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国航航站楼生产客户端维护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市
发布日期:2024-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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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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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国航航站楼生产客户端维护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关于国航航站楼生产客户端维护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国航航站楼生产客户端维护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一、项目内容: |
(一)项目名称:国航航站楼生产客户端维护服务项目 |
(二)项目编号:CGXM-PUR-E-202401306 |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
(五)项目需求: |
本次采购内容为国航地面服务部在首都机场T2、T3航站楼区域、大兴机场航站楼区域内所有客户端以及国航运行大楼区域使用的打印外设的维护服务(不含零配件采购)。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 (五)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清单。 |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不在淘汰供应商禁用期;不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 (七)具备终端维护服务的工作经验并提供2个或以上的终端维护案例。 | (八)在北京首都机场和大兴机场区域有维护服务网点且维护人员必须持有首都机场T2、T3航站楼隔离区证件(证件区域至少包含国内、国际进出港隔离区)。 |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 (十)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三、报名要求: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1月19日至2024年01月25日23时59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三)报名材料 |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证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 7.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则上需提交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 | 8.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证明。 | 9.“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 10.提供在北京首都机场和大兴机场区域有维护服务网点的证明。 | 11.提供维护人员在首都机场T2、T3航站楼隔离区证件的证明(证件区域至少包含国内、国际进出港隔离区)。 | 12.提供2019年至今2个(含2个)以上的终端维护案例证明,以合同首页、尾页、盖章页、案例关键页为准。 | |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
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联系人电话:*** |
联系人电子邮箱:shaoshuai@airchina.com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十、其他 |
所有报名材料须按顺序整理成PDF文件,并全部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材料请确保齐全清晰,否则将可能被取消报名资格并不另行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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