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本院区检验科超纯水设备更新
【招标公告】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本院区检验科超纯水设备更新: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本院区检验科超纯水设备更新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本院区检验科超纯水设备更新项目的潜在参选人应于2024年1月18日 16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在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综合保障楼107室递交参选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本院区检验科超纯水设备更新
预算金额:28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万元(人民币)超过限价视为无效参选文件
采购数量:1台
其他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合同履行期限:至质保期结束
设备质保期:不低于1年(质保期内若设备出现问题要求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置,24小时内修复故障)
中选人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设备的质保服务,确保水质达到规范要求,相关费用由中选人承担。
中选人须按照甲方要求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出具一次水质检测报告,保证其水质满足国家实验室一级水标准要求(须由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出具)。
此项目预算费用包含设备款、运输及安装调试、检测等所有费用。
采购需求:
为本部院区检验科设备提供超纯水供应,共计1套。设备安装位置为本部院区外科二病区二层检验科纯水设备机房。
产品规格及技术要求见下(下述星号条款如不满足视为无效参选文件)
本卷中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是对产品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并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条文,参选人提供的有关的技术要求均应符合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
施工安装过程中应符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安装时间安排,保证施工期间检验科的用水连续性及水质保障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参选或者在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参选;
3、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参选人资信证明:供应商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请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5、参选人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完整授权资质。
6、参选人须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三、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18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提交参选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综合保障楼107房间
参选文件需包括: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书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有效证件
参选人企业简要介绍
相关产品销售业绩及其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中标通知书等)
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第4条、第5条、第6条中所规定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
采购内容中所包含产品的产品报价单及零配件报价单(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规格、产品材质、产品单价、产品总价,须加盖公章)
《采购项目参与单位廉洁承诺书》
参选人认为可提供的其他相关说明材料
注: 以上报名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且含有参选人单位信息、联系人姓名、电话等有效信息。
四、对本次采购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
联系方式:隋老师,82265370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本院区检验科超纯水设备更新项目的潜在参选人应于2024年1月18日 16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在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综合保障楼107室递交参选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本院区检验科超纯水设备更新
预算金额:28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万元(人民币)超过限价视为无效参选文件
采购数量:1台
其他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合同履行期限:至质保期结束
设备质保期:不低于1年(质保期内若设备出现问题要求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置,24小时内修复故障)
中选人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设备的质保服务,确保水质达到规范要求,相关费用由中选人承担。
中选人须按照甲方要求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出具一次水质检测报告,保证其水质满足国家实验室一级水标准要求(须由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出具)。
此项目预算费用包含设备款、运输及安装调试、检测等所有费用。
采购需求:
为本部院区检验科设备提供超纯水供应,共计1套。设备安装位置为本部院区外科二病区二层检验科纯水设备机房。
产品规格及技术要求见下(下述星号条款如不满足视为无效参选文件)
品名 | 超纯水处理系统 |
数量 | 1套 |
产水量 | 1500L/h/套 |
水温 | 25℃(浮动不超过正负2℃) |
水利用率 | ≥70% |
反渗透膜脱盐率 | ≥ 98% |
纯化树脂脱盐率 | ≥ 99.9% |
★产品尺寸要求 | 主机:长≤2000mm、宽≤850mm、高≤1800mm, 外置原水箱、纯水箱φ≤850mm |
★产水水质 | 处理方式:双级反渗透+EDI系统 |
符合实验室一级水用水要求EDI产水电阻率≥10MΩ.cm(25℃) | |
设备主要技术要求 | 可根据清洗机用水要求自动开启或关闭制水程序,实现全自动控制 |
自动控制监测产水过程中的液位和产水电阻率 | |
超纯水水箱水满自动停机、超纯水水箱缺水自动运行、原水缺水设备自动停机、原水恢复供水设备自动开机、RO膜自动冲洗等功能 | |
★控制系统 | PLC程序控制,控制屏显示设备工作运行状态及相关的实时运行参数。预处理、反渗透系统、EDI、储存输送的所有设备全部采用自动控制。 |
★组成 | 自来水→原水箱→原水泵→石英砂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自动软水器→保安过滤器→一级高压泵→一级反渗透→PH调节系统→二级高压泵→二级反渗透→EDI系统→超纯水箱→超纯水泵→紫外线杀菌系统→精密过滤器→用水点→超纯水箱,用水点→超纯水箱24小时循环 |
★反渗透系统 | 处理方式:双级反渗透+EDI系统。 |
反渗透膜采用低压复合膜元件,脱盐率在99%以上,反渗透出水水质符合EDI模块进水要求。反渗透膜元件表面层为芳香聚铣胺材质,可承受高压力,对机械张力及化学侵蚀具较好抵抗性,该组件应具有较大的膜面积,相对较大的产水通量。 膜元件数量:3根/套 | |
★EDI系统 | 包括EDI模块、EDI水箱以及相关的管道、阀门、电阻率仪、控制系统等组成。二级反渗透产水进入EDI系统,经EDI模块进一步提纯,产水电阻率可达到10MΩ.cm 以上。EDI模块可连续自动电再生,无环境污染。 |
★超纯水供水系统 | 由卫生级304不锈钢材质的1000L外置超纯水水箱及超纯水泵等组成,控制显示屏可实时显示液位,液位高度设定可在控制显示屏上修改。超纯水箱内外抛光,配清洗球、呼吸器,应符合国家药典纯化水储存要求。 |
供水压力:≥0.3MPa | |
外置水箱:容积为1000L,锥底设计,水箱排水无死角,佩带液位装置 | |
超纯水箱中的超纯水经过超纯水泵输送进入用水点,再通过管道回到超纯水箱循环。输送管道上加装紫外杀菌系统和精密过滤器,保证水箱中没有细菌产生。 | |
★原水供水系统 | 卫生级304不锈钢材质的1000L外置原水水箱,控制显示屏可实时显示液位,液位高度设定可在控制显示屏上修改。原水箱内外抛光,配清洗球、呼吸器,应符合国家药典纯化水储存要求。 |
原水泵水通量≥4吨/小时,扬程≥40米 | |
管路要求: | 系统管道:优质卫生净水级U-PVC,管路设计无死腔 |
兼容性 | 要与原有超纯水系统兼容 |
本卷中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是对产品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并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条文,参选人提供的有关的技术要求均应符合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
施工安装过程中应符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安装时间安排,保证施工期间检验科的用水连续性及水质保障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参选或者在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参选;
3、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参选人资信证明:供应商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请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5、参选人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完整授权资质。
6、参选人须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三、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18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提交参选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综合保障楼107房间
参选文件需包括: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书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有效证件
参选人企业简要介绍
相关产品销售业绩及其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中标通知书等)
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第4条、第5条、第6条中所规定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
采购内容中所包含产品的产品报价单及零配件报价单(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规格、产品材质、产品单价、产品总价,须加盖公章)
《采购项目参与单位廉洁承诺书》
参选人认为可提供的其他相关说明材料
注: 以上报名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且含有参选人单位信息、联系人姓名、电话等有效信息。
四、对本次采购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
联系方式:隋老师,82265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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