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至正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国网冀北电力所属子公司2023年第15次物资公开招标采购(电科院)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国网冀北电力所属子公司2023年第15次物资公开招标采购(电科院)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B-LHCG-2023-WZ-GKZB-15)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国网冀北电力所属子公司2023年第15次物资公开招标采购(电科院)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招标人为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仪器仪表及配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仪器仪表及配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27日 19时20分到2024年01月03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7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7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
七、其他
详见公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至正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安乐林路15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bjzzzgs@vip.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编号:JB-LHCG-2023-WZ-GKZB-15
国网冀北电力所属子公司2023年第15次物资
公开招标采购(电科院)
招标公告
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牵头单位)
二〇二三年
国网冀北电力所属子公司2023年第15次物资公开招标采购(电科院)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B-LHCG-2023-WZ-GKZB-15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牵头单位)、国网冀北 清洁能源汽车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 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并委托北京中至正工程咨询有限 责任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 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 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招标公告附件1-
招标需求一览表(应列明合同包个数、采购货物及其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 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
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 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 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 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 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转 包行为的投标。
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当于或者优于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 系统(https://ecp.sgcc.com.cn)中发布的“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规范”提出的相
应条款要求(查看路径: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供应商管理→资质能力 核实→资质能力核实规范标准)。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投标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 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
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
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 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 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
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 处理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即使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发送中标通知书之日,出现上述情
况的,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 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即使投 标人在开标当日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亦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 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但在发送中标通知书之日,被列为失信 被执行人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被 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但在发送中标通知书之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 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
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
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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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报告。投标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
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
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9)如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接到对中标候选人行贿犯罪的举报,经查属实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其行为视为“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提供 虚假信息”,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纳入供 应商不良行为处理。
(10)投标人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书,违反“重 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 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如投标 人未在商务偏差表中对“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内容提出偏差,则视为 该投标人完全同意承诺函内容并已作出承诺。
(11)投标人须在技术文件中提供《企业环境行为承诺书》(见附件15);被环 境保护部门评定为"环保不良企业"或“处于环保处罚停产状态”的,投标将被否 决;被环境保护部门评定为“环保诚信企业”或者“环保良好企业”的,需提供证明 材料。
3.6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招标公告附件专用资格要求中接受代理商投标,须提供
原厂商授权委托书。
本次招标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只以招标公告为准,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章
节出现的专用资格要求为无效内容。资质业绩条件中若设定了国家各级政府、行
业协会等权威部门明令废止的资质条件,则该资质条件视为无效设定。3.7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9 关于投标人独立自主投标要求。
投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已经中标的,中标
无效。招标人可以进一步核查,确有证据证明串通投标的,依法作出认定,并按 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对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措施的公告》(https://ecp.sgcc.com.
cn/ecp2.0/portal/#/doc/doc-
com/2020052000653523_2019071434439441)第二条第五款规定进行处理。
3.9.1
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不同投标人,存在母子公司、实
际控股关系的爷孙公司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
6
3.9.2
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不同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 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
3.9.3
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不同投标人,其商务、技术、价 格或者资格业绩等投标文件,其中任一文件的计算机 MAC 地址、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信息全部一致。对开标现场上传投标文件的,由评标委员会 予以认定排除。
