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北化院有限公司精细所丙烯酰胺水溶液框架协议丙烯酰胺(≥25%水溶液,阻聚剂≤3ppm)工业优等品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招标公告】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北化院有限公司精细所丙烯酰胺水溶液框架协议丙烯酰胺(≥25%水溶液,阻聚剂≤3ppm)工业优等品招标公告[变更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北京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北化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精细所丙烯酰胺水溶液框架协议丙烯酰胺(≥25%水溶液,阻聚剂≤3ppm)工业优等品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北化院有限公司精细所丙烯酰胺水溶液框架协议丙烯酰胺(≥25%水溶液,阻聚剂≤3ppm)工业优等品 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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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2日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北化院有限公司精细所丙烯酰胺水溶液框架协议招标采购(KB5)所需丙烯酰胺(≥25%水溶液,阻聚剂≤3ppm)工业优等品 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31127-0803-15246-B1 2.项目内容:北化院有限公司精细所丙烯酰胺水溶液框架协议招标采购(KB5)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酰胺类\丙烯酰胺(≥25%水溶液,阻聚剂≤3ppm)工业优等品 | 1.00 | 吨 | 包1-丙烯酰胺水溶液 | |||||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接受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和流通商,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报价。 3.1.7 提供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标的物。 3.1.8 提供有效的危化品运输许可证资质,委托第三方物流,提供双方签订协议及第三方有效危化品运输许可证资质。 3.1.9 鉴于丙烯酰胺水溶液运输过程中易自聚,投标人应具有聚丙烯酰胺生产装置,书面承诺可以提供生产线为北化院排产加工聚合物,每次加工量在20-500吨可调。承诺加盖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的签字。 3.1.10 投标人承诺:能够按采购订单需量供货至使用者指定现场,一般送货响应时间不超过48小时,接受下达订单的响应时间不超过8小时。承诺加盖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的签字。 3.1.11 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首次响应该项目的供货商,需按准入要求履行技术交流、签订技术协议和试用程序,首次需提供样品1公斤进行试用,测试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要求。试用测试合格后,签订框架协议。如经技术交流产品无法满足需方科研生产要求或经小试后测评不合格,则中标资格自动终止,双方不签订框架协议。承诺须加盖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的签字。 3.1.12 投标人承诺:按要求对所供产品采用无字包装的方式提供给北化院,承诺加盖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的签字 3.1.13 须满足《丙烯酰胺(水溶液)技术规格书》技术要求,提供最近生产批次的检测报告,检测项目涵盖技术规格书要求内容。 3.1.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5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11月14日 8:00至2023年11月27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5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5日 09:00。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12月05日 09:00前与寻靖宇联系,技术咨询请与胡晓娜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3)投标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https://bidding.sinopec.com)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 7.联系方式: | |||||||||
投标咨询: | |||||||||
联 系 人: | 寻靖宇 | ||||||||
电 话: | 010-59963345 | ||||||||
电 子 邮 件: | wzxunjy@sinopec.com | ||||||||
技术咨询: | |||||||||
联 系 人: | 胡晓娜 | ||||||||
电 话: | 010-59202931-8004 | ||||||||
电 子 邮 件: | huxn.bjhy@sinopec.com | ||||||||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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