,通过填写《技术参数建议表》的方式向我部书面提出。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根据实际情况可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主。
十、公示时间
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3月1日
十一、联系方式
陈先生 0201-66751867  18010028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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