3.9.4 投标人上传其他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
3.9.5
除引用标准、文件、作业指导书、标准工艺等公开资料的内容外,不同投标人的 投标文件内容整段一致。联合体投标导致的内容异常一致除外。
3.9.6
招标文件未给出报价表格式,且无行业、地方定额等公开市场价参考,不同投标 人的报价表格式、分项报价、总报价一致。
3.9.7
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企业印章混用或交叉使用。
3.9.8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相同。
3.9.9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同一时段合同业绩证明的项目负责人、单位负责 人等重叠交叉。
3.10 其他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7日-
2024年01月03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
https://sgccetp.com.cn/portal/#/,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 钥匙。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账号和密码,以及CA 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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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 方可获取招标文件,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 统首页“新手指引”→“电子钥匙办理须知及电子钥匙安装包”下载所有文件仔细 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 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招标文件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支持电话为:4009915500。
4.3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供应商应用指南→参与投标→投标工具”下载并安装。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首页“操作说明→ECP2.0(电工交易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招 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支持服务电话:010-
63411000。使用投标工具电脑配置要求:内存大于8GB,64位操作系统。
4.4注意事项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17日9:30时(北 京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招标人。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如要求全部文件上传电 子商务平台,投标人仅可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提交全部投标文件。
新版投标工具请于ECP2.0(电工交易专区)首页-下载。
应答保证金文件上传至ECP2.0(电工交易专区)系统,上传投标工具路径:商务文件
-页签“商务部分”-按钮“维护商务部分”-补充文件。
5.2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 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邮寄、现场提交等电子提交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 件的修改文件。
5.3未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 不予受理。
5.4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7日9:30
开标地点:本次开标采用远程会议直播方式进行,不再邀请投标人代表现场 参加开标。
会议媒介:腾讯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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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室号:668-694-791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s://sgccetp.com.cn/po rta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至正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安乐林路15号
邮编:100075
联系人电话:
*** 1357 1436 1403
电子邮件:bjzzzgs@vip.163.com
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portal/#/(使用新手指引中提供的浏览器)
8.合规声明
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 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实施的法律法规规 定为准。
9.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部分除外)进 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 面授权的使用。转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招标 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 不得违法转载(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 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不得对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 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 定转载、使用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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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需求一览表
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需求一览表(国网冀北电力所属子公司2023年第15次物资公开招标采购(电科院)).xls
分标 编号 | 分标 名称 | 包 号 | 包名称 | 单 位 | 数量 | 采购内容 | 专用资格要求 | 业绩要求 | 报价 方式 | 承 包 方 式 | 分值 权重 构成 | 最高 限价(万 元) | 交货 期 | 交货地 点 | 是否 接受 代理 商投 标 | 是否 接受 联合 体 | 合同签署 单位名称 | 采 购 申 请 编 号 | 技术 规范I D | 备 注 |
DKY2 304-1300 000-0000 1 | 仪器 仪表 及配 件 | 包 1 | 华北电 科院202 4年高压 痕量离 子色谱 仪购置 | 台 | 1.0 0 | 华北电科 院2024 年高压痕 量离子色 谱仪购置 | 1.应提供国家认可 第三方权威检测机 构的有效的型式试 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或鉴定报告。 2.如为代理商投标 的,须提供原厂商 授权委托书。 | 1.投标人为所投产品 制造商的,需提供自2 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 止日类似业绩,并提 供业绩证明文件。 2.代理商投标的,须 提自2020年1月1日至 投标截止日所投代理 品牌类似产品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 总价 报价 | 总 价 承 包 | 5:4:1 | 160 | 合同 签订 后4 个月 内 | 电研大 厦 | 是 | 否 | 华北电 力科学 研究院 有限责 任公司 | 202 312 271 642 203 8 | B062- SG50 0084 281-0000 2 | |
DKY2 304-1300 000-0000 1 | 仪器 仪表 及配 件 | 包 2 | 华北电 科院锅 炉所202 4年高性 能服务 器购置 | 台 | 2.0 0 | 华北电科 院锅炉所 2024年 高性能服 务器购置 | 如为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原厂商授 权委托书。 | / | 总价 报价 | 总 价 承 包 | 5:4:1 | 30 | 合同 签订 后3 个月 内 | 华北电 力科学 研究院 电研大 厦 | 是 | 否 | 华北电 力科学 研究院 有限责 任公司 | 202 312 271 642 204 4 | B062- 7045 6786 6- 0000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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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标 编号 | 分标 名称 | 包 号 | 包名称 | 单 位 | 数量 | 采购内容 | 专用资格要求 | 业绩要求 | 报价 方式 | 承 包 方 式 | 分值 权重 构成 | 最高 限价(万 元) | 交货 期 | 交货地 点 | 是否 接受 代理 商投 标 | 是否 接受 联合 体 | 合同签署 单位名称 | 采 购 申 请 编 号 | 技术 规范I D | 备 注 |
DKY2 304-1300 000-0000 1 | 仪器 仪表 及配 件 | 包 3 | 清洁能 源汽车 公司202 4年备品 备件采 购 | 批 | 1.0 0 | 为保证冀 北地区充 电设施运 维服务质 量,保证 充电设施 可靠运行,对冀北 地区主流 充电桩供 应商的充 电设施的 同型号或 同等技术 参数的充 电连接控 制器、计 费单元、屏幕等备 品备件进 行采购。 | 如为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原厂商授 权委托书。 | / | 总价 报价 | 总 价 承 包 | 6:3:1 | 300 | 合同 签订 之日 起至 2024 年12 月31 日 | 招标人 指定地 点 | 接受 集货 商、代理 商投 标 | 否 | 国网冀 北清洁 能源汽 车服务(北京)有限 公司 | 202 312 271 642 205 0 | B062- SG50 0140 717-0000 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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