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一体式直流充电机(充电桩)及低压配电箱采购项目报名公告
【招标公告】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一体式直流充电机(充电桩)及低压配电箱采购项目报名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一体式直流充电机(充电桩)及低压配电箱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编号:GXCZ-A1-23010167)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遴选一体式直流充电机(充电桩)及低压配电箱供应商。受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一体式直流充电机(充电桩)及低压配电箱采购项目组织采购。现诚邀具备合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本项目。
一、项目名称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一体式直流充电机(充电桩)及低压配电箱采购项目
二、采购概况
货物名称:一体式直流充电机(充电桩)及低压配电箱
采购内容:本采购项目对一体式直流充电机(充电桩)及低压配电箱进行采购,采购人统筹签署两年期框架协议,协议期内采购人各使用单位按需求情况下订单。
一体式直流充电机(充电桩):通用车辆一体式直流充电机,主要用于对工作运行总电压在200~750V之间的通用车辆的电池组进行充电。特种车辆一体式直流充电机,主要用于对工作运行总电压在50~150V之间的特种车辆的电池组进行充电。
数量:通用车辆一体式直流充电机18台、特种车辆一体式直流充电机55台。
交货地点:北京货站、天津货站、杭州货站、成都(双流、天府)货站、重庆货站。
供货期限:自订单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交付并完成安装调试,满足使用要求。
低压配电箱:
数量:19个。
交货地点:北京货站、天津货站、杭州货站、成都(双流、天府)货站、重庆货站。
供货期限:自订单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交付并完成安装调试,满足使用要求。
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本项目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采购数量以合同期内实际下达的订单数量为准,按实际采购数量以单价据实进行结算。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盖章的财务状况表。
(3)信誉要求:
1)供应商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没有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严重失信信息及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信息记录;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以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不在中航集团淘汰供应商禁用期,不在中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
(4)其他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接受产品试用要求,成交后15天内,可提供产品样机至北京货站试用。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要求提交的资料
(1)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基本信息表(见附件一)及公司简介、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附件二)、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附件三)。
②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请查询详细信息后点击“发送报告”,从邮箱中下载并全文打印)。
(2)财务要求证明材料:报名供应商提供2021、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盖章的财务状况表。
(3)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①报名供应商提供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附件四);
②报名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③报名供应商提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以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
④报名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的依法纳税记录和社保缴纳凭证;
⑤报名供应商提供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不在中航集团淘汰供应商禁用期,不在中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的承诺。
(4)其他要求证明材料:
①报名供应商提供关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接受产品试用要求,成交后15天内,可提供产品样机至北京货站试用”的承诺;
②同意以竞争方式参与本项目,并同意最终通过国货航供应商资格准入审核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承诺。
上述承诺、证明材料未提供格式的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所有资料须逐页加盖公章。
五、供应商一律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下述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件主题为“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一体式直流充电机(充电桩)及低压配电箱采购项目+供应商名称”,邮件发送后请及时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申请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资料不全者,将被取消参加资格预审的资格并不另行解释。
六、供应商提交资料时间
2023年12月22日上午9:00-2023年12月29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下同)。
七、供应商提交资料的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9日下午16:00,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资料将不予接受。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九、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经济开发区天柱路29号
邮编:101318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hejunnan@airchinacargo.com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联系人:***
电话:***
电子信箱:13720096104@163.com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docx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遴选一体式直流充电机(充电桩)及低压配电箱供应商。受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一体式直流充电机(充电桩)及低压配电箱采购项目组织采购。现诚邀具备合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本项目。
一、项目名称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一体式直流充电机(充电桩)及低压配电箱采购项目
二、采购概况
货物名称:一体式直流充电机(充电桩)及低压配电箱
采购内容:本采购项目对一体式直流充电机(充电桩)及低压配电箱进行采购,采购人统筹签署两年期框架协议,协议期内采购人各使用单位按需求情况下订单。
一体式直流充电机(充电桩):通用车辆一体式直流充电机,主要用于对工作运行总电压在200~750V之间的通用车辆的电池组进行充电。特种车辆一体式直流充电机,主要用于对工作运行总电压在50~150V之间的特种车辆的电池组进行充电。
数量:通用车辆一体式直流充电机18台、特种车辆一体式直流充电机55台。
交货地点:北京货站、天津货站、杭州货站、成都(双流、天府)货站、重庆货站。
供货期限:自订单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交付并完成安装调试,满足使用要求。
低压配电箱:
数量:19个。
交货地点:北京货站、天津货站、杭州货站、成都(双流、天府)货站、重庆货站。
供货期限:自订单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交付并完成安装调试,满足使用要求。
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本项目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采购数量以合同期内实际下达的订单数量为准,按实际采购数量以单价据实进行结算。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盖章的财务状况表。
(3)信誉要求:
1)供应商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没有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严重失信信息及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信息记录;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以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不在中航集团淘汰供应商禁用期,不在中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
(4)其他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接受产品试用要求,成交后15天内,可提供产品样机至北京货站试用。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要求提交的资料
(1)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基本信息表(见附件一)及公司简介、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附件二)、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附件三)。
②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请查询详细信息后点击“发送报告”,从邮箱中下载并全文打印)。
(2)财务要求证明材料:报名供应商提供2021、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盖章的财务状况表。
(3)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①报名供应商提供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附件四);
②报名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③报名供应商提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以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
④报名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的依法纳税记录和社保缴纳凭证;
⑤报名供应商提供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不在中航集团淘汰供应商禁用期,不在中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的承诺。
(4)其他要求证明材料:
①报名供应商提供关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接受产品试用要求,成交后15天内,可提供产品样机至北京货站试用”的承诺;
②同意以竞争方式参与本项目,并同意最终通过国货航供应商资格准入审核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承诺。
上述承诺、证明材料未提供格式的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所有资料须逐页加盖公章。
五、供应商一律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下述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件主题为“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一体式直流充电机(充电桩)及低压配电箱采购项目+供应商名称”,邮件发送后请及时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申请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资料不全者,将被取消参加资格预审的资格并不另行解释。
六、供应商提交资料时间
2023年12月22日上午9:00-2023年12月29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下同)。
七、供应商提交资料的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9日下午16:00,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资料将不予接受。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九、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经济开发区天柱路29号
邮编:101318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hejunnan@airchinacargo.com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联系人:***
电话:***
电子信箱:13720096104@163.com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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