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度零散工程项目设计询价公告招标公告(2023-JLZLJB-G4811)(第1包)
【招标公告】2024年度零散工程项目设计询价公告招标公告(2023-JLZLJB-G4811)(第1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4年度零散工程项目设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名称:2024年度零散工程项目设计询价公告
二、项目编号:2023-JLZLJB-G4811
三、项目概况:
分为两个标段:1.2024年10万及以下工程项目
2.2024年10万-30万工程项目
两个项目分别投标,按项目造价的百分比收费报价,取报价最低者,至多选择两家设计公司。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书。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过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及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
(四)投标企业经营范围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 “军队采购网” 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投标人暂停名单。提供开标前一周网页截图。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七)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需提供声明),需为实体公司,提供不少于4张办公场所相关图片资料(图片至少包含悬挂公司名称场所、办公场所、财务人员办公场所、公司自有设施设备图)。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本项目要求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五、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投标申请报名及询价文件获取
5.1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4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5.2报名流程:
(1) 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加盖公章)扫描件。
(2)报名信息编辑文字,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或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12月5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房山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plap.mil.cn/)
九、联系方式
凌先生 17863686625
刘先生 010-66834017(纪检)
二、项目编号:2023-JLZLJB-G4811
三、项目概况:
分为两个标段:1.2024年10万及以下工程项目
2.2024年10万-30万工程项目
两个项目分别投标,按项目造价的百分比收费报价,取报价最低者,至多选择两家设计公司。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书。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过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及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
(四)投标企业经营范围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 “军队采购网” 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投标人暂停名单。提供开标前一周网页截图。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七)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需提供声明),需为实体公司,提供不少于4张办公场所相关图片资料(图片至少包含悬挂公司名称场所、办公场所、财务人员办公场所、公司自有设施设备图)。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本项目要求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五、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投标申请报名及询价文件获取
5.1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4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5.2报名流程:
(1) 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加盖公章)扫描件。
(2)报名信息编辑文字,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或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12月5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房山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plap.mil.cn/)
九、联系方式
凌先生 17863686625
刘先生 010-66834017(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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