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3年动力环境监控设备及服务集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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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北京 北京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3年动力环境监控设备及服务集中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名称: |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3年动力环境监控设备及服务集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11-17 16:46:15 | ||||||||||||||||||||||||||||||||||||||||||||||||||||||||||||||||||||||||||||||||||||||||||||||||||||||||||||||||||||||||||||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11-18 08:30:00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11-24 17:30:00 | ||||||||||||||||||||||||||||||||||||||||||||||||||||||||||||||||||||||||||||||||||||||||||||||||||||||||||||||||||||||||||||
终止: | 否 | ||||||||||||||||||||||||||||||||||||||||||||||||||||||||||||||||||||||||||||||||||||||||||||||||||||||||||||||||||||||||||||||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3年动力环境监控设备及服务集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JSZB-2023-16152),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资格后审)。 1.1.1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3年动力环境监控设备及服务集中公开招标项目。 1.2 招标内容 1.2.1本项目招标内容: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3年动力环境监控设备及服务集中公开招标项目。 1.2.2本项目招标规模如下:预估采购金额167.34万元(不含税)。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BJ01008监控系统: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安装地点(含指定安装机房、指定安装位置)。 1.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从下订单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投标人应将订单中包含的全部设备交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2.5项目性质:货物。 1.2.6★保修期: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动环监控系统(包括系统内所有设备、元器件、材料等)进行保修,免费保修期不少于24个月,自终验证书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1.2.7技术要求:投标人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并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2.8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2名。 第2名投标总价高于或等于第1名投标总价1.1倍的,第1名份额70%,第2名份额30%; 第2名投标总价低于第1名投标总价1.1倍的,第1名份额60%,第2名份额40%。 1.2.9框架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单价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1)如投标人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图。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复印件。 2.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或订单的签署日期为2020年10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日)的同类项目(至少包含能耗采集或动力环境监控设备及服务)业绩,累计份数不少于2份且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注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等。 (1) 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计算。 (2)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或仅提供订单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投标人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 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2:在必要时,投标人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投标人所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2.3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人员要求: 须为本项目提供至少2名本地技术支撑人员,并提供人员信息表。 注1:须提供上述人员距离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提供证明首页、团队人员所在页、最后一页,提供的社保证明须包含缴纳单位名称、团队人员姓名及缴费情况、社保查验网站链接、查验校验码等内容。无带链接截图及查验校验功能省份的社保证明材料可不提供此两项内容,但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单位名称、人员所在页、缴费情况等基本信息,并且需同时提供官网查询过程的录屏视频,该视频证明文件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投标文件递交-04大附件上传”进行提交。 2.5制造商资质要求: 制造商投标须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函。 2.6代理商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7投标人之间关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0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投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1月18日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 。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3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09时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集中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招标文件要求现场递交的其他文件,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1)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FSU样品1套。 注:投标人最终供货产品须与提供的样品在外观、材质、质量上保持一致,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样品,样品须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2)样品的递交 1)样品要求:本次投标产品和实际供货产品须不低于投标样品质量标准。 2)样品包封:样品须密封递交,封条需进行签字盖章。投标人负责样品的包封工作,以免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损坏情况。 3)样品递交时间:投标样品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北京市西城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512,逾期递交的样品不予接收。 4)样品保存:中标人的样品封样作为后续产品验收的依据,不予退还,未中标人的样品于中标结果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退还。 7.投标人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及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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