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赵营村村北道路改造工程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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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赵营村经济合作社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珩琪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赵营村村北道路改造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赵营村村北道路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明源南里锅贴林西侧门二层办公室五(北京珩琪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QZB-2023-14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赵营村村北道路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4.83719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83719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3日历天,计划工期: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2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制度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3日 至 2023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明源南里锅贴林西侧门二层办公室五(北京珩琪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询价通知书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询价通知书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凡购买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材料到采购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询价通知书: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需要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赵营村村委会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赵营村村委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其相关法律
2.评审方法及标准:最低评标价法
3.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对外公开发布。未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做任何解答及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赵营村经济合作社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赵营村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珩琪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明源南里锅贴林西侧门二层办公室五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赵营村村北道路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明源南里锅贴林西侧门二层办公室五(北京珩琪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QZB-2023-14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赵营村村北道路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4.83719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83719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采购内容 |
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赵营村村北道路改造工程 | 34.837191 | 1 | 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
合同履行期限:23日历天,计划工期: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2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制度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3日 至 2023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明源南里锅贴林西侧门二层办公室五(北京珩琪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询价通知书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询价通知书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凡购买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材料到采购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询价通知书: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需要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赵营村村委会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赵营村村委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其相关法律
2.评审方法及标准:最低评标价法
3.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对外公开发布。未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做任何解答及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赵营村经济合作社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赵营村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珩琪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明源南里锅贴林西侧门二层办公室五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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