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桥梁建设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钢材)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桥梁建设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钢材)物资采购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桥梁建设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桥梁建设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钢材)物资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桥梁建设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
(钢材)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24(2024)-JTGSJCZX-WZCG-010
1.招标条件
1.1黑龙江桦川储能实证100MW风电混塔和龙源法库八虎山风电混塔,业主为浙江江能建设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桥梁建设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 钢材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桥梁建设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承接浙江江能建设有限公司黑龙江桦川储能实证100MW风电项目和中国电建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龙源法库八虎山150MW风电项目,生产9套桦川混塔预制构件和24套龙源法库混塔预制构件。项目地址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和沈阳市法库县,工程造价约1亿元。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7)《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 GC-01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具有建筑用钢材(钢筋)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厂须具备钢材年产量不低于100万吨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是钢材生产厂的,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亿元(含)人民币,若是代理商的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经国家认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有效的环境与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书;投标物资(钢材)须具有CMA或CAL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2年1月至今)质量检验报告至少2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2年(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钢材)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不接受以下投标人或投标物资参与本次投标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④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⑤投标物资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⑥在国家、行业以及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⑦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⑧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⑨不接受被列入《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诚信当事人名单》中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8)其他要求:
①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09日17:00(北京时间)。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购买招标文件、谈判保证金汇入银行信息:
账号名称: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采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 号:99011231024000464706
5.3标书费可提供收据,请在支付当月发送邮件(邮箱:104455242@qq.com)申请,邮件内容: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后三位,包件号,金额即可;例如:上海钢材有限责任公司+021+GC01+1000元,若参与多个包件,可合并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招标公示的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收据申请开具均在本年度完成,原则上不再开具跨年度收据(若遇年末,请提前申请)。
5.4汇款要求:汇款单上须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例如:010-GC-01),购买多个包件可合并汇款。
5.5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5.6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
5.7竞标人未按规定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视其本次报名活动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7日08时30分。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6.4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7.开标
7.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02月27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
(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2)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
8.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及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桥梁建设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0.2招标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单位: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采中心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8号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1214室
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021-55930720 18807060735
邮箱:104455242@qq.com
2024年01月30日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钢材)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24(2024)-JTGSJCZX-WZCG-010
1.招标条件
1.1黑龙江桦川储能实证100MW风电混塔和龙源法库八虎山风电混塔,业主为浙江江能建设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桥梁建设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 钢材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桥梁建设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承接浙江江能建设有限公司黑龙江桦川储能实证100MW风电项目和中国电建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龙源法库八虎山150MW风电项目,生产9套桦川混塔预制构件和24套龙源法库混塔预制构件。项目地址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和沈阳市法库县,工程造价约1亿元。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7)《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 GC-01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具有建筑用钢材(钢筋)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厂须具备钢材年产量不低于100万吨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是钢材生产厂的,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亿元(含)人民币,若是代理商的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经国家认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有效的环境与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书;投标物资(钢材)须具有CMA或CAL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2年1月至今)质量检验报告至少2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2年(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钢材)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不接受以下投标人或投标物资参与本次投标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④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⑤投标物资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⑥在国家、行业以及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⑦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⑧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⑨不接受被列入《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诚信当事人名单》中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8)其他要求:
①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09日17:00(北京时间)。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购买招标文件、谈判保证金汇入银行信息:
账号名称: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采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 号:99011231024000464706
5.3标书费可提供收据,请在支付当月发送邮件(邮箱:104455242@qq.com)申请,邮件内容: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后三位,包件号,金额即可;例如:上海钢材有限责任公司+021+GC01+1000元,若参与多个包件,可合并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招标公示的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收据申请开具均在本年度完成,原则上不再开具跨年度收据(若遇年末,请提前申请)。
5.4汇款要求:汇款单上须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例如:010-GC-01),购买多个包件可合并汇款。
5.5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5.6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
5.7竞标人未按规定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视其本次报名活动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7日08时30分。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6.4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7.开标
7.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02月27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
(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2)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
8.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及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桥梁建设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0.2招标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单位: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采中心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8号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1214室
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021-55930720 18807060735
邮箱:104455242@qq.com
2024年01月30日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 招标人名称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桥梁建设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 | 钢材 | GC-01 | 吨 | 3187 | 10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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